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地方政府在突发传染病事件中的法律应对 被引量:7
1
作者 叶必丰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2-11,共10页
地方政府在自己的法定权限范围内有权积极主动应对突发传染病事件,所依据的原则是分级负责原则而不是属地管理原则。省级政府有权通过疫情预警制度、省级卫健委有权通过授权制度公布疫情,县市级政府有权通过防控措施的公告制度公布疫情... 地方政府在自己的法定权限范围内有权积极主动应对突发传染病事件,所依据的原则是分级负责原则而不是属地管理原则。省级政府有权通过疫情预警制度、省级卫健委有权通过授权制度公布疫情,县市级政府有权通过防控措施的公告制度公布疫情或者根据委托公布疫情。对是否"封城"即封锁疫区,地方政府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的、不可放弃的公共安全需要实施合目的性裁量。对符合法律条件和事实条件的,应当封锁疫区。但未宣布疫区即实施封锁的,存在严重瑕疵。地方政府的防控措施应当足以实现法定目的,且符合利益衡量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传染病防治 突发事件应对 地方政府的权限 合目的性裁量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