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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因行称义”“因信称义”与“因德称义”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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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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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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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宗教与哲学》
2014年第1期18-27,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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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犹太教—基督教传统均关注人在上帝面前"称义"。犹太教重视遵行律法,可谓"因行称义",其形式主义亦即仅注重外在表现有可能造成"信"与"行","内"与"外"的分裂而可能导致伪善,遭到耶稣的批判。保罗把耶稣的思想发展至"因信称义",为奥古斯丁和路德所继承。"因信称义"否认"行为"在"称义"上的意义,把"信"当做"称义"的唯一充分必要条件,甚至把"信"本身视为上帝的恩典,忽视人在"称义"问题上的主动性,为康德所不能接受。康德主张"善的生活方式"是唯一为上帝所喜悦的,可谓"因德称义"。因康德哲学意义上的善不在于符合义务的效果,而在于出自义务的动机,从而实现了"信"与"行","内"与"外"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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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因行称义
因信称义
因德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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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82-02
[哲学宗教—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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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犹太教与基督教的信与行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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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傅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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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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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文史哲》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164-168,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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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信与行,是犹太教和基督教中的两个重要范畴。犹太教以对上帝的信仰为基础,以做义人为目的,突出了行为和律法的作用,因而被视为“尚行之教”,其救赎之路可以概括为“因行称义”。基督教以耶稣基督的信仰为基石,认为只有依赖“信仰”才能得救,其救赎之路被称为“因信称义”。“因行称义”和“因信称义”表明,犹太教和基督教在信与行问题上重心不同,而它们之间更本质的区别是信仰对象和救赎手段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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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犹太教
因行称义
律法主义
基督教
因信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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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Judaism
Doctrine depending on deed
Legalism
Christianity
Doctrine depending on beli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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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979
[哲学宗教—宗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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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希伯来《圣经》正义:观念、制度与特征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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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傅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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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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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文史哲》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139-150,168,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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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希伯来圣经翻译注释与研究”(12AZJ00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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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希伯来《圣经》正义具有法律和道德双重内涵,是一种不同于西方政治哲学的宗教正义。《圣经》中蕴含的正义观系统,包括神的正义和人的正义两个层次,而后者又包括"因行成义"的一般原则、以《摩西十诫》为核心的律法,以及公正审判、公平交易、体恤弱者、善待异族等正义规则。与古希腊和近现代政治哲学相比较,希伯来《圣经》正义拥有超验与神圣性、综合性、泛法律性等特征,因此它对于古希腊哲学以及近现代非宗教正义论具有借鉴与补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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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希伯来圣经
正义
因行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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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971
[哲学宗教—宗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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