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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劳动形态多样化对劳动法的冲击与劳动法的范式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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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嘉
朱俊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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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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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财经法学》
CSSCI
2024年第6期43-59,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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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社会法的概念、原则、理论与实践”(18ZDA14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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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随着科技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劳动世界从标准就业为主趋向劳动形态多样化的格局。标准就业是传统劳动法保护的起点,主要指具有从属性和持续性特征的全日制劳动合同用工。在劳动形态多样化趋势下,具有不稳定性、弱从属性和去中心化的非标准就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对传统劳动法形成了强力冲击,这一冲击表现为劳动法的适用困局、劳动者劳动权益受损及用工关系调整机制滞后等。为应对劳动形态多样化的挑战,劳动法亟须进行范式革新,这需要劳动法在方法论上综合运用逻辑演绎和实用主义的思维工具,在用工关系治理机制上强化劳动立法和劳动司法的协作,并注重国家干预和社会协商的配合,在治理目标上同步推进基本劳动权益保护和生产效率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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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劳动形态多样化
非标准就业
范式革新
基本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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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iversification of labor forms
non-standard employment
paradigm innovation
fundamental rights at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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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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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数字化时代劳动者权益保护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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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艳春
韩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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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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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海大法律评论》
2020年第1期442-455,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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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海洋强国背景下船员劳动权益保护问题实证研究”(18BFX196)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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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随着互联网与人工智能(AI)技术的发展,人类已经迈进"数字化时代",而数字技术虽然为企业在经营管理上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也给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带来巨大的威胁和挑战,用工关系之法律界定不明、劳动者休息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劳动者个人信息及隐私权经常受到侵害、部分劳动者因AI的发展面临失业的窘境。要摆脱当前困境,首先,应加强"数字化时代"新型劳动关系之理论建设,完善相应之法律;其次,借鉴域外先进经验,有效阻截劳动者个人信息及隐私之泄露途径;最后,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做好劳动者"再入职"培训,积极应对AI技术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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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互联网
人工智能
数字化时代
劳动者基本权益
威胁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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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Internet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digital age
workers’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eat and challe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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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5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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