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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衍生数据的权利确证、保护困境及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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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瑞 《图书馆建设》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47-57,共11页
当前,法律对图书馆数据利用的保护和激励不足。《个人信息保护法》从读者信息保护的角度强调图书馆的数据处理者义务,这导致与读者信息相关的数据利用制度的缺位和图书馆衍生数据保护的不足。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结合形成图书馆衍生数据... 当前,法律对图书馆数据利用的保护和激励不足。《个人信息保护法》从读者信息保护的角度强调图书馆的数据处理者义务,这导致与读者信息相关的数据利用制度的缺位和图书馆衍生数据保护的不足。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结合形成图书馆衍生数据的财产利益。现有研究从读者信息保护的角度未能完整构建图书馆衍生数据的法治保护方案,司法实践不得已采用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路径,但这些路径在实践和理论上都引起反弹。更为完善的路径是将图书馆衍生数据挂靠在《民法典》第127条数据财产保护的准用条款之中,进而通过《民法典》第123条保持开放姿态的知识产权保护条款,细化图书馆衍生数据权能的实质内容,最终形成完整的保护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衍生数据 图书馆数据保护 图书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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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图书馆建设背景下图书馆交互数据的权利定位与权能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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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牧真 《图书馆建设》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96-107,共12页
明确交互数据的权利定位与权能有助于智慧图书馆的建设实践。在权利享有与取得层面,图书馆能够针对交互数据初始取得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基础的数据权益与汇编作品著作权,且权利的取得不以个人数据的彻底匿名化为前提条件。在权利利... 明确交互数据的权利定位与权能有助于智慧图书馆的建设实践。在权利享有与取得层面,图书馆能够针对交互数据初始取得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基础的数据权益与汇编作品著作权,且权利的取得不以个人数据的彻底匿名化为前提条件。在权利利用层面,图书馆可获得交互数据的事实支配权能、排他利用权能、物权排他性受保护权能与法律处分权能。其中,图书馆可在法律明确禁止或限制的负面清单外,对交互数据进行合法地事实支配,同时,通过匿名化处理能够获得更大范围的合法支配自由;可依据数据权益与著作权获得有限的排他利用权能;还可通过物理手段来排他利用,且物理手段可获得商业秘密条款与著作权法的一定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智慧图书馆 交互数据 图书馆数据保护财产权利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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