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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背景下商法内在体系的建构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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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建伟 张子昕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1年第6期42-52,共11页
体系思维之下的法秩序中存在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的分野。内在体系具有为外在体系提供证立和解释的功能。但民法典颁布后商法内在体系的缺失导致民事审判思维对商事裁判领域的入侵。商法的独特性在民商形式合一的立法背景下应该得到充分... 体系思维之下的法秩序中存在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的分野。内在体系具有为外在体系提供证立和解释的功能。但民法典颁布后商法内在体系的缺失导致民事审判思维对商事裁判领域的入侵。商法的独特性在民商形式合一的立法背景下应该得到充分关注,商法有必要构建具备其自身特色的内在体系以彰显独特价值。基于民法典内在体系外显,商法可借鉴其成文化明示的路径以构建具备融贯性的法律原则体系。鉴于营利性之于商法的核心价值地位,商法内在体系应以营利原则为体系基点,以效益原则与安全原则为双层维度,勾勒出一个融贯开放的法律原则体系。商法内在体系的构建对于运用商事审判思维正确审理商事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内在体系 融贯性 营利 商事审判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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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编总则“赋商”路径之探索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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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成慧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112-119,共8页
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是各国民法典编纂不可回避的问题,我国宜采"民法典+商事单行法"的立法模式。《民法总则》奠定了我国民法典"相对民商合一"之立法基调,合同编作为民法典中与商事活动联系最为密切的组成部分,是民商... 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是各国民法典编纂不可回避的问题,我国宜采"民法典+商事单行法"的立法模式。《民法总则》奠定了我国民法典"相对民商合一"之立法基调,合同编作为民法典中与商事活动联系最为密切的组成部分,是民商事关系难以严格界分的"结点",必须遵循这一基调,以保持法典编纂的整体协调性。同时,民商合一的内在机理、对潘德克顿立法技术的合理借鉴、公司契约属性及合同法功能扩张之时代要求,共同决定了合同编总则的制定应秉持一定程度的"赋商化"特性。在一般技术性条款的设置上,可考虑以"合同当事人"替代"双方当事人"的表述,采纳"经营行为"、"从事经营行为的主体"概念,以增加对商事法律关系的调整空间;商事特别法规则优先适用的表达上,注重法律规则设置的弹性需求;同时强调商行为特殊性之彰显须辅之以商事审判思维加以补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合同编总则 民商合一 商事审判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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