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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清朝查禁秧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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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廖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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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辽宁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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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清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82-98,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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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清代人参大致分为两类:即自然生长的老山参和人工培育的"秧参"。前者在品质上远胜后者,清朝将东北老山参作为皇室的贡品。然而老山参年久难觅,在品相上两者又十分相似,参农们便常常将秧参混杂在老山参之间,以次充好,为此清朝实行了严厉的查禁政策。由于人参利大,东北地方官员往往对下敲诈参农,对上欺蒙中央,中饱私囊。结果事发,东北地区的主要官员相继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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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清朝
参务管理
查禁秧参
嘉庆十五年参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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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49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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