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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纳税人保护主义视角下欠税公告制度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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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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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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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78-192,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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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欠税公告是税务机关对未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实施的行政行为,对于督促纳税人履行义务、保障税源收入和维护征管秩序具有积极作用。但是,该制度实施二十余年来,因使用过于宽泛频繁、缺乏完备的配套保障措施,已与征管实践发生严重脱节,不仅存在形式化和程序空转之嫌,而且不利于保护纳税人权利。现行欠税公告制度沿袭的是国库中心主义的传统,其片面强调欠税的客观事实,而忽视了税收作为公法之债其权利实现主要基于请求权,且过于强调事后的“声誉罚”,缺乏对税收征管中的风险防范与过程性控制,未能体现纳税人本位的法治理念。完善欠税公告制度应当遵循程序正当原则,在实践中秉持慎用、少用的立场,同时规范具体操作的程序规则,加强与配套程序的协调。通过督促纳税人自觉缴纳欠税,防范和化解欠税风险的发生、累积和扩散,从而达到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保障财政公共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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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欠税公告
国库中心主义
纳税人权利保护
程序正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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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nnouncement of outstanding taxes
treasury centrism
protection of taxpayers'rights
the principleof due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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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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