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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网络规制模式的转换及其立法选择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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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左文君
叶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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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哈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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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2期55-62,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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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际法和比较法视角下的互联网监管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3AFX008)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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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现有的网络规制模式是压力型整治模式,政府基于压力在一定时期内对网络空间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该模式在绩效、民意与合法性三个层面都存在现实困境。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网络规制模式趋向回应型合作规制模式,让多元主体参与到网络规制中,通过制度上的合作,在法律框架下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实现共同目标。网络立法是网络规制的前提,在回应型合作规制模式下应健全网络立法体系,确保规范体系统一;变革网络立法模式,适应网络社会发展;提高网络立法技术,确保网络规制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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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网络规制
压力型整治
回应型合作规制
立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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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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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网络安全规制模式的转换及其立法完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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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左文君
叶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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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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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电子政务》
CSSCI
2015年第1期113-121,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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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际法和比较法视角下的互联网监管问题研究"(批准号:13AFX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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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传统网络规制模式下,中国的网络安全形势非常严峻,政府网络管理机制相对滞后,网络安全管制的价值张力难以消解。为因应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和网络社会发展的需要,中国网络安全规制应转向回应型合作规制模式。中国网络安全立法也存在着立法层级较低、没有特定领域的专门立法、缺少预防型立法、责任体系不完善以及实施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在网络安全的回应型合作规制模式下,应考虑当前的网络安全国际态势,从完善国内立法和政策与加强推进国际立法进程两方面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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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子治理
网络安全规制
回应型合作规制
国际立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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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TP393.08
[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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