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专门矫治教育的权利保障功能及其运行机制展开 被引量:12
1
作者 顾泠涓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21年第3期67-78,共12页
收容教养无论是实体层面的行为干预重惩轻教、处遇措施矫治缺位,还是程序层面的运行逻辑非司法化,问题的根源都在于其权利保障功能孱弱,进而导致司法处遇效果不佳。《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专门矫治教育... 收容教养无论是实体层面的行为干预重惩轻教、处遇措施矫治缺位,还是程序层面的运行逻辑非司法化,问题的根源都在于其权利保障功能孱弱,进而导致司法处遇效果不佳。《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专门矫治教育"取代"收容教养",作为针对触法未成年人的新型保护处分措施。为避免重蹈覆辙,专门矫治教育应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之价值取向、以促进触法未成年人顺利复归社会为根本目标,将核心功能定位为保障触法未成年人权利。在此基础上,专门矫治教育制度设计也应以保障触法未成年人权利为中心展开,警惕重惩主义,兼顾福利保护、责任追究与损害修复三重机能,秉持"精准矫治、开放矫治、公正矫治"三位一体的处遇思路,形塑科学化、社会化、司法化的专门矫治教育运行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触法未成年人 专门矫治教育 权利保障 处遇功能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