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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真相抑或制造冤案:“五声听讼”质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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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邦武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110-117,共8页
"五听"是中国古代很早就确立并一直沿用的证据调查制度,有与社会发展、法制水平及人类认识水平相适应的合理性。但由于受到缺乏制度约束、职业的非专业化等因素的影响,"五听"制度突出表现了"有治人,无治法&qu... "五听"是中国古代很早就确立并一直沿用的证据调查制度,有与社会发展、法制水平及人类认识水平相适应的合理性。但由于受到缺乏制度约束、职业的非专业化等因素的影响,"五听"制度突出表现了"有治人,无治法"的个性主义特征。在发挥洞察事实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极易堕落为一种直觉主义,以致成为法官审理案件过程中的相人术,为非理性主义的预断和臆测打开了方便之门,沦为刑讯泛滥和冤案横生的推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五声听讼 五听制度 证据制度 冤案 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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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州县听讼制度的再认识——以黄岩诉讼档案为对象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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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谦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70-73,共4页
清代州县听讼制度一直为学界所关注,特别是对听讼制度的性质以及听讼裁断依据产生较大的争论。近来发现的清代浙江黄岩诉讼档案对进一步认识清代州县听讼制度提供了新的原始资料,一方面表明州县官在听讼中并非认真地进行讼案审理和亲自... 清代州县听讼制度一直为学界所关注,特别是对听讼制度的性质以及听讼裁断依据产生较大的争论。近来发现的清代浙江黄岩诉讼档案对进一步认识清代州县听讼制度提供了新的原始资料,一方面表明州县官在听讼中并非认真地进行讼案审理和亲自进行讼案调处,除了极少部分讼案被官府受理外,官府通常是采取各种方式抑制民众的诉讼行为;另一方面也表明州县官对讼案裁断依据上基本表现为个人的主观直觉,即使法律有明文规定也基本不依法裁断,并且在讼案裁断过程中知县也不依据情理进行调处息讼的活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州县听讼 裁断方式 裁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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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刻本《听讼汇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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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玉冰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0年第1期98-103,112,共7页
日本江户时代后期学者津阪孝绰仿南宋桂万荣《棠阴比事》书例,自汉籍中辑录汉魏以来剖析疑狱之事,汇为《听讼汇案》三卷行世。其书最早当于嘉庆十一年编就,最晚当刊刻于道光十一年,主要有稽古精舍本、津藩有造馆本、昌平坂学问所本等三... 日本江户时代后期学者津阪孝绰仿南宋桂万荣《棠阴比事》书例,自汉籍中辑录汉魏以来剖析疑狱之事,汇为《听讼汇案》三卷行世。其书最早当于嘉庆十一年编就,最晚当刊刻于道光十一年,主要有稽古精舍本、津藩有造馆本、昌平坂学问所本等三种版本传世。这三种版本除封面页及全书最末一页所题内容有异外,版式特征及内容文字完全一样。中国藏本主要为稽古精舍本和津藩有造馆本。笔者以宁夏大学图书馆所藏津藩有造馆本为例,就其编纂主旨、基本内容、刊刻体例、版本流传、版本特征、编纂质量及其文献价值等问题作初步探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宁夏大学图书馆 和刻本 听讼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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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听讼断狱艺术
4
作者 胡平仁 《法治研究》 2010年第2期29-36,共8页
中国古代司法官员的听讼断狱常常表现出高度的艺术性。这具体表现为调解息讼的策略机制,情理断案的弹"情"艺术,以柔克刚的生活智慧,声东击西的堂讯游击,用谲识伪的智力博弈,察疑得实的求证逻辑,见微知著的法理悟性,顺水推舟... 中国古代司法官员的听讼断狱常常表现出高度的艺术性。这具体表现为调解息讼的策略机制,情理断案的弹"情"艺术,以柔克刚的生活智慧,声东击西的堂讯游击,用谲识伪的智力博弈,察疑得实的求证逻辑,见微知著的法理悟性,顺水推舟的解纷妙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古代 听讼断狱 诉讼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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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如何不法家——孔子“听讼犹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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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树臣 《中国文化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71-80,共10页
《论语·颜渊》“听讼吾犹人也”当为“吾听讼犹仁也”。“听讼犹仁”反映了孔子的五条诉讼理念:一,两造必备,不可片言折狱;二,注重证据,杜绝无实之辞;三,法官以证据为依据做出裁判,以使诉讼双方息讼服判,回归正常生活;四,法官要时... 《论语·颜渊》“听讼吾犹人也”当为“吾听讼犹仁也”。“听讼犹仁”反映了孔子的五条诉讼理念:一,两造必备,不可片言折狱;二,注重证据,杜绝无实之辞;三,法官以证据为依据做出裁判,以使诉讼双方息讼服判,回归正常生活;四,法官要时时记得民众的期盼,谨慎地做出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判决;五,法官的职能不仅仅是处分违法犯罪者,而是知晓产生违法犯罪的社会原因,并努力改造之。“无讼”的境界是“至善”“平天下”,即法官以证据为依据做出裁判,以使诉讼双方息讼服判,并非轻讼抑讼贱讼和重义轻利之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听讼犹仁 片言折狱 无讼 至善 平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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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情理”听讼的文化意蕴——兼评滋贺秀三的中西诉讼观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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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亦工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78-192,共15页
明清官府审理民间纠纷案件,通常是情、理、法并用而以情理为主,国家的制定法往往只具有参考的意义,并非判决的依据。此种号称"听讼"的司法诉讼模式与西方司法审判的"一断于法"大相径庭,因而成为热议的话题。日本著... 明清官府审理民间纠纷案件,通常是情、理、法并用而以情理为主,国家的制定法往往只具有参考的意义,并非判决的依据。此种号称"听讼"的司法诉讼模式与西方司法审判的"一断于法"大相径庭,因而成为热议的话题。日本著名中国法制史学者滋贺秀三曾经撰文阐释其根由,以为中国传统的听讼模式与西方的"竞技型诉讼"相较,过于随意而失于"确定性"。此论一出,旋即在海内外法学界产生巨大反响并引发了广泛的争论。从中国文化立场出发,传统听讼模式旨在调整伦常关系,这是其确定性之所在,财产利益仅居于次要和附带性地位,此与西方"竞技型诉讼"重在调整财产关系而轻忽人伦者迥然有别。只有跳出"西方中心论"的视角,才能认识到中国传统诉讼体制和理念的合理之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理 听讼 人伦 权利 竞技型诉讼 父母官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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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听讼”章与《大学》篇的误读 被引量:4
7
作者 廖名春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18-24,共7页
长期以来以《论语·颜渊》篇"听讼,吾犹人也"为孔子自认其"听讼"能力"同别人差不多"的解释,既贬低了孔子的治国能力,也有违历史的事实。"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其实当读作"吾... 长期以来以《论语·颜渊》篇"听讼,吾犹人也"为孔子自认其"听讼"能力"同别人差不多"的解释,既贬低了孔子的治国能力,也有违历史的事实。"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其实当读作"吾犹人也,听讼,必也使无讼乎"。为了突出"听讼",孔子特意将其前置,放到了"吾犹人也"之前。孔子的本意是说:我跟大家一样,听讼断狱,一定要致力于使诉讼不再发生。"吾犹人也",是说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我自不能例外;"听讼,必也使无讼乎",是说我"听讼"是为了息讼,是为了止讼。这里的夫子自道,是强调其治讼的目的和特色,并非检讨自己治狱水平一般。传统的解释实源于《礼记·大学》篇的误读。我们在重视先秦孔门后学经说的同时,对其解经的错误,对其误读孔子思想的问题,应该有足够的警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孔子 论语 听讼 大学 考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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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司法治理的传统智识--以古代地方官“无讼”与“听讼”实践为中心 被引量:2
8
作者 吕丽 邱玉强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88-101,共14页
“以民为本”是我国古代司法治理的核心,在司法实践中表现为“惠施于民”、“德教于民”、“刑威于小人,使之为民”等具体原则。“惠施于民”的根本在于与民同利,“德教”与“刑威”相辅为用亦是“惠”之表现。地方官以“以民为本”的理... “以民为本”是我国古代司法治理的核心,在司法实践中表现为“惠施于民”、“德教于民”、“刑威于小人,使之为民”等具体原则。“惠施于民”的根本在于与民同利,“德教”与“刑威”相辅为用亦是“惠”之表现。地方官以“以民为本”的理念,主导着治狱理讼之实践。导民“无讼”是救过于未然之策略,重视“明德既明”的作用,以榜文告示的形式广开示谕惠德教民、刑威于小人,以有限合理的方式和处事情以息民争;对于已然之讼狱,要重视听讼折狱以定曲直雪冤枉的裁判功能。“罪因情科,案凭证定”之处断在于使民信服。作为辅助性的“用谲”虽可“得情”,但又不可为常,以免不正之“谲”肆虐于民。我国古代的司法文明对于当今的司法治理具有镜鉴与启示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民为本 司法治理 无讼 听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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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颜渊》“听讼”章新解
9
作者 宁全红 《孔子研究》 CSSCI 2015年第2期59-63,共5页
历代学者关于《论语·颜渊》"片言可以折狱者,由也与"以及"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的注疏存在诸多分歧。结合春秋时期的狱讼实践以及孔子在其他场合的论说可知,"片言可以折狱"系孔子采用夸张的... 历代学者关于《论语·颜渊》"片言可以折狱者,由也与"以及"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的注疏存在诸多分歧。结合春秋时期的狱讼实践以及孔子在其他场合的论说可知,"片言可以折狱"系孔子采用夸张的修辞手法赞扬子路断狱之能,大意为可以用三言两语裁决狱讼,解决纠纷;"必也使无讼乎"则意谓让人停止争讼,而非彻底消除狱讼之产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论语》 听讼 片言 无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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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产为政释义
10
作者 赵满海 宁利庆 《青海社会科学》 2003年第6期95-96,共2页
关键词 子产 《孟子·离娄下》 历史研究 政治生涯 “听政” 听讼 训诂 赵岐 “平其政” “为政” 注释 “子产听郑国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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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先秦诉讼艺术
11
作者 胡平仁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52-56,共5页
中国的传统诉讼艺术自黄帝时期诉讼的出现与证据的使用起就开始萌发,表现为皋陶的司法理念与断案艺术,西周五声听讼艺术的形成,战国邓析对诉讼艺术的传授等方面。先秦诉讼艺术为整个传统诉讼艺术的发展起着奠基作用。
关键词 先秦 诉讼艺术 慎刑 五声听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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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与对抗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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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永红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3年第6期88-90,共3页
现行刑事诉讼法吸收了当事人主义对抗制审判的特点 ,而对抗制审判之“对抗”性不仅仅是庭审中的要求 ,从侦查阶段开始 ,就要求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进行保护。否则 ,对抗制庭审的落实无法实现。
关键词 刑事侦查 犯罪嫌疑人权利 刑事诉讼法 当事人主义 抗制审判制度 听讼结构 调查取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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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信行”:我国传统司法治理 “无讼”理念之实践意蕴 被引量:4
13
作者 邱玉强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1年第6期155-166,共12页
“无讼”是我国古代司法治理的最高理想。历代先贤多有从不同角度对“无讼”理念进行注疏集释,由此形成了“谋始作制,化之在前”“用意精诚”“正本清源,明德既明”“修身情通”等学说,虽然众说纷纭,但却与追求“无讼”之司法治理实践... “无讼”是我国古代司法治理的最高理想。历代先贤多有从不同角度对“无讼”理念进行注疏集释,由此形成了“谋始作制,化之在前”“用意精诚”“正本清源,明德既明”“修身情通”等学说,虽然众说纷纭,但却与追求“无讼”之司法治理实践相互印证。地方官是司法治理过程中“无讼”理念的重要践行者。其中,劝导示谕之“法语”是地方官承教宣化以期“无讼”的见证,其内容多为采风俗之疵直书劝言,甚至不惜痛陈讼弊,以期厚善民风实现“无讼”;讼狱平情之“信行”是地方官以精诚听讼方式追求“无讼”,为此地方官在听讼实践中本之于勤,行之于善,不遗余力地诲诱顽民。古人追求“无讼”理念的种种实践,对于当今的司法治理依然具有重要的镜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讼 “法语” “信行” 听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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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区别
14
作者 赵涛 《知识经济》 2010年第19期36-36,共1页
中国古代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同中国古代民法与刑法一样,民刑不分。所以不能从现代的角度将二者进行严格意义上的区分,但不能由此而漠视纯粹的民事诉讼的存在。
关键词 听讼折狱 唐律疏议 幕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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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效率两相衡:清代众证规则的演变及其动因
15
作者 刘之杨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3期41-48,共8页
清代证据规则在口供定案外还有众证定案。《清史稿·刑法志》对众证规则的描述并不准确,实际上该规则在国初定律之后,经历了嘉庆纂例、道光改定和光绪奏定新章三次演变,在适用范围、案件类型、奏咨程序以及上控、京控等问题上连续... 清代证据规则在口供定案外还有众证定案。《清史稿·刑法志》对众证规则的描述并不准确,实际上该规则在国初定律之后,经历了嘉庆纂例、道光改定和光绪奏定新章三次演变,在适用范围、案件类型、奏咨程序以及上控、京控等问题上连续调整。从设立和修改的动机来看,清人将众证规则当作一种调和公正与效率的方式,立法者对这组关系的权衡是该规则演变的动因。清代的众证规则有前代立法经验可循,并非只看重个案公正而轻视审判效率,清代的听讼也并非如滋贺秀三教授所论,全然缺乏对终局性裁判程序的思考和制度设计。但由于依"情理"听讼的核心目标是修复伦理关系,故而侧重效率的众证定案程序也就难获推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众证 公正 效率 听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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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事审判:性质及意义——日美两国学者之间的争论 被引量:22
16
作者 寺田浩明 王亚新 《北大法律评论》 1998年第2期603-617,共15页
前言在日本的中国法制史学界,关于清代地方官针对人民就"户婚田土细事"提起诉讼而进行的审理(即史料上所谓的"听讼"),东京大学法学部名誉教授滋贺秀三将其性质定义为"调解的一种"。这一观点在日本学术界... 前言在日本的中国法制史学界,关于清代地方官针对人民就"户婚田土细事"提起诉讼而进行的审理(即史料上所谓的"听讼"),东京大学法学部名誉教授滋贺秀三将其性质定义为"调解的一种"。这一观点在日本学术界早已得到了普遍的认同。但是,1993年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历史学家黄宗智(Philip.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审判 清代州县 法秩序 听讼 教授 性质 法律评论 提起诉讼 双方当事人 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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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诗经·甘棠》事志考释到送法下乡 被引量:4
17
作者 徐忠明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66-81,共16页
《诗经·甘棠》一诗,作于西周初年,原本只是一首召南百姓追念曾经施与他们恩泽的爱民官员——召公奭的抒情诗,与"甘棠听讼"并无必然关联。可是在汉儒的注疏中,原本形象抽象模糊的召公,却被建构成一个追慕王道政治理想的... 《诗经·甘棠》一诗,作于西周初年,原本只是一首召南百姓追念曾经施与他们恩泽的爱民官员——召公奭的抒情诗,与"甘棠听讼"并无必然关联。可是在汉儒的注疏中,原本形象抽象模糊的召公,却被建构成一个追慕王道政治理想的道德家,以及深入民间听讼决狱的苦行者。召公听讼断狱,乃是《甘棠》所述之"事";召公爱恤百姓以及百姓因报恩而思念召公,则是《甘棠》所述之"志"。但是这种具体的"事"与"志",并非源自《甘棠》本身的记述,而是出于汉儒的刻意建构。汉儒之所以将二者联系起来,或许是因为这首反映周初"德教"政治兴起的抒情诗,恰好与汉代儒家政治的逐步兴起吻合,既昭示了儒家政治理念的复活,也预示了循吏政治实践的来临。然而从古典中国循吏的司法实践来看,虽然"送法下乡"有其自身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但是同样有着自身难以克服的问题。循吏"送法下乡",实际上也不是一种常规化与制度化的安排,只是一种"因人而异"的非常举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甘棠 听讼 汉儒 循吏 送法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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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甘肃循化厅应对少数民族诉讼策略探析 被引量:6
18
作者 马成俊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28-37,共10页
循化厅针对少数民族两造的诉冤、谎状与缠讼及抗不赴讯的诉讼策略而采取相应的听讼措施。循化厅采取证据定谳、调解息讼、军事弹压及赔偿兑现等听讼策略很好地解决了两造间的纠纷。循化厅采用的听讼策略与循化厅民族杂居的社会环境及一... 循化厅针对少数民族两造的诉冤、谎状与缠讼及抗不赴讯的诉讼策略而采取相应的听讼措施。循化厅采取证据定谳、调解息讼、军事弹压及赔偿兑现等听讼策略很好地解决了两造间的纠纷。循化厅采用的听讼策略与循化厅民族杂居的社会环境及一些地方保持土流结合、政教合一的管理体制紧密相关,也与循化厅在处理案件时基于地域与血缘考虑,在处理部落、寺院与官府等错综复杂的关系中的选择有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循化厅 少数民族 听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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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清代的司法回避制度 被引量:2
19
作者 沈晓敏 《政法学刊》 2001年第2期27-29,共3页
清代回避制度集中国历代回避制度之大成,司法回避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传统法制下的清代司法回避,可分为任官回避和听讼回避,朝廷对全国司法官吏的回避情况进行监察和处分,其间利弊互见。
关键词 司法回避制度 任官回避 听讼回避 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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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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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寓真 《黄河》 2009年第2期196-196,共1页
关键词 落花 官衔 解纷 听讼 词意 园林 沐浴 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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