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1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监督出的案中案——南平市、光泽县两级人大对一起徇私枉法案的监督纪实
1
作者
严法
《山东人大工作》
2001年第2期61-62,共2页
2000年8月19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金美徇私枉法上诉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吴金美上诉,维持光泽县人民法院对吴金美犯徇私枉法罪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没收非法索取的3000元的判决。至此,南平市、光泽县两级人大对原光泽县公...
2000年8月19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金美徇私枉法上诉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吴金美上诉,维持光泽县人民法院对吴金美犯徇私枉法罪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没收非法索取的3000元的判决。至此,南平市、光泽县两级人大对原光泽县公安局预审科长吴金美徇私枉法一案经过两年的监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吴金美
检察院
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
司法机关
光泽县
南平市
监督
原文传递
题名
监督出的案中案——南平市、光泽县两级人大对一起徇私枉法案的监督纪实
1
作者
严法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01年第2期61-62,共2页
文摘
2000年8月19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金美徇私枉法上诉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吴金美上诉,维持光泽县人民法院对吴金美犯徇私枉法罪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没收非法索取的3000元的判决。至此,南平市、光泽县两级人大对原光泽县公安局预审科长吴金美徇私枉法一案经过两年的监督。
关键词
吴金美
检察院
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
司法机关
光泽县
南平市
监督
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监督出的案中案——南平市、光泽县两级人大对一起徇私枉法案的监督纪实
严法
《山东人大工作》
2001
0
原文传递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