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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电子数据区块链鉴真的中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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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海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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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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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2024年第2期80-92,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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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民法典实施背景下民事审判程序集约化研究”(23AFX004)
中国政法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我国涉外民事协议管辖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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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电子数据区块链存证可分为在区块链平台生成即时存证的原生型存证和链前生成后上传至平台的非原生型存证,相应地,其鉴真可分为事中证明模式和事后证明模式。我国电子数据区块链鉴真面临多重挑战,《在线诉讼规则》相关规定不能有效地回应实践需求,区块链技术面临技术自证局限的难题,理论界对区块链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存在二元论的误读,区块链真实性依赖于外在信用背书。因此,优化我国电子数据区块链鉴真的路径,应当明确区块链鉴真入链前形式真实、入链后形式真实以及电子数据实质真实的三元真实论,以此为基础重构区块链鉴真路径。在上链前应设前段控制为真实性提供保障,加强第三方监督和平台制约,同时对我国现有的技术官制度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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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子数据鉴真
区块链存证
哈希值校验
可信时间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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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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