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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发展方针的演变调整与城市规模新格局 被引量: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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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创琳 《地理研究》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674-686,共13页
城市发展方针是指导城市持续健康发展、把握城市发展大局与方向的总体纲领。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城市发展方针来指导,城市发展的阶段性规律决定了城市发展方针是随着城市发展阶段的变化而调整的,因而不是一成不变的... 城市发展方针是指导城市持续健康发展、把握城市发展大局与方向的总体纲领。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城市发展方针来指导,城市发展的阶段性规律决定了城市发展方针是随着城市发展阶段的变化而调整的,因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对中国近60多年来城市发展总体方针演变过程与指导效果回顾总结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中国现行城市发展方针的局限性,包括现行城市发展方针与国家城市发展的客观现实不相符合,缺少对城市化重点地区'城市群'的基本表述,对大、中、小城市的划分标准不尽合理,现行城市发展方针指导下的城市体系等级规模结构与行政区划不相协调等。最后提出了调整现行城市发展方针的建议方案,重新划分大、中、小城市的规模标准,将中国城市划分为超大城市(市区常住人口规模≥1000万人)、特大城市(介于500万~1000万人)、大城市(介于100万~500万人)、中等城市(介于50万~100万人)、小城市(介于10万~50万人)、小城镇(【10万人)共六个规模等级标准;将新形势下中国城市发展方针调整为:引导发展城市群,严格控制超大和特大城市,合理发展大城市,鼓励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和小城镇,形成城市群与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国家城市发展新格局。到2020年将形成由20个城市群、10个超大城市、20个特大城市、150个大城市、240个中等城市、350个小城市和19000个小城镇组成的6级国家城市规模结构新体系;重新构建建制市的设市标准,尝试建立民族自治市;鼓励发展小城市和小城镇,把其作为农业人口就近就地市民化的首选地,不断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城市发展方针 演变过程 局限性 调整方案 城市规模新格局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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