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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焦点问题研究 被引量:18
1
作者 郑苗壮 刘岩 裘婉飞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7年第1期61-68,共8页
2015年联大69/292号决议决定,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规定就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拟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定。本文通过分析与海洋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相关的《生物多样性公约... 2015年联大69/292号决议决定,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规定就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拟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定。本文通过分析与海洋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相关的《生物多样性公约》、《名古屋议定书》以及《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等国际条约,在定义、范围、获取、惠益分享及遵守等方面的经验;与划区管理工具相关的特别敏感海域、脆弱海洋生态系统的海域以及生物和生态学重要意义的海洋区域等方面的经验;与环境影响评价在国际海底管理局、《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南极条约体系等国际组织下的相关讨论。基于主要国家和利益集团的立场和主张,提出我国应做好相关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参与国际协定谈判,切实维护国家海洋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 养护 可持续利用 国际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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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 被引量:23
2
作者 金永明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9期12-21,共10页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一方面起因于相关国际条约的制度性缺失,另一方面起因于海洋生物多样性对国际社会的重要性。为制定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新制度,国际社...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一方面起因于相关国际条约的制度性缺失,另一方面起因于海洋生物多样性对国际社会的重要性。为制定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新制度,国际社会面临建立在以公海自由原则基础上的公海制度和以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基础上的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的协调和平衡挑战。为消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依事项性规范和船旗国管辖的弊端,在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实施综合性管理、适用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以强化国际机构职权的价值取向,无疑是海洋治理合适而有效的方法。这种思想和管理模式能否被新制定的执行协定所采纳,不仅直接关联海洋法规范性功能的实现和发展方向,而且涉及国家在公海自由使用的权利带来的限制和影响。据此,国际社会对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新执行协定的审议有利于丰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宗旨和内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海洋生物多样性 公海自由 人类共同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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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国际协定谈判与中国参与 被引量:21
3
作者 郑苗壮 《环境保护》 CSSCI 2020年第3期70-74,共5页
2015年联大69/292号决议决定,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就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拟订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定。BBNJ国际协定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以来最重要的谈判,所涉及的... 2015年联大69/292号决议决定,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就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拟订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定。BBNJ国际协定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以来最重要的谈判,所涉及的海洋遗传资源及其惠益分享以及包括海洋保护区在内的划区管理工具、环境影响评价、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是当前海洋和海洋法领域最重要、最前沿的热点问题。本文通过研判BBNJ问题的由来和发展,回顾了联合国BBNJ特设工作组、预备委员会和政府间会议谈判进程,综合分析各方的立场主张,提出我国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积极参与国际协定谈判,切实维护国家海洋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海洋生物多样性 海洋遗传资源 划区管理工具 环境影响评价 能力建设 海洋技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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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法律规制与中国应对
4
作者 张善宝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第3期110-116,共7页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法律制度的构建正处在关键期,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遗传资源的获取与惠益分享、海洋保护区的审议与决策等核心问题上存在着根本的对立和明显的意见分歧。为有效应对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法律制度的构建正处在关键期,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遗传资源的获取与惠益分享、海洋保护区的审议与决策等核心问题上存在着根本的对立和明显的意见分歧。为有效应对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法律规制的发展,维护和拓展海洋权益,中国应坚持资源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法律属性,积极参加法律制度的构建进程,同时加大对资源的研发力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海洋生物多样性 获取与惠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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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谈判的挑战与中国方案——以海洋命运共同体为研究视角 被引量:29
5
作者 施余兵 《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 CSSCI 2022年第1期35-50,I0003,共17页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谈判行将进入政府间谈判第四次大会,这也是各国预计将达成协定的关键阶段。各方在BBNJ国际协定谈判中尚面临一些难以解决的重大挑战,能否解决这些挑战将直接决定BBNJ国...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谈判行将进入政府间谈判第四次大会,这也是各国预计将达成协定的关键阶段。各方在BBNJ国际协定谈判中尚面临一些难以解决的重大挑战,能否解决这些挑战将直接决定BBNJ国际协定能否达成。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海洋领域具体体现的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可以引导BBNJ国际协定谈判并克服目前谈判中所面临的主要挑战。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内涵及其海洋法法理基础,可以从被认为是"海洋宪章"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找到依据。运用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引导BBNJ国际协定谈判,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bbnj 国际协定谈判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海洋生物多样性 海洋命运共同体 中国方案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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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之遥:国家管辖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谈判分歧与前景展望 被引量:6
6
作者 施余兵 《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 CSSCI 2023年第1期36-50,I0003,共16页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的国际谈判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在2022年8月结束的第五次政府间谈判中,各国代表团开始就一些议题进行妥协,谈判呈现一些新的特点。尽管各方仍在诸多议题上存在分歧,但多...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的国际谈判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在2022年8月结束的第五次政府间谈判中,各国代表团开始就一些议题进行妥协,谈判呈现一些新的特点。尽管各方仍在诸多议题上存在分歧,但多数国家对这些分歧持灵活态度,真正难以协调的实质性分歧事项在减少。与中国国家利益密切相关,且可能会影响下一次谈判能否顺利达成协定的分歧,主要包括海洋遗传资源的货币化惠益分享、划区管理工具的识别与争议海域、决策机制以及争端解决程序等四大议题。对于中国来说,目前BBNJ国际协定案文草案中的部分条款尚不能有效地兼顾我国国家利益,下一次谈判还面临很大的压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bbnj 国际协定谈判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海洋生物多样性 货币化惠益分享 争议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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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的制度化建构 被引量:6
7
作者 袁雪 廖宇程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9年第5期73-84,共12页
海洋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人类获取和利用潜在价值巨大的海洋遗传资源提供了可能,但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国际法治理框架的缺失又带来了诸多制度障碍。构建海洋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是实现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进行有效治理的前提。当... 海洋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人类获取和利用潜在价值巨大的海洋遗传资源提供了可能,但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国际法治理框架的缺失又带来了诸多制度障碍。构建海洋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是实现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进行有效治理的前提。当前进行的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以下简称BBNJ)养护与可持续利用谈判进程中,各国基于不同的价值导向秉持不同的谈判立场,化解相关谈判过程中国家集团间的利益冲突呼唤有效的制度安排。以鼓励海洋科研创新与维护全人类利益的价值导向为基础,进而构建弱限制性获取制度和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惠益分享制度是符合BBNJ养护与可持续利用目的的有益尝试。面对国际变革,中国应当研判海洋遗传资源的发展趋势,针对性地强化自身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并引导会议进程,推广中国理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海洋遗传资源 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 海洋生物多样性 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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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的第三方效力——以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建立的海洋保护区为例 被引量:2
8
作者 段文 《中国海洋法学评论(中英文版)》 2018年第1期75-104,共30页
在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建立海洋保护区,是保护海洋环境、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系统的有效方式,这种方式已被多个全球性及区域性法律制度所接受。但这些制度缺乏系统性,没有形成一个和谐一致的统一整体,因此不清楚由部分国家建立... 在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建立海洋保护区,是保护海洋环境、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系统的有效方式,这种方式已被多个全球性及区域性法律制度所接受。但这些制度缺乏系统性,没有形成一个和谐一致的统一整体,因此不清楚由部分国家建立的这类保护区是否对第三方具备约束力。南极周边海域属于公海,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在这片海域建立了2个保护区:南奥克尼群岛南大陆架海洋保护区和罗斯海海洋保护区。鉴于委员会订立的措施具有法律约束力,且这2个保护区的参与国广泛,本文将选取这2个保护区为研究案例,探讨海洋保护区的第三方效力问题。从条约法的角度看,依据《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规定的协定》(以下简称“《鱼类种群协定妙》”)第8条的规定,缔约国具有参与或遵守委员会安排的义务。这一规定表明委员会建立的保护区可以间接对第三方产生约束力。然而,并非所有国家都是《鱼类种群协定》的缔约国,而且该协定也仅适用于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因此,本文将进一步讨论下述2个问题,一是委员会保护区的规则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适用于《鱼类种群协定》调整范围外的其他鱼类种群?二是该等规则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适用于不属于该协定缔约方的第三方?为回答上述问题,本文拟从习惯国际法入手,特别是考察与委员会保护区相关的国家实践和法律确信因素,分析这些保护区的规则是否构成了可以约束第三方的习惯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保护区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第三方效力 国际习惯法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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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保护区的实践困境与国际立法要点 被引量:12
9
作者 王金鹏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9期52-63,共12页
人类在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的活动日益威胁着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存续,导致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在《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和《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保护公约》框架下,相关区域国际组织及国家开始了设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保护区的... 人类在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的活动日益威胁着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存续,导致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在《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和《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保护公约》框架下,相关区域国际组织及国家开始了设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保护区的探索。这些实践面临着对其合法性的质疑、管理的碎片化、与沿海国权利冲突、非缔约方的忽视以及监测与评估困难等困境。当前,联合国框架下关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协定磋商已经进入关键阶段,海洋保护区等划区管理工具是其中的核心议题之一。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保护区国际协定磋商中,应通过构建合法性基础、加强国际合作与协调、适当顾及沿海国权利、促进非缔约方参与以及注重监测与评估等措施回应和解决相关的实践困境。我国应积极参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保护区国际协定制定进程,在BBNJ国际协定谈判中结合自身利益诉求提出具体建议,引领相关规则的制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保护区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 国际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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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治理的柔化——以融入软法因素的必然性为视角 被引量:13
10
作者 张磊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69-180,共12页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与可持续利用是近年来国际社会炙手可热的议题。于是,联合国大会在2015年通过决议,决定就该议题制定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然而,国际谈判至今进展缓慢,各方分歧严重。有鉴于此,我们...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与可持续利用是近年来国际社会炙手可热的议题。于是,联合国大会在2015年通过决议,决定就该议题制定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然而,国际谈判至今进展缓慢,各方分歧严重。有鉴于此,我们有必要反思采取"刚性治理"是否真正可行。就遗传资源的法律地位而言,公海自由原则的固有缺陷和国际海底制度的实践困境都意味着国际社会暂时无法在"共有物"与"人类共同财产"两种主张之间做出选择。因此,不妨以维护"人类共同利益"为目标制定软法,以便尽快采取共同行动。就遗传资源的惠益分享而言,作为"先行者"的《生物多样性公约》采取"由软至硬"的发展方式,并且至今仍然保留较多具有软法性质的规则。相比之下,联大决议所要建立的惠益分享制度面临更大困难,有必要参考上述循序渐进的思路。就海洋技术转让而言,由于国际技术转让具有异乎寻常的政治性,所以关于《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的谈判无果而终,《名古屋议定书》、《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条约在这个问题上也仅形成了具有软法性质的规则。因此,就此制定软法更加现实。通过对上述三个关键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联合国大会未来将出台的上述国际文书势必会融入软法因素,即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治理的柔化是大势所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海洋生物多样性 遗传资源 技术转让 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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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被引量:1
11
作者 葛勇平 田雪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 2020年第5期55-61,共7页
BBNJ国际文书草案规定了四项环境影响的核心要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和《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公约》等国际条约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行了规定,但仍存在不足。解决国际议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主体范围、执行措施... BBNJ国际文书草案规定了四项环境影响的核心要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和《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公约》等国际条约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行了规定,但仍存在不足。解决国际议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主体范围、执行措施及监督机制等问题的纷争,需要加强国家的主导,在国际社会加快谈判进程,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义务区分,健全实施国家责任制度;同时,建立全球化监督机构,以实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的有效实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海洋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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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划区管理工具研究:主要争议与解决方案 被引量:1
12
作者 肖桐 HUANG Yuxin(Translator) 《中华海洋法学评论》 2020年第1期99-129,共31页
划区管理工具是未来就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拟订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仍在谈判和订立过程中。根据联合国对划区管理工具的相关决议安排,其发展主要分为萌芽、起步发展... 划区管理工具是未来就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拟订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仍在谈判和订立过程中。根据联合国对划区管理工具的相关决议安排,其发展主要分为萌芽、起步发展、正式筹备和谈判等四个阶段,目前谈判阶段的争论焦点围绕在发展模式、机构设计及协调安排。本文认为划区管理工具应当采用全球模式,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广泛性的机构安排,实现协作、监测和信息共享功能,并研究包括"利益攸关方"在内的重叠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划区管理工具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海洋生物多样性 政府间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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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新视域:包括海洋保护区在内的划区管理工具 被引量:14
13
作者 廖建基 黄浩 +2 位作者 李伟文 王磊 安丽娜 《生物多样性》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0期1153-1161,共9页
随着人类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强度的增加,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面临更大挑战。联合国大会决定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拟定一份新的法律文书,以解决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marine biological diversity of areas beyon... 随着人类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强度的增加,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面临更大挑战。联合国大会决定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拟定一份新的法律文书,以解决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marine biological diversity of 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 BBNJ)的养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包括海洋保护区在内的划区管理工具(area-based management tools (ABMTs), including marine protected areas (MPAs))是BBNJ国际文书谈判的一个重要议题。目前谈判尚处于早期阶段,各国对ABMTs/MPAs缺乏共同的观点。本文通过分析ABMTs/MPAs的定义和内涵以及两者的异同点、目标、与现有相关法律文书、框架和机构的关系、一般原则和方法、现有框架以及面临的缺乏调查数据、缺失全球性法律框架以及缺少利益相关者参与等挑战,提出需提高设立海洋保护区的科学性、建立有效的监测与执法机制以及加强国际合作等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 公海保护区 海洋 生物多样性公约 海洋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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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NJ协定海洋遗传资源货币惠益分享制度:建构逻辑、不足与完善
14
作者 张善宝 《边界与海洋研究》 CSSCI 2024年第1期20-40,共21页
MGRs货币惠益分享制度是BBNJ协定治理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但各方无法在政府间谈判中达成一致意见,遂以发达国家强制性年度缴款延后具体规则的构建。BBNJ协定既未从规则层面回应发达国家对于MGRs货币惠益分享制度构建必要性的质疑,亦未... MGRs货币惠益分享制度是BBNJ协定治理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但各方无法在政府间谈判中达成一致意见,遂以发达国家强制性年度缴款延后具体规则的构建。BBNJ协定既未从规则层面回应发达国家对于MGRs货币惠益分享制度构建必要性的质疑,亦未为公正分享资源所衍生经济利益提供制度解决方案。为消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分歧、平衡MGRs货币惠益分享与激励科研创新的关系,宜要求开发者在商业利用阶段履行货币惠益分享义务,将1%左右MGRs研发商品销售净利润作为货币惠益的具体类型。同时,国际社会应当通过鼓励自愿捐款、建立MGRs强制性来源披露制度、明确MGRs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法律属性解决制约货币惠益分享具体规则成立与实施的因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bbnj协定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海洋遗传资源 货币惠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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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命运共同体视域下BBNJ国际协定及中国应对
15
作者 张煦 魏颖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4年第6期66-70,共5页
BBNJ国际协定是现代海洋法的最新制度进展,在该协定的后续生效过程中有以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来凝聚国际共识的现实需要。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有着丰富的内在含义,从BBNJ国际协定的海洋遗传资源及其惠益分享问题、划区管理工具措施、环境... BBNJ国际协定是现代海洋法的最新制度进展,在该协定的后续生效过程中有以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来凝聚国际共识的现实需要。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有着丰富的内在含义,从BBNJ国际协定的海洋遗传资源及其惠益分享问题、划区管理工具措施、环境影响评估以及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四个核心议题出发进行分析,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与BBNJ国际协定有着共同的理念基础。在直面现有海洋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后,以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导思想来促进我国海洋法治与BBNJ国际协定的接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bbnj协定 海洋命运共同体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海洋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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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海洋保护区的北极地区BBNJ治理机制探析 被引量:10
16
作者 袁雪 廖宇程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83-91,共9页
围绕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谈判是当前国际海洋治理的热点。适用海洋保护区制度有望成为养护脆弱与独特的北极地区BBNJ的重要工具。海洋保护区的推进需要将当前北极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ABNJ)所面... 围绕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谈判是当前国际海洋治理的热点。适用海洋保护区制度有望成为养护脆弱与独特的北极地区BBNJ的重要工具。海洋保护区的推进需要将当前北极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ABNJ)所面临的复杂的地缘政治以及特殊的地理环境因素纳入考量范围。对北极ABNJ海洋保护区进行区域治理具有局限性,适宜采用全球模式。同时,为适应北极特殊的环境,在共性规则之外还需要个性化规定。在北极BBNJ的治理过程中,中国应当强化对BBNJ全球谈判的引领,积极发挥在区域性与行业性组织中的作用,加强能力建设,以维护中国在ABNJ以及北极的海洋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北极国家管辖范围区域(ABNJ) 海洋生物多样性 海洋保护区 全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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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现代海洋法的发展--以“BBNJ国际协定”的制订为视角 被引量:7
17
作者 王传良 张晏瑲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3年第1期73-85,共13页
“BBNJ国际协定”是现代海洋法的最新制度进展,在该协定的谈判过程中有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来凝聚国际共识的现实需要。从利益、价值和责任三个维度分析,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现代海洋法中具备理论根基;从“BBNJ国际协定”的海洋遗传... “BBNJ国际协定”是现代海洋法的最新制度进展,在该协定的谈判过程中有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来凝聚国际共识的现实需要。从利益、价值和责任三个维度分析,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现代海洋法中具备理论根基;从“BBNJ国际协定”的海洋遗传资源及其惠益分享问题、划区管理工具措施、环境影响评估以及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四个核心议题出发进行分析,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纳入“BBNJ国际协定”具备制度基础。在直面现有海洋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后,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导思想来凝聚国际共识,从而构建具有良法属性的“BBNJ国际协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类命运共同体 国际海洋 bbnj国际协定” 国家管辖范围区域 全球海洋治理 国际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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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下的BBNJ国际协定及中国应对 被引量:3
18
作者 戴瑛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2023年第1期26-33,共8页
BBNJ国际协定的制定和实施将对现有国际海洋秩序和国家安全利益产生重要影响。总体国家安全观是百年来我们党的国家安全思想不断自我总结、修正、完善的结果,是观察世界的方式,也是解决问题的方法。BBNJ国际协定中涉及和平目的、地理范... BBNJ国际协定的制定和实施将对现有国际海洋秩序和国家安全利益产生重要影响。总体国家安全观是百年来我们党的国家安全思想不断自我总结、修正、完善的结果,是观察世界的方式,也是解决问题的方法。BBNJ国际协定中涉及和平目的、地理范围和航行自由、制度相互作用与平衡、海洋基因资源等国家安全要素。我国作为海洋大国,应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推动BBNJ国际协定的谈判和实施;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政治责任,提升海上安全风险治理专业化能力,建立常态化、多学科、专家集体、行政决策机制,建立深海生物基因资源库,并从法治的各个环节健全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从而全面提高国家软实力,在承担保护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生物多样性责任的同时,积极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和海洋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总体国家安全观 bbnj国际协定 国家管辖范围 生物多样性 国家安全 海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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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NJ谈判中海洋保护区议题的困境与出路:兼谈中国的应对
19
作者 孟令浩 《南海法学》 2019年第2期88-98,共11页
2015年6月19日第69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第292号决议,要求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就国家管辖范围外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拟订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围绕其中的海洋保护区议题,多数国家从海洋保护区的定义、... 2015年6月19日第69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第292号决议,要求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就国家管辖范围外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拟订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围绕其中的海洋保护区议题,多数国家从海洋保护区的定义、目标和原则、选划海洋保护区的标准、海洋保护区的监管与制度性安排等方面阐述了自己的立场或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但谈判仍然面临着海洋保护区的定义存在争议、海洋保护区的选划标准尚未明确、海洋保护区的管理模式缺乏共识等困境。为应对这些困境,各国在后续谈判时应当着重从明确界定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的定义、妥善整合现有海洋保护区选划标准以及确立海洋保护区的全球性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磋商。在此过程当中,中国在谈判中应当协调与各方的关系并积极应对他国的主张。在谈判外,中国应当加强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生物多样性的科学研究工作,以便为将来参与海洋保护区的构建与管理做好准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 海洋生物多样性 海洋保护区 国际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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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机制下的公海保护实践
20
作者 专美佳 陈冀俍 《世界环境》 2024年第4期81-85,共5页
2024年,智利在南太平洋区域渔业管理组织(South Pacific Regional Fishers Management Organization,SPRFMO)委员会第12次会议上提出了一项管理措施的提案,在萨拉斯(Salasy Gomez)和纳斯卡(Nazca)海脊上方公海设立大型禁渔区。这份提案... 2024年,智利在南太平洋区域渔业管理组织(South Pacific Regional Fishers Management Organization,SPRFMO)委员会第12次会议上提出了一项管理措施的提案,在萨拉斯(Salasy Gomez)和纳斯卡(Nazca)海脊上方公海设立大型禁渔区。这份提案引起了公海保护区研究者的关注,原因有三个方面:第一,这是一个规模巨大的养护管理措施,提案面积超过100万平方千米,可以保护至少93种受威胁、濒危、脆弱物种以及多种动物的重要迁徙廊道。第二,该区域养护管理措施在公海实施,SPRFMO在《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国际协定》(以下简称《BBNJ协定》)生效之前率先提出方案,为《BBNJ协定》中设立公海保护区的工作提供了有益探索。第三,提案国智利是一个重视海洋保护的发展中国家,智利已建海洋保护区超过其专属经济区的43%,率先批准了《BBNJ协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保护区 海洋生物多样性 国家管辖范围 禁渔区 公海 纳斯卡 专属经济区 养护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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