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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国务院关于辽河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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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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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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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
2008年第2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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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国函[2008]13号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环保总局、林业局、气象局:《关于审批海河流域防洪规划的请示》(水规划[2007]4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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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林业局
防洪
发展
规划
水利部
气象局
辽宁省
国函
环保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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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TV212.5
[水利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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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国务院关于珠江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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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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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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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
2007年第1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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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国函[2007]40号江西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农业部、环保总局、林业局、气象局:水利部报送的《关于批复珠江流域防洪规划的请示》(水规计[2007]104号)收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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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防洪
规划
水利部
广东省
珠江流域
国函
环保总局
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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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TV212.53
[水利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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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国务院关于太湖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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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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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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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
2008年第2期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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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国函[2008]12号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环保总局、林业局、气象局:《关于审批海河流域防洪规划的请示》(水规划[2007]45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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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林业局
规划
江苏省
水利部
安徽省
浙江省
气象局
国函
环保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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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TV212.5
[水利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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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国务院关于海河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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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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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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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
2008年第2期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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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国函[2008]11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山东省、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环保总局、林业局、气象局:水利部《关于审批海河流域防洪规划的请示》(水规划[2007]45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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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林业局
河北省
规划
河南省
水利部
气象局
辽宁省
国函
环保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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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TV212.5
[水利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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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国务院关于黄河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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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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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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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
2008年第3期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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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国函[2008]63号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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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林业局
规划
河南省
陕西省
水利部
山东省
环境保护部
气象局
国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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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TV212.5
[水利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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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国务院关于松花江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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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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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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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
2008年第2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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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国函[2008]14号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环保总局、林业局、气象局:《关于审批海河流域防洪规划的请示》(水规划[2007]45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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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黑龙江省
规划
松花江流域
水利部
吉林省
气象局
辽宁省
国函
环保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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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TV212.5
[水利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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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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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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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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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
2008年第3期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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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国函[2008]62号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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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防洪
规划
陕西省
安徽省
江西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国函
西藏自治区
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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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TV212.5
[水利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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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企业财务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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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
2007年第3期17-36+16,16,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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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1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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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通则
会议
企业财务
部务
国函
企业
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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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6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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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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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
2006年第Z1期4-13,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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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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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通则
部务
会计准则
国函
企业
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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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75.2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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