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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合伙中法律缺乏明文规定的几个问题
1
作者
刘功犹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3年第8期19-21,共3页
合伙是人类集中群体优势进行经营活动最古老的联合形式。相对“独资经营”而言,不仅可以融通财产、资金,集思广益进行决策,而且还可综合经济实力,分担经营风险。我国目前正掀起新的经济发展浪潮,对于大多数欲以自己微薄资金、个人技术...
合伙是人类集中群体优势进行经营活动最古老的联合形式。相对“独资经营”而言,不仅可以融通财产、资金,集思广益进行决策,而且还可综合经济实力,分担经营风险。我国目前正掀起新的经济发展浪潮,对于大多数欲以自己微薄资金、个人技术、财物等展露身手的人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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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声明退伙
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
法定
退伙
民法通则
独资经营
联合经营
个人技术
隐名投资
民事法律行为
原文传递
题名
析合伙中法律缺乏明文规定的几个问题
1
作者
刘功犹
机构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3年第8期19-21,共3页
文摘
合伙是人类集中群体优势进行经营活动最古老的联合形式。相对“独资经营”而言,不仅可以融通财产、资金,集思广益进行决策,而且还可综合经济实力,分担经营风险。我国目前正掀起新的经济发展浪潮,对于大多数欲以自己微薄资金、个人技术、财物等展露身手的人来说。
关键词
声明退伙
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
法定
退伙
民法通则
独资经营
联合经营
个人技术
隐名投资
民事法律行为
分类号
D926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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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析合伙中法律缺乏明文规定的几个问题
刘功犹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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