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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旅游合同下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救济路径探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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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倪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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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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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22年第4期54-61,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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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基地项目旅游合同中时间浪费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研究(2019JD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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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旅游合同纯粹以精神利益增益为目的,若发生违约,未实现的精神利益应当予以赔偿。《民法典》颁布后,其中增设的人格权编第996条成为支持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的重要依据,为旅游合同下违约非财产损害救济排除实体法障碍。但《民法典》第996条因规定“侵害人格权”等要件,无法完全救济旅游合同下非财产损害。在旅游合同下,非财产损害赔偿符合可预见性、补偿性原则,且损失计算可以通过衡平方式补偿。应当借鉴典型国家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救济的成功经验,以《民法典》第584条为基础对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予以认可,从而构建我国更加完善的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救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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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旅游合同
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
增益精神利益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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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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