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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与国家碳市场有效衔接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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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晓滨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20年第9期124-125,共2页
国家碳市场已正式启动,但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划,国家统一碳市场仍需一年基础建设期和一年非履约试运行期,覆盖单一火电行业的国家碳市场在2020年正式投入运行。原计划覆盖的八个排放行业如何纳入存在时点上的不确定性。基于渐进性思路,国... 国家碳市场已正式启动,但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划,国家统一碳市场仍需一年基础建设期和一年非履约试运行期,覆盖单一火电行业的国家碳市场在2020年正式投入运行。原计划覆盖的八个排放行业如何纳入存在时点上的不确定性。基于渐进性思路,国家并不急于启动全国统一碳市场取代地方碳试点,而是将继续保留地方试点与国家市场体系并行一段时间。在此背景下,天津市碳试点还需进行相关制度性衔接准备和预案设计,采取渐进式思路应对央地衔接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天津试点 国家碳市场 衔接 配额结转 配额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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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试点碳市场与国家碳市场衔接的挑战与对策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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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汉武 黄锦鹏 +1 位作者 张杲 赵希 《环境经济研究》 2019年第1期123-130,共8页
国内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自启动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国家碳市场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相比非试点地区,试点地区存在与国家碳市场衔接的问题。本文深入分析了各试点碳市场向国家碳市场过渡过程中面临的制度体系、配额结转、... 国内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自启动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国家碳市场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相比非试点地区,试点地区存在与国家碳市场衔接的问题。本文深入分析了各试点碳市场向国家碳市场过渡过程中面临的制度体系、配额结转、系统平台建设、资源整合等重要挑战,提出国家碳市场的建立应充分吸取试点碳市场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本文建议依托现有试点碳市场基础,不断扩大国家碳市场范围,将试点碳市场逐步过渡到国家碳市场,在衔接过程中要在制度设计、监管体系、平台建设、市场要素等方面实现体系的兼容和平稳过渡,形成统一的碳市场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试点市场 国家碳市场 市场衔接 排放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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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推动新能源物流设备发展的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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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仁 王利 +1 位作者 赵昊彤 高水源 《商展经济》 2024年第1期132-138,共7页
随着2020年国家“双碳”目标的提出,低碳发展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新能源物流设备作为新能源在商贸领域的重要应用,对实现运输降碳意义重大,然而新能源物流设备在市场应用中存在诸多痛点,限制了相关设备的推广普及。为探究江苏省新能源... 随着2020年国家“双碳”目标的提出,低碳发展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新能源物流设备作为新能源在商贸领域的重要应用,对实现运输降碳意义重大,然而新能源物流设备在市场应用中存在诸多痛点,限制了相关设备的推广普及。为探究江苏省新能源物流设备相关政策是否对该领域提供了充分支持,本文采集了2009—2023年8月的55份政策文件,系统分析了涉及新能源物流设备的政策内容,并提出以下政策建议:明确不同类型新能源物流设备技术特点和运营要求、紧盯行业创新加强前瞻性部署、架构新能源物流设备政策体系,以及鼓励企业参与国家碳市场,以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江苏省 新能源物流 政策研究 经济 国家碳市场 智慧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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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交易中第三方核查机构独立性探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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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晓滨 朱旭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21年第2期113-114,共2页
第三方核查机构在理论上存在私人核查机构和具有政府背景的核查机构两种类型。私人核查机构是实践中比较常见的第三方核查机构的类型。同时,也存在政府部门直接委托核查机构和由排放单位委托核查机构两种委托模式。我国目前主要采取第... 第三方核查机构在理论上存在私人核查机构和具有政府背景的核查机构两种类型。私人核查机构是实践中比较常见的第三方核查机构的类型。同时,也存在政府部门直接委托核查机构和由排放单位委托核查机构两种委托模式。我国目前主要采取第一种模式。在排放单位直接委托私人核查机构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具有政府背景的核查机构的情况下,核查机构的独立性会受到不同的挑战。这就要求排放单位或者政府部门与核查机构在签订核查服务合同时,三方主体均要受到比普通的民事主体更为严苛的法律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碳市场 第三方核查机构 委托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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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碳排放许可制的必要性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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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晓滨 朱旭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21年第1期144-145,共2页
对我国碳排放权的交易进行法律监管的关键就是如何确保政府监管部门收集的,来自于碳排放主体自我监测、报告的碳排放数据是真实准确的。目前国际上较为认可的两类碳排放准入监管制度包括碳排放监测计划备案制和碳排放许可制碳排放监测... 对我国碳排放权的交易进行法律监管的关键就是如何确保政府监管部门收集的,来自于碳排放主体自我监测、报告的碳排放数据是真实准确的。目前国际上较为认可的两类碳排放准入监管制度包括碳排放监测计划备案制和碳排放许可制碳排放监测计划备案制存在两点法律局限,这使得它只能作为一种过渡性的监管工具。而碳排放许可制能明显弥补监测计划备案制的缺陷,具有更强的可行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排放许可制度 国家碳市场 排放监测计划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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