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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流兼治地区中的土官施政:以滇西蒙化府左氏土官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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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立 《清史论丛》 2016年第2期31-58,共28页
本文通过滇西蒙化府左氏土官的案例来检讨改土归流以后,明清两朝所施行的土流兼治的具体情况。蒙化府位于今云南省西部的巍山县,地处于往东南亚各地区的要道上,由于其在交通上的重要位置,历来受到南诏国、大理国、元朝的重视,明军入滇之... 本文通过滇西蒙化府左氏土官的案例来检讨改土归流以后,明清两朝所施行的土流兼治的具体情况。蒙化府位于今云南省西部的巍山县,地处于往东南亚各地区的要道上,由于其在交通上的重要位置,历来受到南诏国、大理国、元朝的重视,明军入滇之后,建置卫所屯军,任命原有土著首领治理土著社会,形成府卫参设、土流兼治的政治体制。在明清时期云南设有土流兼治体制的地区之中,实为典型的案例。首先研讨左氏土官与明朝的关系,其次确认改土归流后,明朝保留左氏土知府辅佐施政的事实,然后利用左氏土知府所给发的行政文书说明佐治范围,最后对于土流兼治给予土著社会的影响加以初步的检讨。我们通过分析得出以下结论:行政文书证明,蒙化左氏能够维持土著社会的稳定,主要依赖于其土官身份所给予的名声与影响力。此种身份,使得左氏有权力任命亲属(舍族、舍丁等)为佐治官,左氏土官透过有血缘关系的佐治官治理土著民社会。一般而言,改土归流意味着土著政权的灭亡,土官与土著社会的断绝。但事实上,在蒙化府所实行的土流兼治显示,改土归流并不一定导致政权全面崩解,尽管土官失去征收钱粮的权利,其亦能保持原有佐治官体制而继续参与施政。蒙化左氏土知府的案例说明,明清两王朝在云南推行郡县化,扩大流官范围时,流官的施政能力有限,实际上必须依赖土官的势力维持土著社会的稳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改土归流 土流兼治 土官兴办儒学 旗纛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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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彝族土司制度的实施与完善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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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甫旺 杨杨 《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1期1-5,共5页
土司制度贯穿元、明两代。元代全面实行土司制度,边疆民族地区出现了一种"土流并治"的格局。但土司制度在封建王朝统治者心目中,只是一种手段、一种安抚边疆民族地区的权宜之计。土司制度在明代达到鼎盛时期。明代的土司政权... 土司制度贯穿元、明两代。元代全面实行土司制度,边疆民族地区出现了一种"土流并治"的格局。但土司制度在封建王朝统治者心目中,只是一种手段、一种安抚边疆民族地区的权宜之计。土司制度在明代达到鼎盛时期。明代的土司政权在政治组织形式上已经被纳入了明王朝中央集权的统一管理,而在土司的统治区域内,在政治、经济结构上仍然保留了地方的民族特点。明朝中期以后,随着封建中央集权统治对西南彝族地区的进一步加强,逐步开始了所谓的"改土归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彝族 土司制度 土流兼治 改土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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