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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商会协征与机构扣缴:近代广东所得税的征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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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文享
苏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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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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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9期115-126,255,256,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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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近代中国工商税收研究”(16ZDA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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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所得税在1936年开征之后,依税法规定,本应由所得税机构按申报查征制度直接征收。但在战时秩序下,为尽快征得税款,税局在效率优先的目标下,不断寻找更为实用的稽征路径。直接税署颁布的简化稽征程序,为税局采用委托代理方法征税打开政策空间。在广东省之征收中,商会协征与机构扣缴,一直是税局保持征收效率的关键。这与所得税立法之时坚持直征模式已渐行渐远,然在当时却被视为常理常规,为政府和商民所接受。这在短期看来可以提升效率,但也为税务人员的权力寻租和商民逃税留下制度缝隙,长期观之有损所得税的公平与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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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会协征
机构扣缴
广东
所得税
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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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6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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