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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慎防煤矿地面煤仓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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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仲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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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通市煤炭工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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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徐煤科技》
1995年第2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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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1994年11月24日,南通市柳新煤矿发生了一起煤矿罕见的地面原煤煤仓爆炸事故,矿长和矿总会计师等9人遇难,2人受重伤。为了汲取教训,现对事故的情况作一介绍。 1 事故的基本情况 柳新煤矿设计生产能力30万t,开采石炭二迭系山西组7、8层和石盒子组的1、2层煤,以7号煤为主。煤种为气肥煤,低沼气,挥发分为38%,自然发火期为6个月。地面为铁路支线运输,地面煤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圆筒仓,直径为12m,高36m,设计容量1280t,爆炸时仓内贮煤约62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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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矿
地面矿仓
爆炸
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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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TD564
[矿业工程—矿山机电]
TD77
[矿业工程—矿井通风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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