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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未成年人校园体育活动事故校方过错的善良管理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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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志国 《中外企业家》 2014年第2Z期265-267,共3页
校园体育活动致伤案件中校方是否存在过错,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应执行法定标准。而在法律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当准确界定校方安全保障义务范围和程度,适用善良管理人标准。善良管理人标准符合体育活动的规律和校方的注意义务的承受范围... 校园体育活动致伤案件中校方是否存在过错,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应执行法定标准。而在法律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当准确界定校方安全保障义务范围和程度,适用善良管理人标准。善良管理人标准符合体育活动的规律和校方的注意义务的承受范围,有助于公平合理地平衡主体之间的利益,既鼓励校方适当开展体育活动,又避免学生受到不必要伤害,符合国家理论和中国实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体育活动事故 校方过错 善良管理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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