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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查封法院未进入执行时不动产处置权的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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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浩凌 张绍忠 《西部法学评论》 2020年第2期82-90,共9页
司法实践中首查封法院的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优先债权法院寄送的商请移送执行函遭遇较多障碍.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对福建高院的《批复》解决了大多数处置权的移送问题,但由于《批复》内容精简,司法实践中对其理解不到位等因素,造成执行程... 司法实践中首查封法院的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优先债权法院寄送的商请移送执行函遭遇较多障碍.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对福建高院的《批复》解决了大多数处置权的移送问题,但由于《批复》内容精简,司法实践中对其理解不到位等因素,造成执行程序中不少优先债权不能及时实现.实际上,?批复?移送范围包含了首查封法院未进入执行程序的情形.可从衡平首查封程序规则与优先权实体制度、公平保护多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利于执行办案目的实现、提升执行效率的角度分析应当移交处置权的法理.完善的主要方向是明确规定移送阶段应贯穿于整个诉讼及执行阶段,负责移送处置权的主体是审判部门与执行部门相结合,并在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时明确相关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优先债权 轮候查封 不动产处置 处置权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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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的类型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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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辉 《时代法学》 2022年第4期10-21,共12页
处置权是监察委员会的法定职权。根据《监察法》第45条和第46条的规定,监察委员会根据不同的监督、调查结果,有权作出六类处置结果。关于处置权类型化的研究意义:一是有助于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处置权的性质和特征;二是有助于对监察... 处置权是监察委员会的法定职权。根据《监察法》第45条和第46条的规定,监察委员会根据不同的监督、调查结果,有权作出六类处置结果。关于处置权类型化的研究意义:一是有助于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处置权的性质和特征;二是有助于对监察法制实践起到应有的指导作用;三是有助于推进构建监察法学的理论体系。以处置权的内容及行使方式为划分标准,可将法定处置类型划分为建议型处置权、处分型处置权和移送型处置权三种基本类型。建议型处置权具体包括监察建议、问责建议和从宽处罚建议;处分型处置权包括政务处分和问责决定;移送型处置权即指将监察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处置决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委员会 建议型处置权 处分型处置权 移送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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