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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环境下“商标碰瓷”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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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秀玲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17年第11期60-66,共7页
由于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加之网络服务提供商(ISP)的责任承担适用避风港原则,电商平台在接到投诉申请后,会直接将被投诉商品下架、断开链接。一些企业或个人利用该制度,恶意注册商标,专门用于向网店卖家发送侵权警告函,以实现不... 由于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加之网络服务提供商(ISP)的责任承担适用避风港原则,电商平台在接到投诉申请后,会直接将被投诉商品下架、断开链接。一些企业或个人利用该制度,恶意注册商标,专门用于向网店卖家发送侵权警告函,以实现不当获利。卖家为免于下架风险,通常会迫于无奈接受侵权警告者的赔偿要求。也有些品牌代理商实体店将其作为控制价格、打压网店竞争者的手段。该种行为已经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损害商标制度应有的立法价值。对此,商标局应进一步严格审查、授权,电商平台应合理设置投诉处理规则;立法上应完善确认不侵权之诉的适用条件并建立恶意"商标碰瓷"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碰瓷 不当注册 避风港规则 确认不侵权之诉 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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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子商务平台中“商标碰瓷”法律规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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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泰 《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 2019年第3期48-48,50,共2页
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于商标的保护提出严峻的挑战,《电子商务法》中规定"通知-删除"规则予以保护商标所有权人的权益,但是同时"通知-删除"规则的规定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不少不法分子利用电商平台的"通知-删除&qu... 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于商标的保护提出严峻的挑战,《电子商务法》中规定"通知-删除"规则予以保护商标所有权人的权益,但是同时"通知-删除"规则的规定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不少不法分子利用电商平台的"通知-删除"规则的漏洞对合法经营商家进行"碰瓷",这种恶意投诉属于"商标碰瓷"行为,严重扰乱电商平台的正常经营秩序,给合法经营商家带来极大的损害。通过对电子商务平台的"商标碰瓷"的行为进行类型化的分析,总结归纳电商平台中"商标碰瓷"行为规制存在的不足,从而提出具体的完善对策,有助于维护电子商务平台的正常秩序,保障合法商家的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子商务平台 商标碰瓷 “通知-删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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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碰瓷”行为的刑法学思考——以互联网恶意投诉为分析对象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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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童伟华 丛星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51-160,共10页
在网络犯罪日益猖獗的大背景下,利用互联网恶意投诉手段进行“商标碰瓷”的现象更加常见,“商标碰瓷”行为不仅具有民事行为的外观,在很多情况下还具有实质的违法性。“商标碰瓷”行为可阶段性地拆分为前置行为、本体行为和目的行为。... 在网络犯罪日益猖獗的大背景下,利用互联网恶意投诉手段进行“商标碰瓷”的现象更加常见,“商标碰瓷”行为不仅具有民事行为的外观,在很多情况下还具有实质的违法性。“商标碰瓷”行为可阶段性地拆分为前置行为、本体行为和目的行为。前置行为是指行为人将自己伪装成“合法”的知识产权(主要是商标权)权利人。本体行为是指行为人将自己“合法”的维权请求提交到第三方服务平台。目的行为是指行为人与商家进行磋商,谋取非法利益。其中,前置行为涉及的犯罪主要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盗窃罪,本体行为涉及的犯罪主要包括损害商业信誉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目的行为涉及的犯罪主要是敲诈勒索罪。“商标碰瓷”行为本身虽未被规定为独立罪名,但是我们应该从主客观进行分析,看到其民事违法性质背后的刑事犯罪属性。在立法层面,一方面会加快推进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商标碰瓷”行为入刑,另一方面应增设罪名和罪状,以便更加直接地适用刑法条文。在司法层面应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性,一方面在不违反罪刑法定的原则下对法律条文进行扩大解释,以使得新型犯罪手段和外观可以被尽可能地囊括在现有刑法规制的范围内,另一方面应加快发布最高法院指导案例,以推进对“商标碰瓷”行为出罪入罪以及提高对进行其刑法归责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碰瓷 互联网恶意投诉 前置行为 本体行为 目的行为 立法层面 司法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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