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关于对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阶段排放限值新机动车(机)进行型式核准的公告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6期43-43,共1页
经国务院同意,北京市提前执行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阶段排放限值,并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符合其标准的产品进行型式核准后公告。现就对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阶段排放限值的新生产机动车、发动机进行产品型式核准工作的有关要求... 经国务院同意,北京市提前执行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阶段排放限值,并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符合其标准的产品进行型式核准后公告。现就对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阶段排放限值的新生产机动车、发动机进行产品型式核准工作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请型式核准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执行标准为《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352.2—2001)的型式认证排放限值和《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7691—2001)的第二阶段型式认证排放限值。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机动车 排放标准 申请型式核准方法 检测单位 排放限值
下载PDF
“国家环保局广州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成立
2
作者 李玲 《广州环境科学》 1996年第1期11-11,共1页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六日,经国家环保局环人[1995]598号文批复,同意在广州成立'国家环保局广州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该'中心'是国家对新出厂的机动车进行排污检测的技术监督机构,主要负担广东及...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六日,经国家环保局环人[1995]598号文批复,同意在广州成立'国家环保局广州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该'中心'是国家对新出厂的机动车进行排污检测的技术监督机构,主要负担广东及附近省、自治区生产的机动车的检测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对新生产的机动车进行排污合格检查,并颁发检测合格证;定期向国家环保局及有关部门报告机动车排污监控情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环保局广州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环境保护 技术检测 污染控制 环境监测
下载PDF
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诉讼的法律法规依据和国家标准探析
3
作者 周政 《道路交通科学技术》 2023年第3期53-58,共6页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机动车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放检验合格标志,本文从法律...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机动车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放检验合格标志,本文从法律和标准角度出发,对因机动车因存在违法行为未处理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而引发的案件进行探讨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检验标准 诉讼 强制性 联网查询
下载PDF
论产品召回制度中的“缺陷” 被引量:2
4
作者 朱福娟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9年第1期49-52,共4页
产品召回(Product Recall)制度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实施以来.表现出了欣欣向荣的生命力。1966年.美国一名叫拉尔夫的律师发起一场运动,呼吁国会建立汽车安全法规。他努力的结果就是《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的出台。该法规定汽车... 产品召回(Product Recall)制度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实施以来.表现出了欣欣向荣的生命力。1966年.美国一名叫拉尔夫的律师发起一场运动,呼吁国会建立汽车安全法规。他努力的结果就是《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的出台。该法规定汽车制造商有义务公开发布汽车召回的信息.且必须将情况通报给用户和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免费修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产品召回制度 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 缺陷 交通管理部门 安全法规 汽车召回 汽车制造商 60年代
下载PDF
论我国汽车召回制度的建立 被引量:1
5
作者 才璎珠 王卫东 《大庆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3年第1期39-43,共5页
在中国车市火爆的今天,政府、生产厂家、买家(消费者)在面对这样的一个购销两旺的局面时,能否意识到与汽车消费息息相关的政策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已迫在眉睫,这是中国汽车工业得以良性发展的制度保障。本文阐述了汽车召回制度的历史发... 在中国车市火爆的今天,政府、生产厂家、买家(消费者)在面对这样的一个购销两旺的局面时,能否意识到与汽车消费息息相关的政策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已迫在眉睫,这是中国汽车工业得以良性发展的制度保障。本文阐述了汽车召回制度的历史发展,在我国建立的障碍及必要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汽车召回制度 法律体系 法制建设 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