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有效的职业卫生服务(Occupational Health Service, OHS)[1],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防治职业病的重要措施。2002年WHO/EURO职业卫生合作中心提出了“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Basic Occupational Health Service...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有效的职业卫生服务(Occupational Health Service, OHS)[1],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防治职业病的重要措施。2002年WHO/EURO职业卫生合作中心提出了“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Basic Occupational Health Service , BOHS )”的概念[2]。职业病是严重危害全球劳动者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如何为职业人群提供有效的最广覆盖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应引起广泛关注。2006年,我国卫生部(现卫生计生委)在北京、上海等10个省(市)的19个县(区)开展了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2010-2011年,为继续探索建立我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特别是探索将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相结合,卫生计生委决定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展开更多
文摘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有效的职业卫生服务(Occupational Health Service, OHS)[1],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防治职业病的重要措施。2002年WHO/EURO职业卫生合作中心提出了“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Basic Occupational Health Service , BOHS )”的概念[2]。职业病是严重危害全球劳动者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如何为职业人群提供有效的最广覆盖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应引起广泛关注。2006年,我国卫生部(现卫生计生委)在北京、上海等10个省(市)的19个县(区)开展了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2010-2011年,为继续探索建立我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特别是探索将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相结合,卫生计生委决定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