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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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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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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复旦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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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7期91-98,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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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复旦大学文科科研推进计划"金苗"科研项目:<在我国信托法架构下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的可行性及其风险防范>(07JM001)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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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其实就是国外的股权投资基金,其本身并不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事实上,它最终采取哪种组织形式,就具有该种组织形式所可能产生的风险,从而受规范该种组织形式的法律的约束。产业投资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包括公司型、信托型和合伙型等,各有利弊。在产业投资基金监管中政府应起到导向作用,相关法律应起到严格规范作用,但并不一定需要专门的产业投资基金立法或一部《投资基金法》,而应通过现有的《公司法》、《信托法》和《合伙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完善,再加上国家的产业投资导向政策与投资目录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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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产业投资基金
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
信托型产业投资基金
合伙型产业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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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industrial investment funds
corporate industrial investment funds
industrial investment trust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art- nersh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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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F832.48
[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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