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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的困境与出路——单位固有责任论之提倡 被引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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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玉祥 《北京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9期116-128,共13页
在司法实践中,单位犯罪的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并未实现立法目的,具体表现为单位犯罪认定条件形式化、单位成员刑事责任轻缓化、定罪程序失范化。单位犯罪的制度功能异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对单位行为的评价不充分,抹煞了单位作为独立责任主... 在司法实践中,单位犯罪的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并未实现立法目的,具体表现为单位犯罪认定条件形式化、单位成员刑事责任轻缓化、定罪程序失范化。单位犯罪的制度功能异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对单位行为的评价不充分,抹煞了单位作为独立责任主体具有的规范意义。单位犯罪不能为单位成员犯罪替代责任,应从单位自身固有的特征重新设计评价标准。在规范层面为单位塑造独立的行为和意志,赋予单位和自然人同等的犯罪主体地位,不仅符合立法解释的精神,而且前述实践问题也能随之迎刃而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位犯罪 认定条件 责任构造 评价标准 禁止重复评价 单位固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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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合规的本土化困境及单位固有责任论的化解思路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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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璐 于改之 《法治论坛》 2022年第3期74-89,共16页
合规计划与刑事实体法的脱节是我国刑事合规实施的本土化困境之所在,具体表现为规制视角、规制模式及规制策略上的冲突。核心原因归结于传统单位犯罪刑事责任在单位犯罪责任原理、单位犯罪归责路径、单位犯罪责任内容上存在的理论偏差... 合规计划与刑事实体法的脱节是我国刑事合规实施的本土化困境之所在,具体表现为规制视角、规制模式及规制策略上的冲突。核心原因归结于传统单位犯罪刑事责任在单位犯罪责任原理、单位犯罪归责路径、单位犯罪责任内容上存在的理论偏差。单位固有责任论放弃存在意义的犯罪主体论,具有组织模式的特征,提倡社会罪责观念。单位固有责任论契合刑事合规事先预防的规制视角,顺应刑事合规的激励模式,保障企业内部管理的有效实施。引入单位固有责任论是化解刑事合规本土化困境必要且可行的方式。单位固有责任论的引入应当满足其应用标准,包括遵循对等原则、坚守单位过失的底线要求及确保量刑结果唯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合规 单位犯罪 单位固有责任 组织模式 责任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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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律责任独立性刍议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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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晔 邓兵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4年第1期61-65,共5页
在经济法中 ,忽视经济法律责任的独立性 ,不利于正确实施经济法的职能 ,不利于经济法实现其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标。本文通过对现有关于经济法律责任的观点的评析 ,探讨了建立独立的经济法律责任制度的意义 ,并在此基础上 ,提出建构独... 在经济法中 ,忽视经济法律责任的独立性 ,不利于正确实施经济法的职能 ,不利于经济法实现其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标。本文通过对现有关于经济法律责任的观点的评析 ,探讨了建立独立的经济法律责任制度的意义 ,并在此基础上 ,提出建构独立的新型的经济法律责任制度的路径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法律责任 独立性 社会公共利益 固有责任 援引责任 经济法 侵权行为 程序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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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固有刑事责任的提倡及其教义学形塑 被引量: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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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耿佳宁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1489-1508,共20页
出于刑事政策的需要引入刑事合规理念,并不必然导致单位犯罪归责模式的转变。放弃以自然人为中介的单位代位责任,必须先放弃存在意义的犯罪主体论。犯罪主体论导致我国单位犯罪制度的实然效能明显低于应然效能,而在有限的实然效能之内,... 出于刑事政策的需要引入刑事合规理念,并不必然导致单位犯罪归责模式的转变。放弃以自然人为中介的单位代位责任,必须先放弃存在意义的犯罪主体论。犯罪主体论导致我国单位犯罪制度的实然效能明显低于应然效能,而在有限的实然效能之内,又可能因个人犯罪株连无辜单位,因单位犯罪株连无辜个人。犯罪只能由自然人实施,单位固有责任属于组织责任,其教义学构建自始便区别于自然人犯罪的行为责任、道义责任。应当部分放弃存在意义的罪责观念,将单位刑事归责的核心锚定在客观,主观归责仅具有消极意义。对于犯罪的发生,若单位自身存在以不容许的管理缺陷为根据的组织过失,单位应受归责,除非其无法预见单位成员会恶意规避本单位体制进行犯罪;若单位业已制定并落实了适当的合规计划,单位无论如何都不受归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主体 代位责任 固有责任 组织过失 预见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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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有罪论之坚持与完善——以金融诈骗犯罪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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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瀚申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23年第5期84-94,共11页
针对金融诈骗犯罪的单位犯罪问题,存在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有罪论与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无罪论两种见解。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无罪论不仅忽视了金融诈骗犯罪的治理需求,而且与金融犯罪理论的现代化发展面向也不相符合,因而具... 针对金融诈骗犯罪的单位犯罪问题,存在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有罪论与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无罪论两种见解。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无罪论不仅忽视了金融诈骗犯罪的治理需求,而且与金融犯罪理论的现代化发展面向也不相符合,因而具有逻辑缺陷。反之,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有罪论契合了单位犯罪理论由个人责任模式向组织责任模式的应然转向,具有教义学基础;与其相关的立法解释属于法律提示而非法律拟制,因此仍然处于法治国原则的底线内。但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有罪论也存在一定不足之处,对此需要在单位固有责任的基础上,重新阐述《刑法》第30条的规范内涵,重构我国单位犯罪的立法模式,明晰其司法运用规则,由此才能真正推动我国刑事法治的现代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位犯罪 有罪论 金融诈骗犯罪 金融犯罪 单位固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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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改革视野下单位犯罪主体分离论与归咎责任论之提倡 被引量: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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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志远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104-117,共14页
单位犯罪主体关系结构的传统界定引发了突出的现实矛盾和理论争议,成为制约当前企业合规改革持续深入的刑法教义学难题。主体关系结构方面的传统四元认知模式体系,是造成单位犯罪制度适用种种不合理现象的根本原因。“三元分离”主体关... 单位犯罪主体关系结构的传统界定引发了突出的现实矛盾和理论争议,成为制约当前企业合规改革持续深入的刑法教义学难题。主体关系结构方面的传统四元认知模式体系,是造成单位犯罪制度适用种种不合理现象的根本原因。“三元分离”主体关系结构新认知,要求根据组织体固有责任论,以组织缺陷为事实依据对单位刑事责任进行归咎;将未参与具体危害行为的组织和实施、但其职责发挥与否与危害行为发生具有直接关联关系、且在单位组织体内部具有相应职权身份的人员界定为我国刑法第31条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其以管理失职为事实依据进行刑事责任归咎;而对参与组织实施社会危害行为的组织体成员,均应界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原则上按照刑法为一般自然人犯罪设定的罚则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于单位组织体责任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责任,不应当从行为责任意义上理解,将其作为与行为责任并列的“归咎的刑事责任”形式更为妥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体关系结构 三元分离 归咎的刑事责任 组织体固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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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和其他投资权的民法保护方法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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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立新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43-52,共10页
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合称为投资权,是《民法典》规定的七大类民事权利之一,是绝对性财产权。自《侵权责任法》将股权规定为民事权利,《民法典》将其扩展为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后,学界对其理论研究不够深入,在司法保护上也存在法律适... 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合称为投资权,是《民法典》规定的七大类民事权利之一,是绝对性财产权。自《侵权责任法》将股权规定为民事权利,《民法典》将其扩展为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后,学界对其理论研究不够深入,在司法保护上也存在法律适用不当的问题。对股权和其他投资权即投资权的保护,应当纳入《民法典》规定的固有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的权利保护体系中,侵权请求权防御投资权的外部侵害,追究其绝对性义务人的侵权责任,投资权请求权防御投资权内部相对性义务人的侵害行为,追究违反义务的相对性义务人的民事责任。投资权请求权对应的其他民事责任是固有责任的一种,职能是保护投资权人的投资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权 侵权请求权 投资权请求权 侵权责任 固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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