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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分保与合约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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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亚非 《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5年第2期51-55,共5页
再保险是保险人通过订立合同的形式将自己所承担的风险责任,部分地向另外一个保险人再个次进行保险。它是保险人的保险。每个保险公司都可以是再保险人。任何级别的风险都能够进行再保险。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另一个保险公司分保,或直接... 再保险是保险人通过订立合同的形式将自己所承担的风险责任,部分地向另外一个保险人再个次进行保险。它是保险人的保险。每个保险公司都可以是再保险人。任何级别的风险都能够进行再保险。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另一个保险公司分保,或直接向专业再保险公司分保,也可以通过经纪人向其他保险公司分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临时 合约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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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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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0年第25期27-30,共4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8号《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1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关键词 险业务 中国监会 险经纪人 临时 其他 合约分保 险金额 经营 政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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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中国英商保险公司的经济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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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毓麟 顾卿城 《上海金融》 1985年第12期41-41,共1页
从1835年(清道光15年)英商在香港开设保安保险公司,1843年在上海开设永福、大东方等保险公司后,接着各资本主义国家的保险公司,相继来上海开设远东分公司、代理行。到太平洋战争爆发前,上海洋商保险公司共计有140多家,其中英商保险公司... 从1835年(清道光15年)英商在香港开设保安保险公司,1843年在上海开设永福、大东方等保险公司后,接着各资本主义国家的保险公司,相继来上海开设远东分公司、代理行。到太平洋战争爆发前,上海洋商保险公司共计有140多家,其中英商保险公司就有70多家,占洋商保险公司的一半。 当时华商保险公司只有30多家,由于资本金额小,因此承保金额也小,不得不把绝大部分业务通过用固定分保合约或临时分保办法转分给洋商保险公司,以策安全而求生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险公司 经济侵略 旧中国 合约 临时 资本主义国家 战争爆发 代理行 太平洋 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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