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刑法的解释方法——浅议形式解释论和实质解释论之争的本质
1
作者 李逍遥 《法大研究生》 2015年第1期102-119,共18页
我国刑法学界已经形成了形式解释论和实质解释论之争,但是这种学术之争建立在大量误读的基础上。形式解释论和实质解释论都是一种双重限制的定罪思路,区别仅仅在于形式判断和实质判断的先后顺序不同,但这也就决定了形式解释论更加符合... 我国刑法学界已经形成了形式解释论和实质解释论之争,但是这种学术之争建立在大量误读的基础上。形式解释论和实质解释论都是一种双重限制的定罪思路,区别仅仅在于形式判断和实质判断的先后顺序不同,但这也就决定了形式解释论更加符合刑法理论的需要。在解释刑法时,应当按照一定的操作路径:首先,先进行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和历史解释;其次,再进行目的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形式解释论 实质解释论 罪刑法定原则法的安定性 处罚妥当性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