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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银、力差的变迁看明代均徭法的演化路径--以浙江地区为例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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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毅 丁亮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108-119,共12页
均徭银差是在明中叶成、弘之际银纳化的徭役项目,主要用作地方官员和儒学师生的补贴费用。在均徭法实施过程中,银差项目和数量虽然有所扩大,但主体功能并未改变。地方政府行政所需职役人员则主要通过力差佥点,民户通过"力役亲充&qu... 均徭银差是在明中叶成、弘之际银纳化的徭役项目,主要用作地方官员和儒学师生的补贴费用。在均徭法实施过程中,银差项目和数量虽然有所扩大,但主体功能并未改变。地方政府行政所需职役人员则主要通过力差佥点,民户通过"力役亲充"和"雇人代当"两种方式应役。至庞尚鹏"由役入赋"改革思路提出之时,浙江地区均徭役始终保持这种佥派方式,并无大量的力差转化为银差。所谓"丁田折银"和十段法改革主要指审编方式的货币化和审编范围的扩大,而并非佥役方式的变更。庞尚鹏的改革并不仅是对地方役法改革的简单总结,同时也是提出了新的财政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均徭法 银差 力差 应役方式 十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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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浙江地区均徭法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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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毅 丁亮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135-142,共8页
浙江地区的均徭法在正统年间出现,至迟到成化年间就已经在全浙地区推广了。均徭法实施以后,地方政府将徭役佥点权从粮里长手中收回,增加了对基层社会的控制。均徭法调整了正杂役之间的应役间隔,民户可以在承当正役四年之后再承当杂役。... 浙江地区的均徭法在正统年间出现,至迟到成化年间就已经在全浙地区推广了。均徭法实施以后,地方政府将徭役佥点权从粮里长手中收回,增加了对基层社会的控制。均徭法调整了正杂役之间的应役间隔,民户可以在承当正役四年之后再承当杂役。均徭杂役的应役方式与里甲正役不同,采用户役形态,地方政府要将应役各甲的人户按照人丁资产多寡排列,再佥点相应程度的徭役,这种方式即便到了十段法成立之后也依然保持不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均徭法 结构 文册 轮役周期 应役形态 户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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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均徭法下力差额编银考释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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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铁球 金珍真 《史学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5-35,共21页
均徭法佥役的关键是量计各役轻重并为之排序,在随从皂隶已经折银的背景下,统一用银计价,便成了均徭法推行的客观要求。成化初年向均徭编剩人户征银制度的施行,表明各役用银计价的预算体系已经确立。随着成弘以来用银、用力两大夫役体系... 均徭法佥役的关键是量计各役轻重并为之排序,在随从皂隶已经折银的背景下,统一用银计价,便成了均徭法推行的客观要求。成化初年向均徭编剩人户征银制度的施行,表明各役用银计价的预算体系已经确立。随着成弘以来用银、用力两大夫役体系的逐步构建,各役用银计量的价格渐被称为“额编银”。在审编环节,银、力差额编银皆是给各役进行计价排序,故两者在性质、表达上无任何差别。在应役环节,银差多按额编银征收,而力差则“准银以定差而不征银”,故而两者有本质上的区别。在力差额编银双重性质的影响下,“额编银与应役实费之间的差值”成为力差排序的新标准。力差可分为“名轻实重”“名重实轻”两种类型,其额编银具有“轻重失衡”“不足据”等特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代 均徭法 银差 额编银 重差标准 力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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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官俸构成变动与均徭法的启动 被引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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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铁球 《史学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1期22-42,共21页
以往讨论明代官员的工资,皆是以户部所定的俸给为断,且未能与当时普通人的工价及年薪进行比较,而轻言明代官俸不足自养。实际上,自宣德后,明代官员俸薪构成发生了很大的变动,且发放机构不局限于户部。中央直属衙门官员的工资由俸给、柴... 以往讨论明代官员的工资,皆是以户部所定的俸给为断,且未能与当时普通人的工价及年薪进行比较,而轻言明代官俸不足自养。实际上,自宣德后,明代官员俸薪构成发生了很大的变动,且发放机构不局限于户部。中央直属衙门官员的工资由俸给、柴薪及直堂银构成,而地方官员的工资则由俸给、柴薪及马夫银三部分构成。若把明代官员实际所发的俸薪与当时普通人的工价及年薪对比,不仅不微薄,而且是彻彻底底的高薪。通过计算,一个七品县令的年薪是普通人平均年薪的11.75倍。由于官员工资的增收点皆源于徭役折银,因此启动均徭法的动力源自官员们自身利益的诉求,与赋役制度的优化毫无关联,而明代中后期吏役敲诈勒索风气的形成亦与此紧密相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代 官俸构成 柴薪 工价 均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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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食货志》所载提编均徭诸问题探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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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鹏 《地域文化研究》 2022年第3期121-129,共9页
《明史·食货志》对明代的役法进行了系统性的记载,为梳理明代役法的流变提供了重要史料。均徭法是明代中后期役法改革的重要一环,提编则是对均徭法中的银、力二差通过里甲的形式重新编排,再对其进行征发的一种加派形式。提编最初... 《明史·食货志》对明代的役法进行了系统性的记载,为梳理明代役法的流变提供了重要史料。均徭法是明代中后期役法改革的重要一环,提编则是对均徭法中的银、力二差通过里甲的形式重新编排,再对其进行征发的一种加派形式。提编最初用于北方的边费,之后与嘉靖年间的抗倭军费密切联系在一起,但是提编不仅仅局限在抗倭经费之中,还参与到地方事务的建设、宗室俸禄的发放等;提编在南直隶、浙江、福建等地区主要是用于平倭经费、军饷等军事行动,而在河南、河北、陕西、陕西、顺天府等内陆地区征发的提编主要用于边费或者发放宗室俸禄等。倭患平定之后,提编并未就此废行,反而成为地方日常开支的一部分,用于赈济灾害等。提编的实行推动了海防、边防的建设,保证了国家安全,但是提编的大量征发加剧了人民的负担,造成大量的逋欠,进一步加快了明代中后期以赋役折银为主要形式的赋役改革进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史·食货志》 均徭法 提编 平倭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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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孔府祭田的形成、管理与钱粮差徭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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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杰文 吴佩林 《国际儒学(中英文)》 CSSCI 2023年第4期136-148,184,185,共15页
明初太祖给予孔府募佃开垦祭田的权利。在华北移民屯垦的浪潮下,孔府在郓城、巨野、曹州等县开垦祭田,最终形成以五屯为主、规模近2 000顷的祭田。此外,朝廷拨赐500户佃户隶籍孔府,是为“钦拨户”,其余参与祭田开垦的佃户则为孔府的“... 明初太祖给予孔府募佃开垦祭田的权利。在华北移民屯垦的浪潮下,孔府在郓城、巨野、曹州等县开垦祭田,最终形成以五屯为主、规模近2 000顷的祭田。此外,朝廷拨赐500户佃户隶籍孔府,是为“钦拨户”,其余参与祭田开垦的佃户则为孔府的“寄庄户”。屯户被编入排甲中,一体办纳屯粮,钦拨屯户还需应当府内差徭。基于对五屯祭田与钦拨屯户的领有而形成的一套征收屯粮、佥派差徭的制度,即为孔府祭田制度。屯粮的负担与差徭佥派的方式,是把握祭田制度的两个关键问题。万历六年,孔府对五屯役法进行均徭改革。天启年间,五屯祭田已经过条鞭改革。孔府祭田制度是“配户当差”体制在公爵系统中的表现,祭田制度仍遵循户籍登记、排甲轮役等基本形式,深受明代役法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孔府祭田 钦拨佃户 排甲制 均徭法 一条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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