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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法定刑的立法完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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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永红 孙涛 《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第4期41-44,共4页
绑架罪的基本法定刑过重,应降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绑架人质并勒索财物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应作为绑架罪的加重情节,规定"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法定刑;"致使被绑架人死... 绑架罪的基本法定刑过重,应降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绑架人质并勒索财物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应作为绑架罪的加重情节,规定"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法定刑;"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一律适用死刑过于绝对,应将其与获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等特别恶劣情节一起,配置"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法定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绑架罪 法定 基本法定刑 加重法定 绝对确定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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