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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法公法化”之逻辑思辨 被引量:3
1
作者 艾围利 《海峡法学》 2010年第3期80-86,共7页
"商法公法化"这一命题存在以下逻辑错误:第一,将"公法"概念偷换为"强制性法律规范"或"严格责任"等;第二,商法属于私法是定性分析,但论证"商法公法化"又改采定量分析;第三,部门法划... "商法公法化"这一命题存在以下逻辑错误:第一,将"公法"概念偷换为"强制性法律规范"或"严格责任"等;第二,商法属于私法是定性分析,但论证"商法公法化"又改采定量分析;第三,部门法划分方法不周延导致商法与经济法界限不清。"商法公法化"所反应的真实本质是国家公权力对私人商事关系的干预,只是国家对私人商事关系的干预并不都体现为公法,涉私强制性法律规范亦体现为国家对商事关系的干涉但属于私法。国家对商事关系的干预主要体现为涉私强制性规范,商法公法化趋势并不明显,无法获得证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法 私法 商法公法化 涉私强制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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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公法化”之逻辑思辨
2
作者 艾围利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0年第4期119-124,共6页
"商法公法化"这一命题存在以下逻辑错误:第一,将"公法"概念偷换为"强制性法律规范"或"严格责任";第二,商法属于私法是定性分析,但论证"商法公法化"又改采定量分析;第三,部门法划分... "商法公法化"这一命题存在以下逻辑错误:第一,将"公法"概念偷换为"强制性法律规范"或"严格责任";第二,商法属于私法是定性分析,但论证"商法公法化"又改采定量分析;第三,部门法划分方法不周延导致商法与经济法界限不清。"商法公法化"所反应的真实本质是国家公权力对私人商事关系的干预,只是国家对私人商事关系的干预并不都体现为公法,涉私强制性法律规范亦体现为国家对商事关系的干涉但属于私法。国家对商事关系的干预主要体现为涉私强制性规范;商法公法化趋势并不明显,无法获得证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法 私法 商法公法化 涉私强制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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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公法化属性的法理辨析 被引量:2
3
作者 杨雁泽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年第2期56-59,共4页
随着法律的逐渐完善,商法规范中引入了公法性质的法律规范。通过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分析民法、商法、经济法三者的序列关系,从历史的角度分析美国私法领域中商法公法化的社会原因,以体系化的学理视角分析私法公法化环境下商法公法化的实... 随着法律的逐渐完善,商法规范中引入了公法性质的法律规范。通过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分析民法、商法、经济法三者的序列关系,从历史的角度分析美国私法领域中商法公法化的社会原因,以体系化的学理视角分析私法公法化环境下商法公法化的实质内涵,可以看出商法的私法属性是无法动摇的,商法的公法化是私法领域“再市场化”的立法体现,是商事活动的自我规制与国家经济行政干预规则相统一的技术措施,反映了社会发展的法律工具主义的需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市场经济 商法公法化 经济法 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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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干预经济的角度浅析“商法公法化”
4
作者 李昂 《中国商界》 2010年第11X期113-114,共2页
现代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带来的相应的各种社会关系更加复杂化,商事关系也不例外。商事交易的频繁程度以及商事纠纷的复杂程度,都给国家规范商事行为带来一定的难度。随着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家在制定及修改商法规范中也引入了公法性... 现代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带来的相应的各种社会关系更加复杂化,商事关系也不例外。商事交易的频繁程度以及商事纠纷的复杂程度,都给国家规范商事行为带来一定的难度。随着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家在制定及修改商法规范中也引入了公法性质的法律规范,因此存在这样的一种客观现象即商法公法化。本文从国家适当干预经济的角度,论述国家干预经济的必要性以及对国家应当如何干预和干预的程度做简单的分析,进而分析"商法公法化"存在的合理性,并指出商法公法化是现代商法发展的一种趋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法 商法公法化 国家干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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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适度干预经济的角度看商法的公法化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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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少南 《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113-118,共6页
商法公法化是当代社会的一个客观事实,其主要表征为:商法中掺入了具有国家强制性的规范,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从而使商法自身具有了某些公法性的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制体系中,毋庸讳言,民商事法律仍应居于主... 商法公法化是当代社会的一个客观事实,其主要表征为:商法中掺入了具有国家强制性的规范,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从而使商法自身具有了某些公法性的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制体系中,毋庸讳言,民商事法律仍应居于主导和中心的位置,这是由现代市场经济仍然是平等主体间的自由竞争经济的本质属性所决定。商法和经济行政法是二种性质不同的部门法,前者归属私法体系,后者归属公法体系。商法公法化并不意味着"商法已经属于公法",而只是在商事法律、法规中掺入一些公法规范,体现了国家对经济活动的一定程度的干预。但商法本质上仍然属于私法范畴,受私法原则和精神所支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干预 经济法 商法公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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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商法的公法化趋向 被引量:2
6
作者 于海梅 《潍坊学院学报》 2008年第3期114-116,共3页
商法公法化是私法公法化的具体表现形式,它在立法上的主要表现有:商法价值理念的转变;商事立法中强行性规范增多;商行为后果承担上的严格责任主义等。这一法律现象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然而这种公法化的趋向,并不意味着商法已经属... 商法公法化是私法公法化的具体表现形式,它在立法上的主要表现有:商法价值理念的转变;商事立法中强行性规范增多;商行为后果承担上的严格责任主义等。这一法律现象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然而这种公法化的趋向,并不意味着商法已经属于公法,商法固有的私法属性不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法公法化 私法 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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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公法化的重新审视——兼论商法中强制性规范的界限
7
作者 王家骏 《才智》 2013年第19期104-105,共2页
商法作为规范商事行为和主体的基本规则和方法,其内部有着比一般私法更多的强制性规则。基于此商法公法化之观点似乎已成为国内学界主流,并在一定程度上引领了当前商事立法的趋向和理论研究。但是,商法公法化仅是基于其中强制性规范的... 商法作为规范商事行为和主体的基本规则和方法,其内部有着比一般私法更多的强制性规则。基于此商法公法化之观点似乎已成为国内学界主流,并在一定程度上引领了当前商事立法的趋向和理论研究。但是,商法公法化仅是基于其中强制性规范的大量出现为据,对此类强制性规范本身却未做即时而严谨考证。故将商法公法化理论进行重新而谨慎之审视,不仅有利于对强制性规范的正确解读,更有助对于商法之价值取向的正确把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法公法化 强制性规范 界限 私法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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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规范的任意性与强制性 被引量:1
8
作者 徐来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08年第1期93-94,共2页
商法的任意性规范与强制性规范,从一般意义上讲是商法自治与强制在法律规范上的表现。商法是私法,决定了商法规范的任意性,"商法公法化"倾向无法磨灭商法的私法属性,其具有公法性质的规定也不必然意味着就公法化。商法强制性... 商法的任意性规范与强制性规范,从一般意义上讲是商法自治与强制在法律规范上的表现。商法是私法,决定了商法规范的任意性,"商法公法化"倾向无法磨灭商法的私法属性,其具有公法性质的规定也不必然意味着就公法化。商法强制性规范产生于近代国家干预经济之前,为降低交易成本提供了技术标准。商法任意性规范与强制性规范共同构建了商法自治体系,两者内在统一于效益价值的终极追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任意性规范 强制性规范 商法公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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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法的私法本质——从公私法划分角度
9
作者 刘文欢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12年第9期96-98,共3页
公法与私法的二元划分学说起源于古罗马。学界关于公、私法的划分标准存在四种较有解释力和影响力的学说,即利益说、主体说、权力服从说以及综合说。无论以哪一种标准划分公、私法,商法均具有私法本质。20世纪以来,国家公权力逐渐向私... 公法与私法的二元划分学说起源于古罗马。学界关于公、私法的划分标准存在四种较有解释力和影响力的学说,即利益说、主体说、权力服从说以及综合说。无论以哪一种标准划分公、私法,商法均具有私法本质。20世纪以来,国家公权力逐渐向私人商事领域渗透,使得越来越多的学者提出并支持"商法公法化"学说,但由于该学说本身语义上的误导性以及学者论证的不完备性,致使"商法公法化"理论缺乏准确性和说服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法 私法 私法本质 商法公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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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社会责任原则对商法的扩展 被引量:7
10
作者 赵莉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9期52-60,共9页
企业社会责任原则是商法的重要原则,它不仅仅是现代商法的原则,也是传统商法所蕴含并不断发展的原则。正是企业社会责任原则使得传统商法由强调商人特权转向强调商人对社会应负的责任而成为关于商人责任的法律。企业社会责任原则不仅使... 企业社会责任原则是商法的重要原则,它不仅仅是现代商法的原则,也是传统商法所蕴含并不断发展的原则。正是企业社会责任原则使得传统商法由强调商人特权转向强调商人对社会应负的责任而成为关于商人责任的法律。企业社会责任原则不仅使得商法出现私法公法化趋势,更使得商法的内容发生了质和量的变化,从而大大扩展了商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 商法公法化 商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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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的强制性规范与经济法的强制性规范比较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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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舒蒙 《商场现代化》 2014年第29期258-259,共2页
强制性规范指行为主体"必须"作为或"不作为"的规则。强制性规范是当事人无法通过相互协议约定加以改变的法律规范。商法的强制性规范与经济法的强制性规范存在异同。比较分析两者的个性和共性,有助于区分两者本质,... 强制性规范指行为主体"必须"作为或"不作为"的规则。强制性规范是当事人无法通过相互协议约定加以改变的法律规范。商法的强制性规范与经济法的强制性规范存在异同。比较分析两者的个性和共性,有助于区分两者本质,并有针对的实施防止商法公法化的措施,以保障商主体间意思自治,维护商人效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强制性规范 商法公法化 意思自治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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