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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侵犯著作权犯罪“营利目的”要件研究——TRIPS协定和因特网条约的视角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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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贺志军 袁艳霞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3期37-43,共7页
我国对侵犯著作权犯罪"营利目的"要件存废问题,大致有取消论和保留论的对立。TRIPS协定中"蓄意"规定不应排除成员采取"营利目的"实施方法,"蓄意商业规模"一般可意味着以营利为目的,故我国侵犯... 我国对侵犯著作权犯罪"营利目的"要件存废问题,大致有取消论和保留论的对立。TRIPS协定中"蓄意"规定不应排除成员采取"营利目的"实施方法,"蓄意商业规模"一般可意味着以营利为目的,故我国侵犯著作权犯罪"营利目的"要件与协定具有符合性。基于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因特网条约"在我国的适用,"传统——网络二分论"应成为"营利目的"要件在我国侵犯著作权犯罪中存废与否的未来走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著作权犯罪 营利目的 TRIPS协定 因特网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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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网条约权利管理信息条款研究——兼论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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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湛茜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67-83,163-164,共17页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逐渐成为一项重要的课题。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因特网条约对权利管理信息保护进行了专门规定,首次在国际法层面上要求各成员国对于权利管理信息提供适当和有效的法律救济...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逐渐成为一项重要的课题。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因特网条约对权利管理信息保护进行了专门规定,首次在国际法层面上要求各成员国对于权利管理信息提供适当和有效的法律救济。由于因特网条约仅提供了一个保护权利管理信息的基本框架,各成员国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自由决定如何履行其国际法义务。比较各国履行因特网条约权利管理保护条款的国内立法,主要差异体现在权利管理信息定义、禁止行为、主观认知要求、例外限制情形以及法律救济方式五个方面。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在现行立法的基础上对权利管理信息提供了较为详尽合理的规定,但仍然存在一定不足有待明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利管理信息 因特网条约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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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利益主体之间平衡实现的“幻景”——以“因特网条约”及其在美国、欧盟的实施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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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铁光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3期31-34,共4页
网络技术的真正无国界使单个国家的著作权法无法协调网络技术给著作权所带来的冲击,"因特网条约"希望通过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的共同努力使网络利益主体的平衡得以实现。但无论是"因特网条约",还是作为其实施法的DMCA... 网络技术的真正无国界使单个国家的著作权法无法协调网络技术给著作权所带来的冲击,"因特网条约"希望通过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的共同努力使网络利益主体的平衡得以实现。但无论是"因特网条约",还是作为其实施法的DMCA与EUCD都较为明显地偏重著作权人的利益,尤其是技术保护措施的规定可能使代表公众利益的合理使用制度形同虚设,而网络技术发展也在著作权制度种种限制中如履薄冰,从而使网络利益主体之间平衡的实现无论在国际还国内都成为一种美好的"幻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利益主体 因特网条约 平衡 幻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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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网条约”相继生效 国际版权保护迈入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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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慧献 《中国版权》 CSSCI 2002年第2期11-11,共1页
关键词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版权保护 因特网条约 知识产权保护
原文传递
技术措施保护的国际条约义务研究——兼论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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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湛茜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9期23-36,160-161,共14页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逐渐成为一项重要的课题。自1995年以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两个因特网条约以及《反假冒贸易协定》均设立专章对技术措施保护进行专门规定。因特网条约首次在国际法层面上要求...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逐渐成为一项重要的课题。自1995年以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两个因特网条约以及《反假冒贸易协定》均设立专章对技术措施保护进行专门规定。因特网条约首次在国际法层面上要求各成员对于技术措施提供适当的法律保护和有效的法律救济方式,但因特网条约仅提供了一个保护技术措施的基本框架,各成员国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自由决定如何履行其国际法义务。反假冒贸易协定将原来因特网条约中留给各国国内法自行解决的问题进行明确,例如界定技术措施、明确禁止规避行为和规避工具。反假冒贸易协定在履行因特网条约义务的同时要求各成员对技术措施提供更高的保护标准,提供更为有效的数字知识产权保护。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在现行立法的基础上对技术措施提供了更为详尽合理的规定,兼具因特网条约和反假冒贸易协定的立法特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技术措施 因特网条约 《反假冒贸易协定》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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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精神权利保护的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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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晓东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5年第2期51-63,共13页
在版权游说和外交谈判的时代,人们更多关注版权(作者经济权利),著作权制度的协调不仅需要履行规则,而且需要考虑跨区域的法律环境、文化环境、法律改革、公共政策、教育,从长远来说,还需要关注法律偏见和文化歧视,经验证明,因为文化差异... 在版权游说和外交谈判的时代,人们更多关注版权(作者经济权利),著作权制度的协调不仅需要履行规则,而且需要考虑跨区域的法律环境、文化环境、法律改革、公共政策、教育,从长远来说,还需要关注法律偏见和文化歧视,经验证明,因为文化差异,相同著作权规则在不同国家实施效果是不一样的。作者精神权利国际协调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改革,现有的国际著作权条约为协调国际作者精神权利保护提供了基本手段,欧盟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作了大量工作,但是,各成员国缺乏强烈的政治意愿。要适应数字技术的发展,作者精神权利保护和版权保护一样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作者精神权利不仅和数字环境密切相关,而且是重塑未来著作权法的支柱,在后数字时代,版权概念可能过时,但是,作者精神权利一定比以前变得更加重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作者精神权利 表演者精神权利 数字发表权 双边协议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因特网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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