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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律型方法的立法运用与规范设置——以备案审查制度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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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玉洁 高敏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第6期73-78,共6页
他律型立法方法是立法机关审查地方立法的方法,是加强备案审查的结果,旨在维护我国法制统一。他律型立法方法在立法实践中针对不同的审查内容,分别设置了合宪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和合法规性审查三种审查模式。这三种审查模式共同构建起... 他律型立法方法是立法机关审查地方立法的方法,是加强备案审查的结果,旨在维护我国法制统一。他律型立法方法在立法实践中针对不同的审查内容,分别设置了合宪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和合法规性审查三种审查模式。这三种审查模式共同构建起我国特色的复合审查体制。他律型立法方法的规范适用,应当遵循职权法定的规则,为不同他律主体提供明确的审查范围,同时也应当按照程序法定规则的指引,要求他律主体依法履行备案审查,实现法律体系内部的稳定、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他律型立法方法 备案审查制 合宪性审查 法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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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授予较大市完整立法权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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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世豹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26-31,共6页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逐步扩大有立法权较大市的范围,反映现代城市管理中对地方立法权的现实需求。现行较大市立法中的批准制度反映当时法制建设的实际状况,却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模糊了各级人大之间法律监督关系,混淆立法权与立法监...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逐步扩大有立法权较大市的范围,反映现代城市管理中对地方立法权的现实需求。现行较大市立法中的批准制度反映当时法制建设的实际状况,却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模糊了各级人大之间法律监督关系,混淆立法权与立法监督权,忽略了较大市立法责任,制约备案审查制度的完善。树立法治思维,完善法规备案审查制度,授予较大市完整的法规制定权。现代宪法理论中,作为根本法的宪法不仅仅是国家权力的依据,更是国家权力运行底线,根据实际需要,全国人大立法授予较大市完整立法权并不存在宪法障碍,因而也无须修改宪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较大市 地方性法规 批准制 备案审查制 地方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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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立法与未来香港特区立法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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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雪元 《港澳经济》 北大核心 1995年第8期48-49,共2页
为了落实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确保我国在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后,在未来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简称香港特区)保持“香港原有法律不变”,国家赋予香港特区立法机关广泛的立法自主权,使我国地方立法与香港特区立法形成重大差异。分析阐述这... 为了落实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确保我国在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后,在未来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简称香港特区)保持“香港原有法律不变”,国家赋予香港特区立法机关广泛的立法自主权,使我国地方立法与香港特区立法形成重大差异。分析阐述这种立法差异,有助于增进人们对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政策法律的理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国两制 中国大陆 香港 权力机关 地方立法 立法权限 监督机制 备案审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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