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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合伙中法律缺乏明文规定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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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功犹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3年第8期19-21,共3页
合伙是人类集中群体优势进行经营活动最古老的联合形式。相对“独资经营”而言,不仅可以融通财产、资金,集思广益进行决策,而且还可综合经济实力,分担经营风险。我国目前正掀起新的经济发展浪潮,对于大多数欲以自己微薄资金、个人技术... 合伙是人类集中群体优势进行经营活动最古老的联合形式。相对“独资经营”而言,不仅可以融通财产、资金,集思广益进行决策,而且还可综合经济实力,分担经营风险。我国目前正掀起新的经济发展浪潮,对于大多数欲以自己微薄资金、个人技术、财物等展露身手的人来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声明退伙 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 法定退伙 民法通则 独资经营 联合经营 个人技术 隐名投资 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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