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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外海洋保护区与“区域”冲突问题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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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炳浩 《法制与经济》 2018年第1期174-176,共3页
国际海底区域制度对区域内的活动进行了相对有效的管理。但近年来随着我国相关制度的快速发展,保护区的管辖范围势必会与国际海底区域的范围产生重合,从而在环境污染治理和基因资源开发等诸多管辖权方面产生冲突。文章通过对国家管辖外... 国际海底区域制度对区域内的活动进行了相对有效的管理。但近年来随着我国相关制度的快速发展,保护区的管辖范围势必会与国际海底区域的范围产生重合,从而在环境污染治理和基因资源开发等诸多管辖权方面产生冲突。文章通过对国家管辖外海洋保护区、国际海底区相关概念的论述,分析冲突原因,提出协调建议,呼吁我国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国际海洋法规制,主动应对可能产生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外海洋保护区 国际海底区域 制度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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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门合作法律机制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建立管理中的作用——兼谈对“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启示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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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德明 杨帆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39-49,共11页
海洋保护区是当前最为重要的综合性海洋治理工具,由于它的建立和管理涉及不同国际机构、国家和其他团体的权能,因此一个行之有效的国际合作法律机制有助于海洋保护区的成功设立和有效运行。东北大西洋和马尾藻海地区分别建立了当前最具... 海洋保护区是当前最为重要的综合性海洋治理工具,由于它的建立和管理涉及不同国际机构、国家和其他团体的权能,因此一个行之有效的国际合作法律机制有助于海洋保护区的成功设立和有效运行。东北大西洋和马尾藻海地区分别建立了当前最具代表性的国际合作法律机制,前者以《保护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公约》和保护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委员会为中心,委员会与多个国际机构签署双边谅解备忘录,并制定适用于多边合作的《集体协议》;后者在缺少区域环境保护条约和区域环境保护组织的情况下,通过成立马尾藻海联盟、订立《汉密尔顿宣言》,建立了以国家、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团体为主导,以软法机制为主要形式的国际合作模式。考虑到当前海上丝绸之路周边海域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国际合作法律机制,借鉴这两种模式的成功经验对于在"海上丝绸之路"框架下构建ABNJ海洋治理国际合作法律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 海洋保护区 跨部门合作法律机制 海上丝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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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管辖外海域推进海洋保护区的制度反思与发展前瞻 被引量:12
3
作者 何志鹏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96-107,共12页
在公海设置海洋保护区(MPAs)是海洋法的理念更新。2015年联合国大会决定在国家管辖以外海域商讨制定新的国际协定,应视为海洋环境保护制度的重大变革。此时,非常有必要检视以往区域性、专业性组织所进行的MPAs实践,分析相关的理论演进... 在公海设置海洋保护区(MPAs)是海洋法的理念更新。2015年联合国大会决定在国家管辖以外海域商讨制定新的国际协定,应视为海洋环境保护制度的重大变革。此时,非常有必要检视以往区域性、专业性组织所进行的MPAs实践,分析相关的理论演进与制度问题,进而为未来的MPAs规范构建提供有益的借鉴。从国际海事组织(IMO)、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等专业性组织和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CCAMLR)、奥斯陆和巴黎委员会(OSPAR)等区域性组织的实践可知,现在MPAs建立与管理最主要的问题在于规范基础不成体系、管理措施不够普遍有效。面对未来,需要把握海洋法从公海自由到公海治理的理念转变,在制度设计时避免唯科学主义、确保MPAs的社会经济性、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实现全球的可持续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海域(ABNJ) 海洋保护区(MPAs) 海洋环境保护 公海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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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以外海洋保护区的现状及对策分析 被引量:7
4
作者 桂静 范晓婷 王琦 《中国海洋法学评论(中英文版)》 2011年第1期194-218,共25页
近年来,国家管辖以外海域的管理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作为新的管理手段,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洋保护区有其产生的现实基础和法律基础,因此有其存在的积极意义。目前,国际社会对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洋保护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规范... 近年来,国家管辖以外海域的管理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作为新的管理手段,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洋保护区有其产生的现实基础和法律基础,因此有其存在的积极意义。目前,国际社会对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洋保护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规范,但依然存在着诸如没有成形的法律框架、科学研究明显滞后于实践等问题。可以预见,今后国际社会将加强对相关海域的国际法律框架研究、继续加大相关海域生物多样性的科学研究并且更加强调国际合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海洋保护区 公海 深海底 海洋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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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空间规划
5
作者 王子昂 陶春辉 +3 位作者 宋成兵 张丹 梁锦 金爱民 《地质通报》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0期1674-1683,共10页
随着人类活动逐渐向海洋发展延伸到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ABNJ),各种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之间以及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会不可避免地产生冲突。为了解决冲突产生的社会、经济、生态等方面的问题,在ABNJ实行海洋空间规划就成为了必然的... 随着人类活动逐渐向海洋发展延伸到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ABNJ),各种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之间以及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会不可避免地产生冲突。为了解决冲突产生的社会、经济、生态等方面的问题,在ABNJ实行海洋空间规划就成为了必然的选择。但目前ABNJ海洋空间规划存在法律制度不健全、主体限制、方法数据支撑不足等现实问题,为其具体实施带来了困难。梳理了海洋空间规划理念的来源及发展历程,归纳总结了海洋保护区、生物和生态学重要意义的海洋区域、参照区、环境特别受关注区等相关国家管辖范围内外区域海洋空间规划实践的形式,探讨了未来ABNJ海洋空间规划可能的管理模式(全球模式、区域模式、混合模式)和分类体系(资源开发区、资源利用区、资源保护区),并针对现存问题提出完善法律基础、建立协调和监管机制、构建综合评价系统等工作方向,以期促进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空间规划 海洋管理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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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律的域外适用:国际实践、主要问题与完善建议 被引量:1
6
作者 高之国 刘子珩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24年第2期39-52,共14页
海洋环境保护法律的域外适用对于一国有效保障本国海洋环境权益,以及通过规则输出参与全球海洋环境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这一过程需要同时满足“行为主体是国家”以及“合法的域外管辖权”两个前提。然而,由于域外适用的立法规定... 海洋环境保护法律的域外适用对于一国有效保障本国海洋环境权益,以及通过规则输出参与全球海洋环境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这一过程需要同时满足“行为主体是国家”以及“合法的域外管辖权”两个前提。然而,由于域外适用的立法规定不明确、国家之间的管辖权冲突以及国内法与国际法之间的冲突等问题的存在,海洋环境保护法律的域外适用并不易实现。通过横向比较美国和欧盟等不同国家和地区有关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域外适用的实践,有助于厘清中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域外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二次修订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域外适用规定,并向国际社会就海洋环境保护法律的域外适用提供中国智慧及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环境保护法律 适用 国家实践 管辖冲突 海洋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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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保护区的实践困境与国际立法要点 被引量:12
7
作者 王金鹏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9期52-63,共12页
人类在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的活动日益威胁着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存续,导致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在《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和《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保护公约》框架下,相关区域国际组织及国家开始了设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保护区的... 人类在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的活动日益威胁着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存续,导致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在《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和《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保护公约》框架下,相关区域国际组织及国家开始了设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保护区的探索。这些实践面临着对其合法性的质疑、管理的碎片化、与沿海国权利冲突、非缔约方的忽视以及监测与评估困难等困境。当前,联合国框架下关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协定磋商已经进入关键阶段,海洋保护区等划区管理工具是其中的核心议题之一。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保护区国际协定磋商中,应通过构建合法性基础、加强国际合作与协调、适当顾及沿海国权利、促进非缔约方参与以及注重监测与评估等措施回应和解决相关的实践困境。我国应积极参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保护区国际协定制定进程,在BBNJ国际协定谈判中结合自身利益诉求提出具体建议,引领相关规则的制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保护区 国家管辖范围以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 国际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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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国际造法原理与中国方案 被引量:4
8
作者 王金鹏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05-115,共11页
国际造法的议题设置通常缘于特定国家或国家集团的推动,而国际造法需在制度和程序上具有正当性。通过欧盟的倡导并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推动下,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议题进入了国际社会的造法进程。而这将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 国际造法的议题设置通常缘于特定国家或国家集团的推动,而国际造法需在制度和程序上具有正当性。通过欧盟的倡导并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推动下,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议题进入了国际社会的造法进程。而这将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公海自由等相关规则产生冲击,也会对中国深远海活动的开展造成影响。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国际造法应具有正当性,其制度应反映各国利益的协调,其程序应保障各国的普遍参与并为各国达成共识提供机会。目前各国在海洋保护区设立与管理的科学基础与目的、邻近沿海国的权利以及决策程序等方面存在分歧。中国应在“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积极参与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国际造法,提出中国方案,影响相关国际规则的制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保护区 国际造法 国家管辖范围以区域 海洋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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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的管理措施 被引量:4
9
作者 孟令浩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AS 2019年第1期9-12,共4页
通过梳理现有区域性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在禁止捕捞特定海洋生物、禁止排放与倾倒废物、禁止转运活动、联合评估海洋环境以及海上检查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得出国际社会在确保尽可能多的缔约方加入该国际文书的同时,应当进一步完善缔... 通过梳理现有区域性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在禁止捕捞特定海洋生物、禁止排放与倾倒废物、禁止转运活动、联合评估海洋环境以及海上检查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得出国际社会在确保尽可能多的缔约方加入该国际文书的同时,应当进一步完善缔约方报告制度,并在借鉴南极海洋保护区的基础上,探讨设立非缔约方报告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 海洋保护区 国际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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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治理的国际合作与协调 被引量:3
10
作者 王金鹏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22年第6期65-84,共20页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治理的国际合作与协调已成为海洋公域治理中的焦点问题。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的治理应兼顾养护与可持续利用,促进国家的普遍参与以实现国家间的合作与协调,同时还应注重运用现有最佳科学证据为国家间的合...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治理的国际合作与协调已成为海洋公域治理中的焦点问题。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的治理应兼顾养护与可持续利用,促进国家的普遍参与以实现国家间的合作与协调,同时还应注重运用现有最佳科学证据为国家间的合作与协调提供科学基础。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的治理也需要在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理念下,促进BBNJ协定缔约方会议与相关国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协调,逐步形成常态化的合作与交流机制。国际社会还应适当借鉴海洋空间规划的理念,加强海洋保护区与其他划区管理工具的协调。我国应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治理的国际合作与协调,提出和传播中国话语,维护和拓展我国海洋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保护区 国家管辖范围以区域 海洋命运共同体 国际合作 海洋公域 现有最佳科学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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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的第三方效力——以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建立的海洋保护区为例 被引量:2
11
作者 段文 《中国海洋法学评论(中英文版)》 2018年第1期75-104,共30页
在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建立海洋保护区,是保护海洋环境、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系统的有效方式,这种方式已被多个全球性及区域性法律制度所接受。但这些制度缺乏系统性,没有形成一个和谐一致的统一整体,因此不清楚由部分国家建立... 在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建立海洋保护区,是保护海洋环境、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系统的有效方式,这种方式已被多个全球性及区域性法律制度所接受。但这些制度缺乏系统性,没有形成一个和谐一致的统一整体,因此不清楚由部分国家建立的这类保护区是否对第三方具备约束力。南极周边海域属于公海,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在这片海域建立了2个保护区:南奥克尼群岛南大陆架海洋保护区和罗斯海海洋保护区。鉴于委员会订立的措施具有法律约束力,且这2个保护区的参与国广泛,本文将选取这2个保护区为研究案例,探讨海洋保护区的第三方效力问题。从条约法的角度看,依据《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规定的协定》(以下简称“《鱼类种群协定妙》”)第8条的规定,缔约国具有参与或遵守委员会安排的义务。这一规定表明委员会建立的保护区可以间接对第三方产生约束力。然而,并非所有国家都是《鱼类种群协定》的缔约国,而且该协定也仅适用于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因此,本文将进一步讨论下述2个问题,一是委员会保护区的规则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适用于《鱼类种群协定》调整范围外的其他鱼类种群?二是该等规则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适用于不属于该协定缔约方的第三方?为回答上述问题,本文拟从习惯国际法入手,特别是考察与委员会保护区相关的国家实践和法律确信因素,分析这些保护区的规则是否构成了可以约束第三方的习惯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保护区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第三方效力 国际习惯法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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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国际立法”学术研讨会综述
12
作者 冯金龙 雷丽萍 《中华海洋法学评论》 2023年第2期145-187,共43页
2022年11月11日,时值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十周年院庆和厦门“国际海洋周”期间,第二届“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国际立法”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包括海洋保护区在内的划区管理工具”与“环境影响评价、... 2022年11月11日,时值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十周年院庆和厦门“国际海洋周”期间,第二届“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国际立法”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包括海洋保护区在内的划区管理工具”与“环境影响评价、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以及跨领域问题”两大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本届研讨会旨在搭建学术交流平台,系统分析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国际协定谈判的现状及目前所面临的诸多法律挑战,并尝试为我国参加相关谈判提供智力支持和谈判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以区域 海洋保护区 环境影响评价 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 跨领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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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基于科技、市场和制度的视角
13
作者 程时辉 《资源开发与市场》 CAS 2019年第2期216-221,共6页
海洋遗传资源市场潜力巨大,但商业成果转化较少,非货币收益是当前的主要收益。国际社会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的法律地位和惠益分享机制分歧较大,最终文本的形成将经历较漫长的过程。为更好地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应树立全面的利益... 海洋遗传资源市场潜力巨大,但商业成果转化较少,非货币收益是当前的主要收益。国际社会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的法律地位和惠益分享机制分歧较大,最终文本的形成将经历较漫长的过程。为更好地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应树立全面的利益观,积极推动相关领域的科技发展;高度重视海洋遗传资源的市场前景和商业成果转化,做好预研和预判;积极参与有关海洋遗传资源的谈判,尽快完善我国的国内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 海洋遗传资源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国际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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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规范的完善 被引量:12
14
作者 李洁 张湘兰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6年第2期26-31,共6页
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可持续利用对地球环境及人类发展都影响重大,但现有法律规范却还很不成熟。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构建新的全球性协议的角度出发,对新协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在对协议的具体内容设计进... 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可持续利用对地球环境及人类发展都影响重大,但现有法律规范却还很不成熟。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构建新的全球性协议的角度出发,对新协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在对协议的具体内容设计进行探讨后,认为新协议不仅应当完善对核心问题的规范,还需要建立专门的协调机制,促进相关制度的有效实施。中国应当继续积极参与国际立法的谈判与制定,确保自身在国家管辖外海域的相关权益,努力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海域 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可持续利用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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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 被引量:23
15
作者 金永明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9期12-21,共10页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一方面起因于相关国际条约的制度性缺失,另一方面起因于海洋生物多样性对国际社会的重要性。为制定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新制度,国际社...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一方面起因于相关国际条约的制度性缺失,另一方面起因于海洋生物多样性对国际社会的重要性。为制定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新制度,国际社会面临建立在以公海自由原则基础上的公海制度和以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基础上的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的协调和平衡挑战。为消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依事项性规范和船旗国管辖的弊端,在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实施综合性管理、适用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以强化国际机构职权的价值取向,无疑是海洋治理合适而有效的方法。这种思想和管理模式能否被新制定的执行协定所采纳,不仅直接关联海洋法规范性功能的实现和发展方向,而且涉及国家在公海自由使用的权利带来的限制和影响。据此,国际社会对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新执行协定的审议有利于丰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宗旨和内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海洋生物多样性 公海自由 人类共同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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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管理机制探究 被引量:6
16
作者 叶泉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3年第4期101-105,116,共6页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蕴藏着丰富的海洋遗传资源,但现有的国际法尚未对其管理机制作出明确规定。近年来,国际社会在多个论坛对此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了一系列可供参考的解决进路。其中,扩大管理局的职能范围,使其能对海洋遗传资源进行有...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蕴藏着丰富的海洋遗传资源,但现有的国际法尚未对其管理机制作出明确规定。近年来,国际社会在多个论坛对此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了一系列可供参考的解决进路。其中,扩大管理局的职能范围,使其能对海洋遗传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具有诸多优势,但与发达国家的利益相左,实施难度较大;采用区域性管理机制能使特定区域纳入法律的运行轨道,却容易导致情势的碎片化;实施短效管理机制虽能防止形势恶化,可并不具有拘束力;制定一部《海洋法公约》的执行协定无疑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也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公海 国际海底区域 海洋遗传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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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的定义及其法律地位探析 被引量:9
17
作者 李晓静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7年第2期60-67,共8页
联合国大会2015年2月13日通过了制定一个海洋法框架内的实施协议的决议,致力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国家管辖范围外生物多样性。这其中国家管辖范围外的海洋遗传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是实施协议的重点内容。国家管辖范围外的海洋遗传资... 联合国大会2015年2月13日通过了制定一个海洋法框架内的实施协议的决议,致力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国家管辖范围外生物多样性。这其中国家管辖范围外的海洋遗传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是实施协议的重点内容。国家管辖范围外的海洋遗传资源的定义以及法律地位问题是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先决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分歧较大。明确了海洋遗传资源的定义,并从海洋遗传资源的物的属性出发,从实体物和信息两个维度界定海洋遗传资源的法律地位,以期为现在焦灼的谈判另辟蹊径,同时兼顾海洋遗传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公平与效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 海洋遗传资源 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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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的制度化建构 被引量:6
18
作者 袁雪 廖宇程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9年第5期73-84,共12页
海洋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人类获取和利用潜在价值巨大的海洋遗传资源提供了可能,但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国际法治理框架的缺失又带来了诸多制度障碍。构建海洋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是实现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进行有效治理的前提。当... 海洋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人类获取和利用潜在价值巨大的海洋遗传资源提供了可能,但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国际法治理框架的缺失又带来了诸多制度障碍。构建海洋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是实现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进行有效治理的前提。当前进行的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以下简称BBNJ)养护与可持续利用谈判进程中,各国基于不同的价值导向秉持不同的谈判立场,化解相关谈判过程中国家集团间的利益冲突呼唤有效的制度安排。以鼓励海洋科研创新与维护全人类利益的价值导向为基础,进而构建弱限制性获取制度和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惠益分享制度是符合BBNJ养护与可持续利用目的的有益尝试。面对国际变革,中国应当研判海洋遗传资源的发展趋势,针对性地强化自身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并引导会议进程,推广中国理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海洋遗传资源 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 海洋生物多样性 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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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制度选择和发展前瞻 被引量:4
19
作者 戴瑛 《海洋通报》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515-521,共7页
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对遗传资源作出指引性的规定。海洋遗传资源作为其中的一类,可以存在于国家管辖范围外水体及海床、底土。处于不同空间位置的海洋遗传资源如果适用不同的法律制度,需要明确水体、海... 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对遗传资源作出指引性的规定。海洋遗传资源作为其中的一类,可以存在于国家管辖范围外水体及海床、底土。处于不同空间位置的海洋遗传资源如果适用不同的法律制度,需要明确水体、海床与底土界线划分。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名古屋议定书》和《波恩准则》关于海洋遗传资源的规定来看,现行国际法框架下针对此问题可以有多种方案,且部分规定存在非适用性的问题。面对未来,需要从海洋遗传资源界定、惠益分享方式等方面设计具体制度,确保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为全人类共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ABNJ) 海洋遗传资源 获取与惠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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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国际协定重点问题评析与中国应对策略 被引量:7
20
作者 刘乃忠 高莹莹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18年第7期10-15,共6页
近年来,各国持续关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国际协定(The Convention on Marine 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 and Sustainable Utilization beyond Areas of National Jurisdiction,以下简称BBNJ国际协定)谈判问... 近年来,各国持续关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国际协定(The Convention on Marine 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 and Sustainable Utilization beyond Areas of National Jurisdiction,以下简称BBNJ国际协定)谈判问题。文章从BBNJ国际协定谈判发展历程,分析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区域管理工具、环境影响评价、能力建设和技术转让等重点问题,探讨了制定BBNJ国际协定需要考虑的因素,指出我国应加强海洋事务法律及相关政策的研究,提高我国参与国家管辖外海域治理能力的应对策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物多样性 国家管辖范围 海洋遗传资源 可持续发展 国际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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