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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开场域隐私权与拍摄权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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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邱扬 《荆楚学刊》 2016年第6期80-85,共6页
公开场域隐私权是与普通公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权利,也是传统理论中的自由和权利在现代社会的延伸和发展。文章提出"拍摄权"这一概念,强调拍摄权的实质是表达自由的具体化,公民有获取信息的权利,探讨了公开场域隐私权与拍摄... 公开场域隐私权是与普通公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权利,也是传统理论中的自由和权利在现代社会的延伸和发展。文章提出"拍摄权"这一概念,强调拍摄权的实质是表达自由的具体化,公民有获取信息的权利,探讨了公开场域隐私权与拍摄权的关系。为了在公开场域隐私权与拍摄权之间寻找平衡点,主张采用更具体的客观标准区分隐私权,引入比例原则,并将隐私权之权利主体分为公职人员、自愿型公众人物、非自愿型公众人物与普通公民四类,严格界定公共利益令个人私权和公民监督有效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开 隐私权 拍摄权 平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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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谈式民事诉讼:民事诉讼转型的方向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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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占善刚 陈哲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29-134,共6页
从认识论出发可知,我国民事诉讼存有审判公开未完全落实、诚信原则拘束力不够,以及法官在审判时仍独断裁判等诸多问题。而上述问题的解决若仅仅通过修法和出台司法解释予以解决实难奏事半功倍之效。以商谈理论为基础构建的商谈式民事诉... 从认识论出发可知,我国民事诉讼存有审判公开未完全落实、诚信原则拘束力不够,以及法官在审判时仍独断裁判等诸多问题。而上述问题的解决若仅仅通过修法和出台司法解释予以解决实难奏事半功倍之效。以商谈理论为基础构建的商谈式民事诉讼确立了主体间、合作论辩及共识事实的改革基调,构筑了交往理性为基础并遵循商谈原则的规范化沟通平台,指明了我国民事诉讼转型的方向。具体而言,以法官和当事人组成的诉讼主体间要能在公开的沟通场域之中寻求具有融贯性的案件裁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谈式民事诉讼模式 诉讼主体间 场域公开 共识事实 真诚性 裁判的融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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