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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赔偿浅议 被引量:6
1
作者 司伟 《法学论坛》 2001年第4期80-84,共5页
学校是专门从事教育的社会公益性组织。学校有依未成年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委托而在特定时间和区域内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监护的职责。其监护职责的归责原则是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 ,公平责任原则为补充。对于因未成年学生在校发生人身损害而引... 学校是专门从事教育的社会公益性组织。学校有依未成年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委托而在特定时间和区域内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监护的职责。其监护职责的归责原则是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 ,公平责任原则为补充。对于因未成年学生在校发生人身损害而引起纠纷的处理主要应依照此归责原则来衡量 ,综合加以考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校 在校未成年学生 委托监护 人身损害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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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职责 被引量:1
2
作者 方益权 《教育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期40-42,共3页
关键词 学校 在校未成年学生 职责 教学职责 管理职责 指导职责 保护职责 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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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浅析 被引量:1
3
作者 李敏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2005年第9期72-74,共3页
学校是专门从事教育的社会公益性组织。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是教育与被教育、管理与被管理、保护与被保护的公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学校承担未成年学生在校发生损害的民事责任主要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在特定情况下,也可适用公平责任... 学校是专门从事教育的社会公益性组织。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是教育与被教育、管理与被管理、保护与被保护的公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学校承担未成年学生在校发生损害的民事责任主要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在特定情况下,也可适用公平责任原则。解决学校事故可供借鉴的思路是把办学的风险适当分散到社会,使学校事故的赔偿责任社会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校 在校未成年学生 人身伤害 监护责任 归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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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在校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的法律责任 被引量:2
4
作者 姬新江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3期42-46,共5页
在校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包括教育活动、教学设施、学生间事故和第三方致害事故等。学校承担的赔偿责任是一种法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责任,其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未尽职责范围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其免责事由主要指“外来... 在校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包括教育活动、教学设施、学生间事故和第三方致害事故等。学校承担的赔偿责任是一种法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责任,其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未尽职责范围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其免责事由主要指“外来原因”。我国《民法通则意见》第16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7条两个条款,显得过于原则和简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伤害事故 法律责任 在校未成年学生 赔偿责任 免责事由 民法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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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未成年学生犯罪问题研究
5
作者 陈雁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1年第4期80-83,共4页
当前,个别地方在校未成年学生犯罪问题较为突出,犯罪率、犯罪类型及方式发生了新变化,究其原因有多个方面,应高度重视,研究对策,进行有效地预防和治理。本文从研究在校未成年学生犯罪的特点入手,剖析了在校未成年学生犯罪的原因... 当前,个别地方在校未成年学生犯罪问题较为突出,犯罪率、犯罪类型及方式发生了新变化,究其原因有多个方面,应高度重视,研究对策,进行有效地预防和治理。本文从研究在校未成年学生犯罪的特点入手,剖析了在校未成年学生犯罪的原因,重点研究了预防和治理在校未成年学生犯罪的对策,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和指导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在校未成年学生 犯罪 预防和治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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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6
作者 谢茜茜 《大观周刊》 2012年第33期37-37,共1页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学校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承担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学生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关键词 在校未成年学生 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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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校与在校未成年学生间为监护关系观点的质疑
7
作者 刘钢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年第1期65-66,共2页
在校未成年学生因伤亡而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之性质 ,法律尚未明文规定 ,对许多学者认为学校应负监护责任的观点 ,笔者认为定性有误 ,学校应负过错责任。
关键词 学校 在校未成年学生 监护关系 监护责任 过错责任 损害赔偿纠纷 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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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学校的侵权责任——未成年学生在校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 被引量:5
8
作者 周巧凌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年第1期66-68,共3页
学校的侵权责任是未成年学生在校人身伤害事故的争论焦点。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教育保护关系 ,而非监护关系。要解决学校侵权责任问题 ,我们必须将落脚点落到归责原则上来。而在归责原则上 ,不同类型的校园伤害事故应适用不同的... 学校的侵权责任是未成年学生在校人身伤害事故的争论焦点。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教育保护关系 ,而非监护关系。要解决学校侵权责任问题 ,我们必须将落脚点落到归责原则上来。而在归责原则上 ,不同类型的校园伤害事故应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宜对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件作类型化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校 在校未成年学生 过错责任 过错推定 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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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学生在校人身伤害赔偿责任问题的研究
9
作者 杨春兰 《教育探索》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61-62,共2页
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特殊民事法律关系。未成年学生在校人身伤害主要有上课期间的人身伤害、学校设施与建筑物等引发的人身伤害及意外事件引起的人身伤害等三种类型。在对未成年人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为确定侵... 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特殊民事法律关系。未成年学生在校人身伤害主要有上课期间的人身伤害、学校设施与建筑物等引发的人身伤害及意外事件引起的人身伤害等三种类型。在对未成年人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为确定侵权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必须遵循过错责任原则、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等归责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在校未成年学生 人身伤害 赔偿责任 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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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预防有效途径研究——以广东省佛山市为例
10
作者 张喜平 郑景光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3年第2期34-42,27,共10页
课题组选择以佛山市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等方法,介绍了佛山市未成年在校学生思想行为的总体情况和犯罪预防工作的现状,总结了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预防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预防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未成年在校学生 现状 犯罪预防 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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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有据地行使学校权责——从一则未成年学生在校人身伤害事故的法律案例说起
11
作者 陈骥 《今日教育》 2012年第11期32-33,共2页
校园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作为教育机构及教育工作者,应有高度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最大限度地避免在校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一旦不幸发生了安全责任事故.学校要依法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和规避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就要... 校园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作为教育机构及教育工作者,应有高度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最大限度地避免在校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一旦不幸发生了安全责任事故.学校要依法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和规避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就要求教育部门要学法懂法,明确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必要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在校未成年学生 人身伤害事故 法律案例 学校 权责 有理 人身伤害事件 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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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在校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12
作者 潘家永 《东北史地》 2001年第11期58-58,共1页
编辑同志:2001年4月2日,我县F小学打过预备铃上早读之前,一位同学因一道作业题未做好,问同班的李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会不会做,李某说不会做,并答应马上拿一本给他看。随后,即从组长黄某(10岁)收的作业本中拿出一本甩给那位同学,在... 编辑同志:2001年4月2日,我县F小学打过预备铃上早读之前,一位同学因一道作业题未做好,问同班的李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会不会做,李某说不会做,并答应马上拿一本给他看。随后,即从组长黄某(10岁)收的作业本中拿出一本甩给那位同学,在甩的时候,无意中作业本碰到了黄某的左眼睛,致其左眼受伤,视力下降。后经司法技术部门鉴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学校 监护责任 学生 未成年 眼外伤 在校未成年学生 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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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学生由谁监护?——立法的缺憾和未成年在校学生监护代理制度的确立
13
作者 吕淮波 《青少年犯罪研究》 2007年第1期94-95,64,共3页
鉴于现实学校的管理能力受到师少生多,比例失衡的制约,以及民事赔偿能力受到经费短缺限制的实际情况,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认了学... 鉴于现实学校的管理能力受到师少生多,比例失衡的制约,以及民事赔偿能力受到经费短缺限制的实际情况,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认了学校对未成年在校学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不承担监护人的责任,只承担过错责任。这一规定自有其合理的一面,但却存在着致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监护责任的不明和受监护的缺失,同时还致追究学校某种过错责任时难以获得法理上的支持。如何消除现行规章和司法解释的这一缺憾,笔者在本文中提出了确立未成年在校学生监护代理制度的构想,并论证了以该制度取代现行规定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合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缺憾 未成年在校学生 监护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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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学生:开始操练刀子?
14
《职业技术教育》 北大核心 1999年第24期8-11,共4页
关键词 职校学生 民警 未成年人犯罪 男子 自行车 青少年犯罪 中专学校 在校未成年学生 北京市 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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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轻罪未成年学生仍可升学
15
作者 王金明 齐元星 《长安》 2006年第4期50-50,共1页
《意见》规定,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犯罪的在校未成年学生。被法院判处缓刑、管制、免刑、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的,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必须继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如判刑时处于升学年级,与其他在校学生享受同等的招生政策,学校应视具体... 《意见》规定,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犯罪的在校未成年学生。被法院判处缓刑、管制、免刑、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的,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必须继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如判刑时处于升学年级,与其他在校学生享受同等的招生政策,学校应视具体情况安排在相应年级就读,并有责任做好在校期间的跟踪帮教工作。对九年义务教育之后犯罪的在校未成年学生,被法院判处缓刑、管制、免刑、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的,要求继续就学的,原则上仍回原学校就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在校未成年学生 九年义务教育 轻罪 青岛 非监禁刑 《意见》 招生政策 在校学生 帮教工作 在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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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游要签“生死状”
16
《教师之友》 2003年第5期66-66,共1页
事件前不久,广州市天河区某小学二年级组织学生春游,考虑到现在的学生多为独生子女,而野外活动情况难于预料,为防患于未然,在春游前,学校让每个学生带回一纸协议,要家长签字同意双方之间签订的“生死状”。“生死状”上的主要内容大致为... 事件前不久,广州市天河区某小学二年级组织学生春游,考虑到现在的学生多为独生子女,而野外活动情况难于预料,为防患于未然,在春游前,学校让每个学生带回一纸协议,要家长签字同意双方之间签订的“生死状”。“生死状”上的主要内容大致为:学生×××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春游活动,在活动中如不听从老师管理而出现意外的,一切后果概不由学校和老师负责,如不同意此协议,将视作放弃此次春游活动。事情发生后,一些家长很不理解,虽然拗不过孩子,都在“生死状”上签了字,但心里却堵得慌,便向媒体投诉,结果引起一场轩然大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春游 “生死状” 强制性法律义务 在校未成年学生 安全教育 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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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受到伤害学校担何责
17
作者 秦青青 《人民公安》 2003年第21期50-51,共2页
由于中小学生对自己行为的认知能力不及成年人,因此,学生伤害事故多发生在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其中包括因学校设备、设施小符合安全使用规定造成的伤害;因教职员工故意或过失的违法行为造成... 由于中小学生对自己行为的认知能力不及成年人,因此,学生伤害事故多发生在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其中包括因学校设备、设施小符合安全使用规定造成的伤害;因教职员工故意或过失的违法行为造成的伤害;因学校对学生疏于管理,学生之间在游戏中或互殴造成的人身伤害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护职责 被监护人 监护法律关系 在校未成年学生 委托代理关系 学生伤害事故 学校 法律制度 未成年 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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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美忠事件 且看法律怎么说
18
《生活教育》 2008年第7期18-18,共1页
一篇有关汶川地震之《那一刻地动山摇》的文章,一种地震来临时只顾自己逃跑、甚至没有提醒学生一起逃生的行为,一番"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 一篇有关汶川地震之《那一刻地动山摇》的文章,一种地震来临时只顾自己逃跑、甚至没有提醒学生一起逃生的行为,一番"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表白,让北大毕业后在四川一所中学任教的范美忠成了舆论的焦点;甚至可以说,形成了一个范美忠事件。那么,除了网络上多多少少还有一些为范美忠所做之似是而非的辩护,出现在传统媒体上的,则几乎清一色的是批评和谴责。传统媒体对范的批评和谴责又几乎集中于道德批判这一点。这里,请看有关法律的说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相关法律 在校未成年学生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 幼儿园 食物中毒 地震 突发事件 安全管理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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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并无监护责任 被引量:2
19
作者 再言 《法学天地》 1999年第5期15-15,共1页
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伤亡应负过错责任,这是一致意见并已有法律规定,但笔者认为,学校所负并非监护责任。 首先,《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的设立有两种方式,即法定监护与指定监护。法定监护的产生,源于未成年人与其监护人之间法定的身... 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伤亡应负过错责任,这是一致意见并已有法律规定,但笔者认为,学校所负并非监护责任。 首先,《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的设立有两种方式,即法定监护与指定监护。法定监护的产生,源于未成年人与其监护人之间法定的身份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护责任 在校未成年学生 过错责任 学校 被监护人 法定监护 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 人身权益 身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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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春游“安全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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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家永 《楚天主人》 2003年第5期21-21,共1页
编辑同志: 儿子的学校前不久准备组织春游,为防患于未然,春游前,老师让每个学生带回一纸协议要家长签字。协议内容是:学生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春游活动,在活动中如不听从老师管理而出现意外的,一切后果概不由学校和老师负责,如不同意此协... 编辑同志: 儿子的学校前不久准备组织春游,为防患于未然,春游前,老师让每个学生带回一纸协议要家长签字。协议内容是:学生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春游活动,在活动中如不听从老师管理而出现意外的,一切后果概不由学校和老师负责,如不同意此协议,将视作放弃此次春游活动。我愣了半天,迟疑着不敢签字,但回头看到眼巴巴盯着我的儿子和他早早准备好的一包行装,实在不忍扫他的兴,最后只得忐忑不安地在协议上落下自己的大名。孩子虽然如愿了,但做家长的心却悬得老高,直到孩子平安回家。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法?签字后如出了问题学校是否就可以不负任何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安全协议 学校组织 在校未成年学生 回头看 学生家长 签字 老师 责任 前不久 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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