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网络平台的动态规制理论 被引量:6
1
作者 宋亚辉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3年第2期1-13,共13页
网络平台是互联网时代的新事物,立法者习惯于以量身定制的思路为平台“逐案设法”,但在网络平台快速迭代的趋势下,定制型立法将陷入“无限立法循环”。问题的根源在于,静态的管制立法思维落后于网络平台的动态发展规律。若要走出“无限... 网络平台是互联网时代的新事物,立法者习惯于以量身定制的思路为平台“逐案设法”,但在网络平台快速迭代的趋势下,定制型立法将陷入“无限立法循环”。问题的根源在于,静态的管制立法思维落后于网络平台的动态发展规律。若要走出“无限立法循环”,首先应放弃零风险的规制目标,在立法技术上应以提取公约数的逻辑加强抽象立法,在法律结构上应搭建“后设规制”的基本框架。“后设规制”是一个动态开放的体系,它要求政府的角色后撤,以事后的绩效监管代替微观行为规制,通过绩效监管倒逼平台自我规制,由平台自行探索适合平台内部生态的治理规则。平台自治的经验可通过动态的信息反馈系统反哺平台立法、优化政府的绩效监管。政府还可通过“软法”引导平台自治,借此为“硬法”探索道路。平台立法还可预先设定日落条款,为法律更新设定倒计时。这样的试错思维和动态反馈循环,有助于应对网络平台的更新迭代趋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平台 动态规 后设规制 软法 日落条款
下载PDF
竞价排名广告规制模式的转型--从政府规制到受监督的自我规制 被引量:5
2
作者 宋亚辉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18年第4期40-47,共8页
现行部门规章将推销商品或服务的竞价排名视为商业广告,纳入《广告法》的规制范畴,但新问题又接踵而至。作为一种商业模式,竞价排名是由多种信息组成的复杂构架,究竟哪部分内容属于商业广告?搜索引擎服务商应承担多大程度的"核对&q... 现行部门规章将推销商品或服务的竞价排名视为商业广告,纳入《广告法》的规制范畴,但新问题又接踵而至。作为一种商业模式,竞价排名是由多种信息组成的复杂构架,究竟哪部分内容属于商业广告?搜索引擎服务商应承担多大程度的"核对"义务?进而也决定了法律责任的范围。为避免规制不足与规制过度的双重风险,核对义务的设定必须恰到好处,这同时也是互联网广告规制体制转型的切入点。通过规定搜索引擎服务商的"核对"义务,竞价排名广告的规制模式将走向"受监督的自我规制体制",又称"后设规制"。构建中国版本的后设规制须重新定位政府和搜索引擎服务商的角色。其中,政府的作用主要是通过事前合规指引和事后责任界限,为搜索引擎服务商提供自治框架。而搜索引擎服务商也不再是纯粹的被规制对象,其在后设规制体制中发挥承上启下的协同规制作用。这有助于实现"以最低的成本建设最有序的广告市场"之规制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竞价排名 付费搜索 自我规 后设规制
下载PDF
社会自我规制与行政法的任务 被引量:182
3
作者 高秦伟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73-98,共26页
现代社会之下,政府规制难以应对各种复杂的经济社会问题。强化个人、企业、市场的自我意识极为重要,因此如何引导私人主体积极主动地展开自我规制,将成为国家规制模式发展成功与否的关键。这就导致行政法上各种主体的责任需要予以重新分... 现代社会之下,政府规制难以应对各种复杂的经济社会问题。强化个人、企业、市场的自我意识极为重要,因此如何引导私人主体积极主动地展开自我规制,将成为国家规制模式发展成功与否的关键。这就导致行政法上各种主体的责任需要予以重新分配,一方面要充分诱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展开自我规制,重视私法规范的作用;另一方面对自我规制进行后设规制,强调行政法规范与私法规范的衔接和协调。同时,实行社会自我规制,强化法律与社会共同发挥作用,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规 自我规 后设规制 保障行政法 私行政法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