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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贸易措施的合目的性审查--以巴西翻新轮胎案、欧盟海豹制品案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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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秋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0期134-138,共5页
合目的性审查要求措施的执行与措施的目的相协调或存在理性关联。国际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在审查措施执行时选择这一标准,需要从纷繁复杂的环境贸易措施中筛选出真正实现环境保护目的的措施。上诉机构在巴西轮胎翻新案中将措施执行的... 合目的性审查要求措施的执行与措施的目的相协调或存在理性关联。国际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在审查措施执行时选择这一标准,需要从纷繁复杂的环境贸易措施中筛选出真正实现环境保护目的的措施。上诉机构在巴西轮胎翻新案中将措施执行的审查重点由措施效果彻底转向措施目的,而欧盟海豹制品案从措辞明确性和程序正当性入手,丰富了合目的性审查的路径。合目的性审查对我国环境贸易措施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在规范立法目的、强化正当程序和提升措辞准确性方面有所突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目的性审查 巴西轮胎翻新案 欧盟海豹制品案 环境贸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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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许可权的合目的性审查原则——相关地方性立法及其备案审查的展开讨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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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晋邦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8年第6期10-19,共10页
《代表法》第32条第3款确立了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许可权的合目的性审查原则。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地方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于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保证宪法法律的正确解读和执行拥有重要的宪法职责。地方人大如何理解代表特... 《代表法》第32条第3款确立了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许可权的合目的性审查原则。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地方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于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保证宪法法律的正确解读和执行拥有重要的宪法职责。地方人大如何理解代表特别保护许可权的规范内涵,成为合目的性审查原则能否得到正确实施的前提和关键。但通过梳理可以发现,这一原则在地方性立法中未能得到良好落实,存在大量问题。我国就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法监督确立了双轨制的备案审查体制,但地方性法规的备案审查体制存在着审查主体和提请主体位阶过高、备案审查动力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亟待改善,以促进我国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许可权的合目的性审查原则的落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大代表 人身特别保护 合目的性审查原则 地方法规 备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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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强度之检讨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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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鹏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181-192,共12页
我国法院在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强度方面存在差异,具体体现为"是否存在法定职责""履行法定职责是否可能"以及"是否实质履行了法定职责"这三个审判基准上的不一致。这反映出我国理论上存在... 我国法院在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强度方面存在差异,具体体现为"是否存在法定职责""履行法定职责是否可能"以及"是否实质履行了法定职责"这三个审判基准上的不一致。这反映出我国理论上存在秩序性审查模式与合目的性审查模式两种理想类型。从国外的司法实践中看,英、美、法、德四国对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都具有合目的性司法审查模式的制度装置。鉴于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具备了将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的合目的性审查模式引入制度的条件,下一步在合目的性司法审查模式的完善上应立足于司法审查标准的细化、区分合理性与专业性审查、完善不同层次的义务来源体系、考量对基本人权的侵犯程度以及进行必要的理论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 审判基准 司法审查强度 目的司法审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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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愿制度运作成效之实证评估架构——以中国台湾地区“内政部”2006—2009年诉愿案件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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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永健 《北大法律评论》 CSSCI 2013年第2期344-388,共45页
中国台湾地区每年有数万件诉愿案件,但却少见以诉愿决定为主题的实证研究。本文除以台湾地区“行政院”所公布的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会”相关统计数据为研究客体外,抽样台湾地区“内政部”2006年至2009年近900件诉愿案件,以逻辑回... 中国台湾地区每年有数万件诉愿案件,但却少见以诉愿决定为主题的实证研究。本文除以台湾地区“行政院”所公布的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会”相关统计数据为研究客体外,抽样台湾地区“内政部”2006年至2009年近900件诉愿案件,以逻辑回归模型、费雪精确检验、叙述统计,分析抽样案件。本文提出“诉愿程序更正比例”为新的指标,用以辅助评估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会”的运作成效。该指标计算诉愿程序所发现的行政处分错误,占诉愿暨诉讼程序所发现的行政处分错误之比率;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会”的诉愿程序更正比例为91%。此外,本文发现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会”倾向尊重原处分机关对“非法律专业”案件的事实认定;并且,诉愿决定书较少记叙“合目的性审查”的内容。再者,当事人较少陈述意见,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会”更少举行言词辩论。最后,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审议时间一般短于台湾地区“高等行政法院”审议时间,但有23.8%的诉愿人未接受诉愿结果而向台湾地区“行政法院”提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愿 非法律专业 “诉愿审议委员会” 台湾地区“内政部” 合目的性审查 法学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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