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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听证:新区人大提高监督实效新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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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柏青 《上海人大月刊》 2005年第9期51-51,共1页
河道黑臭整治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事关新区广大群众的生活环境和质量,受到全区群众的广泛关注,新区人大常委会也因此把这两项工作确定为今年监督听证的主题.监督听证是新区人大常委会2005年度的重要工作之一,对成立才4年多的... 河道黑臭整治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事关新区广大群众的生活环境和质量,受到全区群众的广泛关注,新区人大常委会也因此把这两项工作确定为今年监督听证的主题.监督听证是新区人大常委会2005年度的重要工作之一,对成立才4年多的常委会来说,听证活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个挑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督听证 浦东新区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人大监督 环境监督 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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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公共服务信息化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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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烨 季石磊 《电子政务》 2008年第11期90-93,共4页
针对我国质量技术监督电子政务建设现状提出:在E-质监系统内增设E-经验管理;在E-质监的门户网站增设E-听证服务项目;构建知识驱动的E-质监公共服务信息平台。E-质监的总体框架应实行:以国家质监总局为中心,搭建统一的质监信息平台;以中... 针对我国质量技术监督电子政务建设现状提出:在E-质监系统内增设E-经验管理;在E-质监的门户网站增设E-听证服务项目;构建知识驱动的E-质监公共服务信息平台。E-质监的总体框架应实行:以国家质监总局为中心,搭建统一的质监信息平台;以中心城市为主导,构建质监网络节点;以政务为基础,实行三级管理体系;以门户网站为窗口,更好地服务社会和公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子政务 公共服务 E-质监 E-经验管理 E-听证质量技术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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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听证制度问题及完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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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锋莉 《现代商贸工业》 2014年第15期38-39,共2页
行政听证制度是民主制度在行政法领域的标志之一。通过对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听证案件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指出我国行政听证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 行政听证 申请听证 听证监督 听证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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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论撤回公诉制度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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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少军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56-64,共9页
我国由司法解释确立的撤回公诉制度在实践中存在诸多缺陷,严重损害了法律程序的尊严、检察机关的司法权威以及被告人与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引发了学术界对该制度的普遍关注与较大争议。2012年通过的新刑事诉讼法并未涉及撤回公诉的问题。... 我国由司法解释确立的撤回公诉制度在实践中存在诸多缺陷,严重损害了法律程序的尊严、检察机关的司法权威以及被告人与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引发了学术界对该制度的普遍关注与较大争议。2012年通过的新刑事诉讼法并未涉及撤回公诉的问题。从情势变更、司法效率与人权保障的角度出发,撤回公诉制度具有存在的正当性。针对我国撤回公诉制度存在的立法与司法缺陷,可以从撤诉制度的立法化,明确撤诉的事由、时间、程序、效力,构建撤诉的司法审查与听证程序,规范撤诉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改革与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撤回公诉 人权保障 司法审查 听证监督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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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边界及制度规制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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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春风 谈嘉山 +1 位作者 翟玉文 丁晓虎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21年第1期53-57,共5页
法治政府建设背景下,行政执法正经历从合法性向合理性发展的阶段.从内部环境看,行政系统自由裁量审查制度有待完善,自由裁量情节需要理论归纳,懒政思想亟须克服;从外部环境看,立法解释的滞后性难以适应日常行政的裁量需求,司法监督的个... 法治政府建设背景下,行政执法正经历从合法性向合理性发展的阶段.从内部环境看,行政系统自由裁量审查制度有待完善,自由裁量情节需要理论归纳,懒政思想亟须克服;从外部环境看,立法解释的滞后性难以适应日常行政的裁量需求,司法监督的个案性使得自由裁量的尺度难以统一.因此,行政机关迫切需要主动研究自由裁量理论,完善相关规制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由裁量 比例原则 合理性审查 听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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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减轻处罚制度多维探析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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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绍燕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58-171,共14页
特别减轻处罚制度能够弥补罪刑法定原则的不足,有利于实现个案正义,凸显情理法的融合。1997年《刑法》在对1979年《刑法》颁布后特别减轻处罚制度被滥用状况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对其适用进行了严格限制,但是人们对于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适用... 特别减轻处罚制度能够弥补罪刑法定原则的不足,有利于实现个案正义,凸显情理法的融合。1997年《刑法》在对1979年《刑法》颁布后特别减轻处罚制度被滥用状况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对其适用进行了严格限制,但是人们对于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适用特别减轻处罚制度出现了不同的认识。目前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率不高,且各地的司法机关在适用该制度时极不均衡,只在罪刑极不相适应的情况下才适用该制度。这种状况表明该制度的价值远未得到发挥,究其原因在于适用该制度的实体条件模糊、程序条件严苛。应对适用该制度的实体条件进行明确,规定"案件涉及国家利益或者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较小,判处法定最低刑还是难以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的适用原则,并相应地进行典型情况列举;同时应放宽适用该制度的程序条件,将适用该制度的核准权下放至各高级人民法院,并可试行特别减轻处罚听证监督模式,以取代现行的层级监督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别减轻处罚制度 实体条件 程序条件 层级监督模式 听证监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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