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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人工智能体的负责困境及其关系式出路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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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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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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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5-22,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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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资助项目(20&ZD040)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KYCX22_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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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人工智能体运用于社会生活领域产生了责任鸿沟的问题,一些学者提出建构复合责任实体对智能体行为负责。实体是由多成员构成的,分布式的代理意味着分布式的责任,智能体能否像其他成员一样负责变得至关重要。按照传统的责任范式,人工智能体不具备责任主体的属性。关系主义提供了新的责任范式,在人机交互的关系模式中,受动者可以根据智能体的行动表现赋予其准责任归属主体的地位;但负责的关键不仅在于智能体的主观体验,更在于实际的权责平衡,“虚拟惩罚”不足以使智能体获得准责任承担主体的地位。必须超越虚拟惩罚,通过“补偿受动者”等方式使智能体真实地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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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复合责任实体
准责任主体
负责困境
能动性
补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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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mpound responsibility entity
quasi-responsible subject
responsibility dilemma
initiative
compensating capa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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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N031
[自然科学总论—科学技术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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