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商业秘密缔约责任一般理论——我国大陆和台湾商业秘密缔约责任比较 被引量:2
1
作者 陶清德 辛万鹏 《甘肃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02年第4期79-81,共3页
商业秘密权是设拟的对世权 ,是占有的事实为基础的权利 ,是法律创设的权利 ,而非合同创设的权利。商业秘密权利和义务具有连续性、完整性和法定性。商业秘密保护的直接的、最终的救济制度是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和缔约责任是商业秘密保护... 商业秘密权是设拟的对世权 ,是占有的事实为基础的权利 ,是法律创设的权利 ,而非合同创设的权利。商业秘密权利和义务具有连续性、完整性和法定性。商业秘密保护的直接的、最终的救济制度是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和缔约责任是商业秘密保护的辅助的、补充的 ,也是最优的救济形式。我国《合同法》第 43条规定的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法》 商业秘密 缔约责任 合同上关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