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民法典》中民商区分规范之检讨
- 1
-
-
作者
郭庆伟
-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
出处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4年第9期60-64,共5页
-
文摘
中世纪时期商法和民法各自独立发展,近现代以来,各国将商法与民法进行统一立法,民商区分的问题因此产生。无论是采取民商分立还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都需要也都可以解决民商区分问题。文章通过对我国《民法典》中具体规则的全面检讨,发掘其中应进行民商区分的具体规范,指出可通过在《民法典》特定规则之后加入商法特殊性规范的方式解决民商区分问题。总则编和合同编中存在大量需要进行民商区分的规则,物权编、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中仍存在部分需要进行民商区分的规则,而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专属于民法,与商法相互独立,无需考虑民商区分问题。
-
关键词
民商合一
民商分立
民商区分
商法特殊规范
-
Keywords
integration of civil and commercial affairs
separation of civil and commercial affairs
distinction between civil and commercial
special norms of commercial Law
-
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