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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后续诊疗项目评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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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旭 宁锦 《中国法医学杂志》 CSCD 2015年第4期448-450,共3页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数量逐年增加,已成为我国民事审判案件中的主要类型。2004年5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因伤...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数量逐年增加,已成为我国民事审判案件中的主要类型。2004年5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医临床学 后续诊疗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 伤残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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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司鉴协: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后续治疗费用”鉴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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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医学杂志》 CSCD 2023年第1期94-94,共1页
为明确司法鉴定执业范围,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根据司法部印发的《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后续治疗费用鉴定不在上述分类规定之中。安徽省司法鉴定协会发布《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安徽省各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后续治疗... 为明确司法鉴定执业范围,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根据司法部印发的《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后续治疗费用鉴定不在上述分类规定之中。安徽省司法鉴定协会发布《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安徽省各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后续治疗费用鉴定事项,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受理后续诊疗项目的鉴定事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鉴定机构 后续治疗费 执业范围 后续诊疗项目 法医类司法鉴定 司法部 事项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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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机构不得鉴定护理人数和后续治疗费用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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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医学杂志》 CSCD 2021年第6期653-653,共1页
为明确司法鉴定职业范围,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根据司法部印发的《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司规[2020]3号)的相关要求,近日,山东济南、泰安、潍坊等部分地区的司法鉴定协会陆续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护理人... 为明确司法鉴定职业范围,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根据司法部印发的《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司规[2020]3号)的相关要求,近日,山东济南、泰安、潍坊等部分地区的司法鉴定协会陆续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护理人数鉴定和后续治疗费用等鉴定事项,可以受理后续诊疗项目的鉴定事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鉴定机构 后续治疗费 山东济南 后续诊疗项目 法医类司法鉴定 执业 事项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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