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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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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19期16-18,共3页
陕教规范[2019]4号各设区市、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 陕教规范[2019]4号各设区市、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精神,规范我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现将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陕西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印发给你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陕西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陕西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 校外培训机构 指导标准 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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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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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24期8-11,共4页
黑教规[2019]8号各市(行署)教育局:为进一步规范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审批管理,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等法律、文件精神... 黑教规[2019]8号各市(行署)教育局:为进一步规范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审批管理,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等法律、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黑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6月6日黑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第一条本标准所称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中小学生举办学科类培训、艺术培训、体育培训、科技普及等各类形式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校外培训机构 举办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黑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教育厅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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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面向二十一世纪新区人才培训大网络-关于浦东新区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的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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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沪根 《浦东开发》 1993年第7期18-19,共2页
关键词 21世纪 人才培训 浦东新区 教育培训机构设置
原文传递
关于档案专业培训机构课程设置的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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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培培 《北京档案》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27-28,共2页
本文在界定档案专业培训机构,并总结其课程设置现有类型、特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在档案专业面授培训中,增设实际操作类、综合素养类、实地参观类课程的设想,以此丰富档案专业培训的现有形式。
关键词 档案专业 培训机构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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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和自然区划结合的警察培训研究——关于新疆“4·23”“6·26”等暴力恐怖案件的思考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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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明 《净月学刊》 2015年第2期112-119,共8页
以介绍、分析新疆行政区划特征、自然区划特点及新疆地区恐怖分子发展动态为基础,针对新疆警察面临的警情研判、线索倒查、规模作战及武器识别、机关警备、自我防范等反恐新课题,提出建议:行政和自然区划结合,在国家和省厅之间,以自然... 以介绍、分析新疆行政区划特征、自然区划特点及新疆地区恐怖分子发展动态为基础,针对新疆警察面临的警情研判、线索倒查、规模作战及武器识别、机关警备、自我防范等反恐新课题,提出建议:行政和自然区划结合,在国家和省厅之间,以自然区划为基本单位增设培训机构,变原来的纵向"四级"培训机构为"五级"培训机构;在省厅和地市级的公安机关之间,以自然区划为基本单位增设培训机构,变原来省内民警培训纵向"三级"培训机构为"四级"培训机构。结合气候、地理、习俗、经济和治安等具体情况积极改革、努力创新是迅速提高警察反恐能力素质的必经之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培训机构设置 自然区划特征 行政区划特点 反恐培训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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