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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辽河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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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 2008年第2期4-4,共1页
国函[2008]13号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环保总局、林业局、气象局:《关于审批海河流域防洪规划的请示》(水规划[2007]454号)收悉。... 国函[2008]13号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环保总局、林业局、气象局:《关于审批海河流域防洪规划的请示》(水规划[2007]4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林业局 防洪 发展 规划 水利部 气象局 辽宁省 国函 环保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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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珠江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
2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 2007年第1期6-6,共1页
国函[2007]40号江西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农业部、环保总局、林业局、气象局:水利部报送的《关于批复珠江流域... 国函[2007]40号江西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农业部、环保总局、林业局、气象局:水利部报送的《关于批复珠江流域防洪规划的请示》(水规计[2007]104号)收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防洪 规划 水利部 广东省 珠江流域 国函 环保总局 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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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太湖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
3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 2008年第2期3-3,共1页
国函[2008]12号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环保总局、林业局、气象局:《关于审批海河流域防洪规划的请示》(水规划[2007]45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关键词 林业局 规划 江苏省 水利部 安徽省 浙江省 气象局 国函 环保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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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海河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
4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 2008年第2期2-2,共1页
国函[2008]11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山东省、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环保总局、林业局、气象局:水利部《关于审批海河流域防洪... 国函[2008]11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山东省、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环保总局、林业局、气象局:水利部《关于审批海河流域防洪规划的请示》(水规划[2007]45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林业局 河北省 规划 河南省 水利部 气象局 辽宁省 国函 环保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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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黄河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
5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 2008年第3期4-5,共2页
国函[2008]63号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气象局。
关键词 林业局 规划 河南省 陕西省 水利部 山东省 环境保护部 气象局 国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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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松花江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
6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 2008年第2期5-5,共1页
国函[2008]14号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环保总局、林业局、气象局:《关于审批海河流域防洪规划的请示》(水规划[2007]455号)收悉... 国函[2008]14号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环保总局、林业局、气象局:《关于审批海河流域防洪规划的请示》(水规划[2007]45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黑龙江省 规划 松花江流域 水利部 吉林省 气象局 辽宁省 国函 环保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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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
7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 2008年第3期2-3,共2页
国函[2008]62号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 国函[2008]62号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气象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防洪 规划 陕西省 安徽省 江西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国函 西藏自治区 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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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通则
8
《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 2007年第3期17-36+16,16,共20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1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1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通则 会议 企业财务 部务 国函 企业 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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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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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 2006年第Z1期4-13,共10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已经部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通则 部务 会计准则 国函 企业 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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