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7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合同的设立效力和履行效力
1
作者 王春梅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年第6期27-28,共2页
在明确合同效力含义基础上 ,对学者鲜有论及的合同的设立效力和履行效力进行阐述 ,以此加深对合同效力内涵的理解。对附延缓条件和附生效期限合同的设立效力和履行效力进一步阐述 ,以期利于立法和实践。
关键词 合同效力 合同的约束力 合同设立效力 合同的履行效力
下载PDF
论设立中公司的合同效力及民事责任承担
2
作者 陈凝 《广东科技》 2009年第18期82-82,共1页
我国在2006年实施的新《公司法》中,对公司发起人在设立公司过程签订合同等民事行为没有予以明确的规定。笔者在工作中遇到了相关的法律纠纷,引发思考并尝试分析设立中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及由此引起的责任承担问题。
关键词 设立中公司 设立中公司合同的效力 责任承担
下载PDF
论自然资源特许物权设立中公权力的作用机制
3
作者 李雨佳 《青海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54-162,共9页
作为自然资源所有权人的国家具有公权力主体身份与私权主体身份。在特许物权设立的过程中,会出现国家依其双重主体身份作出的公法行为与私法行为,且二者会呈现交织在一起的状态,国家身为公权力主体作出的公法行为可能会影响私法效果,国... 作为自然资源所有权人的国家具有公权力主体身份与私权主体身份。在特许物权设立的过程中,会出现国家依其双重主体身份作出的公法行为与私法行为,且二者会呈现交织在一起的状态,国家身为公权力主体作出的公法行为可能会影响私法效果,国家作为私权主体作出的私法行为可能会影响管制效果。行政特许不应被理解为特许物权设立中的行政决定或者行政审批等某一个行政行为,而应被认定为动态的复数行政活动,行政特许实际上是特许物权设立中的一系列行政活动。行政机关通过确定特许物权受让人的行政审批等方式进行行政特许,并产生了授予特许物权买受人以特许物权资格的效果。行政特许是特许物权设立的基础条件,特许物权的设立采登记生效主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资源特许物权 公权力的作用机制 行政特许 特许物权设立合同
下载PDF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模式的立法选择——以法经济学和法社会学交叉为视角 被引量:14
4
作者 郭继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136-143,共8页
我国现行法律将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模式规定为“合同生效设立”。对此,学者之间存在着争议,部分学者主张“合同生效设立”,部分学者主张“登记设立”。由于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封闭性,也由于乡土农村“熟人社会”的特质,与“登... 我国现行法律将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模式规定为“合同生效设立”。对此,学者之间存在着争议,部分学者主张“合同生效设立”,部分学者主张“登记设立”。由于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封闭性,也由于乡土农村“熟人社会”的特质,与“登记设立”的设立模式相比较,“合同生效设立”的设立模式更具有公示效果,其实施成本也更低。因此,我国未来农地立法应沿袭现行法律的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合同生效设立 登记设立
下载PDF
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要件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被引量:6
5
作者 石冠彬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1期101-109,共9页
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要件"二元论"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悖,且脱离司法实践,"同一设立要件论"并不会对交易安全产生影响。《物权法》第127条"合同生效设立"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亦适用于"... 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要件"二元论"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悖,且脱离司法实践,"同一设立要件论"并不会对交易安全产生影响。《物权法》第127条"合同生效设立"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亦适用于"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并不因"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而受影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9条及其司法解释针对"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经过登记才能转让"的规则与该权利的设立无关,在现行法律框架内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自土地承包合同生效时设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承包经营权 合同生效设立 登记设立
下载PDF
《民法典》视野下居住权设立方式研究
6
作者 雷璐 《时代人物》 2021年第29期120-121,共2页
我国《民法典》用简短的六个条文将居住权制度规定在物权编中,并表明了其作为用益物权的性质。其中,关于居住权设立方式的条款仅有两条,简单规定了两种设立方式:合同设立和遗嘱设立。有关居住权设立方式的法律条款非常有限,加之我国目... 我国《民法典》用简短的六个条文将居住权制度规定在物权编中,并表明了其作为用益物权的性质。其中,关于居住权设立方式的条款仅有两条,简单规定了两种设立方式:合同设立和遗嘱设立。有关居住权设立方式的法律条款非常有限,加之我国目前尚且没有完整的用益物权规则可以准用,这给居住权的设立带来了许多问题。本文通过对居住权的设立方式进行研究,讨论居住权合同的性质、类型、内容以及居住权的设立登记;遗嘱设立居住权具体如何参考《民法典》物权编第十四章有关规定予以适用;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可否以裁判设立居住权等问题,以期促进居住权设立方式的实操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合同设立 居住权登记 遗嘱设立 裁判设立
下载PDF
论设立中公司交易的责任
7
作者 郑爱青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年第6期89-91,共3页
设立中公司交易就是在设立公司过程中的交易行为,是设立中公司的行为。设立中公司交易主要有设立中公司合同和发起人协议。设立中公司在法律地位上属于一种合伙企业,第三人可向承担顺位连带责任的设立中公司与发起人行使双重优先权。英... 设立中公司交易就是在设立公司过程中的交易行为,是设立中公司的行为。设立中公司交易主要有设立中公司合同和发起人协议。设立中公司在法律地位上属于一种合伙企业,第三人可向承担顺位连带责任的设立中公司与发起人行使双重优先权。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对此问题给予了充分关注。我国对于设立中公司交易责任承担的法律规定却很不完善,建议借鉴先进国家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设立中公司交易 设立中公司 设立中公司合同 发起人协议 责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