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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晚清山东“潍县傅戈庄盐店被焚案”中的商民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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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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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潍坊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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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盐业史研究》
CSSCI
2020年第2期48-54,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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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近代山东盐业与区域社会变迁”(项目编号:15CLSJ09)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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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1888年12月,山东爆发了震惊全国的"潍县傅戈庄盐店被焚案",商民双方均损失惨重。这起惨案的爆发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潍县临海,境内有固堤盐场,其食盐销售本应划入民运民销区域,却被错误划入官办票地,致使百姓食盐消费成本剧增,民众心生不满。署理潍县知县沈葆琼任人唯亲,非法任命其姻亲刘世贤为傅戈庄盐店缉私委员。该盐店巡役仰仗官府作后盾,在盐务缉私中为害乡里,民众对此积怨颇深。针对此种情况,在农村具有强大话语权的家族势力、乡绅阶层,召集附近八村民众暴力对抗。这起案件,留下了深刻的历史影响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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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潍县傅戈庄
盐店被焚
历史积怨
商民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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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Fu Gezhuang in Wei County
the burning of salt shop
historical complaints
conflicts between businessmen and citiz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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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56.9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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