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6篇文章
< 1 2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商标囤积行为的法律规制
1
作者 孔沫然 《法学(汉斯)》 2023年第4期2147-2153,共7页
以牟利为目的进行商标囤积属于商标恶意注册行为,需要进行法律规制。通过分析商标囤积的内涵与构成要件,可以明确商标囤积现象的根源在于我国现行商标注册取得制度存在缺陷,导致现行商标实质审查规定和“撤三制度”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以牟利为目的进行商标囤积属于商标恶意注册行为,需要进行法律规制。通过分析商标囤积的内涵与构成要件,可以明确商标囤积现象的根源在于我国现行商标注册取得制度存在缺陷,导致现行商标实质审查规定和“撤三制度”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为有效规制商标囤积行为,首先需要完善我国的商标注册取得制度,在强化商标权使用义务的同时提高囤积注册商标的成本,并强化诚实信用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以此共同减少商标囤积行为的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注册取得制度 商标恶意注册 商标囤积
下载PDF
商标囤积现象的规制 被引量:6
2
作者 李春芳 彭榕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6期81-88,共8页
商标囤积行为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浪费社会资源,需要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大都把囤积的商标作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进行无效处理,这种规制方式有其不合理之处。商标囤积现象的根源是我国商标使用义务制度不完善,新《商标法》要求... 商标囤积行为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浪费社会资源,需要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大都把囤积的商标作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进行无效处理,这种规制方式有其不合理之处。商标囤积现象的根源是我国商标使用义务制度不完善,新《商标法》要求在商标申请注册时对申请人的申请意图进行审查。为进一步完善商标使用义务制度,需要规定具体的审查商标申请人申请意图的方式。同时可要求商标权人在商标注册后每隔三年提供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用以备案,不提供的由商标局主动撤销相应的注册商标,并禁止未使用的商标转让,以此来共同阻止商标囤积行为的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囤积 恶意注册 使用义务
下载PDF
诚实信用原则下商标囤积行为之应对与反思 被引量:1
3
作者 季冬梅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21年第3期54-59,共6页
诚实信用原则贯穿商标授权、行使与保护整个过程。2019年《商标法》修订,进一步完善了诚实信用原则的相关具体制度,并结合行政部门在商标注册审查、加强违法行政处罚等措施,遏制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商标囤积行为带来社... 诚实信用原则贯穿商标授权、行使与保护整个过程。2019年《商标法》修订,进一步完善了诚实信用原则的相关具体制度,并结合行政部门在商标注册审查、加强违法行政处罚等措施,遏制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商标囤积行为带来社会成本和资源浪费等问题,扰乱了商标管理和市场竞争秩序,通过厘清《商标法》第四条的理解和适用问题,更加有效应对商标囤积行为,并实现与司法部门的职能衔接与标准统一,满足商标法下诚实信用原则的多维要求和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诚实信用 商标囤积 恶意注册 商标
下载PDF
以使用意图为视角的商标囤积法律规制——兼评新《商标法》第4条
4
作者 陈琪 《中阿科技论坛(中英文)》 2021年第12期181-184,共4页
新修订的《商标法》第4条在注册制度的基础上强调商标使用,有利于回归商标权本质,但其具体可操作性规则并未作规定。本文通过分析《商标法》第4条旨在规制商标囤积注册行为认为,“不以使用为目的”和“恶意”属于并列构成要件。针对使... 新修订的《商标法》第4条在注册制度的基础上强调商标使用,有利于回归商标权本质,但其具体可操作性规则并未作规定。本文通过分析《商标法》第4条旨在规制商标囤积注册行为认为,“不以使用为目的”和“恶意”属于并列构成要件。针对使用意图的具体适用问题,需对“真实使用意图”与“真诚使用意图”“使用意图”与“实际使用”加以区分,并在借鉴国外有关使用意图规定的基础上,从审查机关和申请人两个角度出发,提出了具体的认定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注册取得制 商标囤积行为 使用意图 认定标准
下载PDF
商标囤积行为规制的反思与优化
5
作者 申嘉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2年第1期49-54,共6页
理性经济人的自利性导致了将商标作为商品贩售的异化现象,对商标权利稀缺性和排他性的过度利用酿成了商标囤积这一反公地悲剧。规制商标囤积应以提高注册成本为主,但不应为此抛弃注册确权制之效率优势。为解决“不以使用为目的”条款的... 理性经济人的自利性导致了将商标作为商品贩售的异化现象,对商标权利稀缺性和排他性的过度利用酿成了商标囤积这一反公地悲剧。规制商标囤积应以提高注册成本为主,但不应为此抛弃注册确权制之效率优势。为解决“不以使用为目的”条款的认定难题,应统一要求申请人提交实际使用证明或意图使用证明,并引入保证金制度补强意图使用证明的可信度。此外,规制商标囤积还可从提高交易成本和违法成本两方面入手,即适当限制未使用注册商标的转让,发挥多层次多主体协同监督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囤积 不以使用为目的 商标注册 反公地悲剧
下载PDF
商标囤积的法律规制
6
作者 李勇伟 《河北企业》 2022年第7期152-154,共3页
商标囤积既是导致企业商标注册难的重要原因,也会对企业继续使用商标产生影响,扰乱了商标正常的注册与使用秩序。我国《商标法》引入了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申请注册驳回制度,规定了对商标囤积行为的处罚措... 商标囤积既是导致企业商标注册难的重要原因,也会对企业继续使用商标产生影响,扰乱了商标正常的注册与使用秩序。我国《商标法》引入了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申请注册驳回制度,规定了对商标囤积行为的处罚措施。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商标囤积行为,但是商标囤积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因此需要对商标囤积行为进行准确认定,分析商标囤积出现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规制建议,保证我国商标申请与使用秩序的良好健康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囤积 认定 成因 法律规制
下载PDF
以使用意图的认定为视角的商标囤积行为的法律规制
7
作者 陈炳含 《中阿科技论坛(中英文)》 2021年第2期184-186,共3页
囤积商标的行为不仅侵害私人利益,也不正当占用了公共利益。本文研究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修改为商标囤积现象在注册阶段的规制提供了依据。但具体适用尚需进一步明确,具体可以借鉴美国的意图使用商标注册制度,逐步提... 囤积商标的行为不仅侵害私人利益,也不正当占用了公共利益。本文研究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修改为商标囤积现象在注册阶段的规制提供了依据。但具体适用尚需进一步明确,具体可以借鉴美国的意图使用商标注册制度,逐步提升商标在权利人经营过程中的“使用”要求,明确非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注册申请的欺骗性,进而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正当利益 商标囤积 意图使用
下载PDF
商标囤积的体系化规制 被引量:1
8
作者 戴文骐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70-182,共13页
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条第1款“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回应了规制商标囤积的需要,但“不以使用为目的”和“恶意”存在解释困境。恶意注册是商标囤积的上位概念,其实质是不为实现商标功... 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条第1款“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回应了规制商标囤积的需要,但“不以使用为目的”和“恶意”存在解释困境。恶意注册是商标囤积的上位概念,其实质是不为实现商标功能的非诚信注册,外在表现为“超出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据此可以成为规制恶意注册的一般条款。在此基础上删除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条第1款中的“恶意”,改为原则/例外规定模式,修正为“不以使用为目的大量申请注册商标,应当予以驳回,有正当理由的除外”。有效规制商标囤积应以维护正当竞争秩序、实现各市场主体商业表达自由的整体性平衡为目的,形成禁止注册事由之间和各规范模块之间的协调体系。相关规定已为“预防性注册”留足规范空间,但认为商标转让不会对恶意注册的认定产生影响的观点并不妥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囤积 恶意注册 商标转让 商标挟持
原文传递
囤积商标牟利的司法规制——优衣库商标侵权案引发的思考 被引量:15
9
作者 祝建军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33-40,共8页
通过介绍我国各地法院所判决的优衣库商标侵权纠纷案,发现人们对囤积商标牟利行为的规制还存在着不同观点。在分析囤积商标牟利内涵的基础上,论证构成囤积商标牟利行为需满足三个条件。囤积商标牟利行为与商标法保护商标权的本质相悖,... 通过介绍我国各地法院所判决的优衣库商标侵权纠纷案,发现人们对囤积商标牟利行为的规制还存在着不同观点。在分析囤积商标牟利内涵的基础上,论证构成囤积商标牟利行为需满足三个条件。囤积商标牟利行为与商标法保护商标权的本质相悖,导致我国的注册商标制度被严重异化,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予以规制。我国商标法对囤积商标牟利行为的规制存在着漏洞,诚实信用原则具有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以弥补法律漏洞的功能,故应依据我国《商标法》第7条第1款所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来规制囤积商标牟利行为,直接驳回该行为人提起的商标维权的诉讼请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意抢注 囤积商标 不正当利益 诚实信用
下载PDF
《商标法》第4条中“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认定 被引量:6
10
作者 冯术杰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63-73,共11页
2019年修改的《商标法》第4条禁止“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该规定为打击商标“抢注”提供了新的制度探索契机。但商标注册制度下对于商标使用目的的要求如何落实,“恶意”含义如何确定,这都给该规则的解释和适用带来了挑... 2019年修改的《商标法》第4条禁止“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该规定为打击商标“抢注”提供了新的制度探索契机。但商标注册制度下对于商标使用目的的要求如何落实,“恶意”含义如何确定,这都给该规则的解释和适用带来了挑战。从学理解释角度,该条款的理论基础是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包括违反商标注册制度目的和以侵犯他人或公共利益为目的两个维度的解释;从体系解释的角度,该条款应主要适用于侵害特定民事权益之外的损害公共利益或侵害商标注册制度目的的申请行为,其是《商标法》第44条第1款既有实践的延续和发展;“恶意”在实体和程序上都是该条款的重心,应根据申请人所追求的不正当目的进行认定;“不以使用为目的”应在“恶意”认定的基础上进行推定;预防性注册作为例外,应允许具有在先正当利益或使用目的的标志权益人进行注册,也应允许企业为商业经营计划和商标保护策略需要而预先申请备用商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抢注 商标囤积 商标申请 商标注册 商标使用 恶意
下载PDF
论清理闲置注册商标制度的构建 被引量:6
11
作者 王莲峰 沈一萍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35-41,共7页
商标的生命在于使用,然而国内目前存在着大量注而不用的商标。这些闲置注册商标部分是商标恶意注册造成的结果,部分是因企业在商业运行中的计划变动以及注销而形成的产物。为了盘活有限的商标资源,发挥其价值,建议由商标局率领技术公司... 商标的生命在于使用,然而国内目前存在着大量注而不用的商标。这些闲置注册商标部分是商标恶意注册造成的结果,部分是因企业在商业运行中的计划变动以及注销而形成的产物。为了盘活有限的商标资源,发挥其价值,建议由商标局率领技术公司建立商标档案库,结合大数据技术,及时更新商标状态,并发挥商标局依职权撤销闲置商标的职能,清理闲置商标。同时,通过商标局以及知识产权服务主体搭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将注册商标转让和许可给真正有需求之人使用,从而再次激活商标的生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闲置商标清理 恶意注册 商标囤积
下载PDF
治理商标“空转”需加强制度设计 被引量:2
12
作者 朱与墨 《人民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8期102-103,共2页
商标游离商品和服务,异化为独立的“商品”,背离了商标制度的初衷。商标囤积浪费社会资源,增加零和博弈的商标交易,加重经济发展的社会成本。其中,固然有小微企业商标意识不强的原因,但是否是“跑马圈地”囤积商标而导致“反公地悲剧”... 商标游离商品和服务,异化为独立的“商品”,背离了商标制度的初衷。商标囤积浪费社会资源,增加零和博弈的商标交易,加重经济发展的社会成本。其中,固然有小微企业商标意识不强的原因,但是否是“跑马圈地”囤积商标而导致“反公地悲剧”的结果,尚值得研究。为此,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须治理好商标“空转”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囤积 反公地悲剧 供给侧改革
下载PDF
新《商标法》第四条评析 被引量:5
13
作者 林威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4期50-57,共8页
新《商标法》第4条的立法目的在于规制商标囤积。囤积行为的违法性在于过分压缩了其他经营者的选择空间。商标囤积是一种客观的行为,与行为人主观并无关系。新《商标法》中的“恶意”一词着眼于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注册”并非法律所明... 新《商标法》第4条的立法目的在于规制商标囤积。囤积行为的违法性在于过分压缩了其他经营者的选择空间。商标囤积是一种客观的行为,与行为人主观并无关系。新《商标法》中的“恶意”一词着眼于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注册”并非法律所明确的概念,而是人为创造的定义,其核心要件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将囤积行为视为恶意注册的一种虽有原因,但会导致对囤积行为的打击力度有限。将新《商标法》第4条中的“恶意”一词理解为“恶意注册”概念中的主观元素无法实现立法目的。商标囤积并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其违反的是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为行为人确立了客观的行为标准。新《商标法》第4条的适用应当采用客观标准,其判断的核心在于商标申请量是否超过了当前的经营能力,“恶意”一词仅仅是对“防御注册”的豁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商标法》第4条 恶意注册 商标囤积 诚实信用 公序良俗
下载PDF
论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注册商标的转让 被引量:3
14
作者 袁杏桃 叶悦 《电子知识产权》 2021年第10期47-55,共9页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商标本属无效商标,但因审查疏忽获准注册,后经转让,根据《商标法》第47条第2款可转为有效。基于商标受让人信赖利益保护、比例原则,应当肯定商标转让阻却无效溯及力条款的立法设计,但为避免转让后不以使用为目...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商标本属无效商标,但因审查疏忽获准注册,后经转让,根据《商标法》第47条第2款可转为有效。基于商标受让人信赖利益保护、比例原则,应当肯定商标转让阻却无效溯及力条款的立法设计,但为避免转让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商标状态存续而为商标囤积牟利留下制度空间,应限缩解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的范围,结合《商标法》第4条的体系效应,认定单纯的转让不构成商标使用;商标转让要实现阻却无效溯及力的目的,要求商标实际使用且转让为善意;同时,增加未使用的商标不能转让的规定,以有效的解决商标囤积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无效 商标转让 商标囤积 商标使用
下载PDF
论商标领域反公地悲剧现象及其对策 被引量:1
15
作者 张一泓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20年第3期74-79,共6页
商标领域反公地悲剧现象的产生使得有限的商标资源无法得到充分的利用,从而降低商标在促进市场交易中发挥的作用。站在法经济学角度,从成本—收益视角研究发现,反公地悲剧现象的主要成因在于行为人进行商标囤积的违法成本过低。通过构... 商标领域反公地悲剧现象的产生使得有限的商标资源无法得到充分的利用,从而降低商标在促进市场交易中发挥的作用。站在法经济学角度,从成本—收益视角研究发现,反公地悲剧现象的主要成因在于行为人进行商标囤积的违法成本过低。通过构建商标囤积的处罚机制、建立商标申请黑名单制度以及强化事后的司法治理等方式,在加大行为人商标恶意囤积行为的成本支出的同时降低其通过商标囤积获得的预期利益,是从根源上解决商标恶意囤积的制度变革所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囤积 反公地悲剧 成本—收益
下载PDF
论我国商标权取得制度
16
作者 张一泓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第4期59-63,共5页
商标权的排他性权利属性决定了其权利授予性的本质,故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有其自身的合理性。《商标法》第四次修改增加了注册阶段申请人使用意图的要求,试图从源头规制商标囤积和恶意抢注的行为,但立法表述本身存在抽象性,难以将其客观... 商标权的排他性权利属性决定了其权利授予性的本质,故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有其自身的合理性。《商标法》第四次修改增加了注册阶段申请人使用意图的要求,试图从源头规制商标囤积和恶意抢注的行为,但立法表述本身存在抽象性,难以将其客观表征化。进一步规制现行商标领域的抢注、囤积现象,强化商标权人使用商标的义务、完善“撤三”制度及无效宣告制度,在判断恶意抢注时适当放宽判断标准,从而给予在先使用商标相对强保护,应成为我国商标制度构建的发展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取得制度 使用取得 注册取得 商标囤积 恶意抢注
下载PDF
从冲突到调和: 《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解读
17
作者 李金潇 《河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4期79-85,共7页
通过分析《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的内在逻辑和相关条文之间的关系,可以发现“修饰说”的观点更有利于打击商标囤积行为、抑制商标恶意注册。在《商标法》修改之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应从该兜底条款中脱离出去,成为独立... 通过分析《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的内在逻辑和相关条文之间的关系,可以发现“修饰说”的观点更有利于打击商标囤积行为、抑制商标恶意注册。在《商标法》修改之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应从该兜底条款中脱离出去,成为独立的事由,原有的“其他不正当手段”这一兜底条款的外延也应随之发生变化。在“损害他人现有在先权利”与“非使用目的的恶意注册”两种情形兼而有之的情况下,第四条第一款比第三十二条的适用空间更为广泛。我国《商标法》对于防御商标的保护模式尚不成熟,在理解《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时,无须考虑防御商标的相关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以使用为目的 恶意注册 商标囤积 防御商标
下载PDF
注册取得体制下的《商标法》第四条及其修改
18
作者 万俊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9年第4期68-73,共6页
注册取得是我国原始取得商标权的唯一方式,而2019年新修正《商标法》第4条增加条款却将“使用目的”作为取得商标权的考量因素。在商标注册取得体制下,适时吸收使用取得方式的优势,是为我国商标取得体制的变革方向。对于新修条款的规范... 注册取得是我国原始取得商标权的唯一方式,而2019年新修正《商标法》第4条增加条款却将“使用目的”作为取得商标权的考量因素。在商标注册取得体制下,适时吸收使用取得方式的优势,是为我国商标取得体制的变革方向。对于新修条款的规范分析应当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就文义解释而言,“不以使用为目的”的证明是通过对“有使用目的”举证的反面推论,并且商标局在商标审查期间应负有主动进行审查的义务;“恶意”是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限定,以区别其他正常的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就体系解释而言,该条款与其它规定共同构成了我国规范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的制度体系,即从商标初审阶段、商标公告异议阶段和商标注册后宣告无效阶段,全方位规制不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取得 使用意图 商标囤积 注册 + 使用”模式
下载PDF
商标注册行为的类型化
19
作者 林星 《区域治理》 2019年第48期233-235,共3页
近年来,中国商标注册申请数量连续多年居世界首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商标抢注与商标囤积行为也越来越多发。本文将从商标的真实使用意图这一根本要求出发,对商标抢注行为与商标囤积行为进行类型化分析,从而厘定商标抢注与商标囤积的边... 近年来,中国商标注册申请数量连续多年居世界首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商标抢注与商标囤积行为也越来越多发。本文将从商标的真实使用意图这一根本要求出发,对商标抢注行为与商标囤积行为进行类型化分析,从而厘定商标抢注与商标囤积的边界,为商标抢注与商标囤积规制制度提供思路与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注册 真实使用目的 商标抢注 商标囤积
下载PDF
我国商标法中使用意图的认定及制度构建
20
作者 钱雨 《大众商务(上半月)》 2021年第4期0145-0147,共3页
“使用”对于商标来说至关重要,不仅商标的价值来源于此,从商标的取得到注册再到维持,“使用”在每一个环节 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2019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条中,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的规定。... “使用”对于商标来说至关重要,不仅商标的价值来源于此,从商标的取得到注册再到维持,“使用”在每一个环节 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2019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条中,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的规定。商标注册需要具有使用意图的要求第一次在我国立法中明确规定下来,这有助于遏制囤积与恶意抢注行为。然而在 我国使用意图制度仍然缺乏具体规定,会造成商标行政机构与司法人员的操作困难。为了跟随立法目的,促进商标使用落到 实处,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使用意图制度,完善该制度中的细节。并且更好地与商标三年不使用即撤销等制度相衔接,全方 位打击恶意囤积抢注商标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使用 使用意图 商标囤积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