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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仲裁中国家反诉的适用困境及其化解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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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桑远棵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23年第1期102-112,共11页
国家反诉是国际投资仲裁中的重要程序性机制,但在实际适用当中面临重大的制度性困境。绝大多数国家反诉被仲裁庭以缺乏管辖权或可受理性为由驳回,胜诉的案件屈指可数。研究发现,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现有的国际投资条约对国家反... 国家反诉是国际投资仲裁中的重要程序性机制,但在实际适用当中面临重大的制度性困境。绝大多数国家反诉被仲裁庭以缺乏管辖权或可受理性为由驳回,胜诉的案件屈指可数。研究发现,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现有的国际投资条约对国家反诉的管辖权、可受理性与诉因要件缺乏全面、具体的规制。从当前来看,化解国家反诉适用困境的根本出路如下:一是在国际投资条约中直接规定国家具有反诉权;二是在国际投资条约中明确国家反诉与投资者本诉须存在事实联系;三是在国际投资条约中设定具体的投资者义务。长远来看,构建体系化的国家反诉规则,不仅能够实现司法经济与司法协调之双重功能,还有助于推动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仲裁 国家反诉 管辖权 可受理性 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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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仲裁中国家反诉的仲裁同意问题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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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军 康雪飘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18年第5期81-93,共13页
在投资仲裁庭确定对国家反诉的管辖权时,认定投资者对反诉作出的仲裁同意,不能仅仅以投资条约纳入ICSID或UNCITRAL仲裁规则为理由,而是必须依据条约自身的仲裁条款进行判定,特别是关于"争端"和适用法的规定。晚近仲裁实践和... 在投资仲裁庭确定对国家反诉的管辖权时,认定投资者对反诉作出的仲裁同意,不能仅仅以投资条约纳入ICSID或UNCITRAL仲裁规则为理由,而是必须依据条约自身的仲裁条款进行判定,特别是关于"争端"和适用法的规定。晚近仲裁实践和学者观点倾向于反对投资者单方面限缩仲裁同意范围的权利。司法经济的政策考量也有利于对国家反诉的管辖权认定。因此,如果国家希望确保其在投资仲裁中反诉的权利,应重点关注投资条约相关条款的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条约 国际投资仲裁 国家反诉 仲裁同意 投资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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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中的国家反诉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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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正健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164-173,共10页
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中的国家反诉作为平衡投资者与国家间利益的重要途径,近些年来成为国际投资法领域的热门话题。实践中,国家反诉的成功提起有较大障碍,目前可从主体要件、同意要件、义务要件和联系要件探寻解决路径。《跨太平洋伙... 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中的国家反诉作为平衡投资者与国家间利益的重要途径,近些年来成为国际投资法领域的热门话题。实践中,国家反诉的成功提起有较大障碍,目前可从主体要件、同意要件、义务要件和联系要件探寻解决路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投资章节中的相关规定可能代表国家反诉未来的一个发展方向。在以国家为主导的国际投资法制体系中,国家反诉将会逐渐得到认可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反诉 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 利益平衡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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